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4页
三、营业执照及资质…………………………………………………第5—8页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1129号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业)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华业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浙江华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华业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第1页共9页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浙江华业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华业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2页共9页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87元,共计募集资金41740.00万元,坐扣承销费3445.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29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662.3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632.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9811.3822686.862112-330954-04-01-884162
(一期)
智能化技改项目2927.401668.202112-330954-04-02-700540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4461.602542.482112-330954-04-02-634265
项目
第3页共9页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20000.008734.81
还银行贷款项目
合计67200.3835632.3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61.3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入金额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39811.385830.388.68%
智能化技改项目2927.4031.000.05%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61.60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20000.00
贷款项目
合计67200.385861.388.7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91.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3756.60311.32
审计及验资费用1280.00517.17
律师费用495.0028.30
信息披露费用532.08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43.9735.06
合计6107.65891.85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 4 页 共 9 页第 5 页 共 9 页仅为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IPO 申报材料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6 页 共 9 页仅为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IPO 申报材料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7 页 共 9 页仅为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IPO 申报材料 之目
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何降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8 页 共 9 页仅为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IPO 申报材料 之目
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张景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