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浙江华业: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616 证券简称:浙江华业 公告编号:2026-

03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 1号。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增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00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75.07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54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39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10、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 股数 股数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 总表决情况 60048700 99.9832% 4200 0.0070% 5900 0.0098% 0 0% 通过

1.00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企业变更 其中,中小股东登记的议案》 1444196 99.3055% 4200 0.2888% 5900 0.4057% 0 0%的表决情况 通过总表决情况2026 60048700《关于续聘公司 年度审 99.9832% 4200 0.0070% 5900 0.0098% 0 0% 通过

2.00 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444196

的表决情况 99.3055% 4200 0.2888% 5900 0.4057% 0 0% 通过

总表决情况 60036700 99.9632% 16200 0.0270% 5900 0.0098% 0 0% 通过

3.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432196 98.4804% 16200 1.1139% 5900 0.4057% 0 0%的表决情况 通过

注:1、上表中“回避-比例”一列数据为回避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0058800股的比例

2、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 2.00-

3.00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小晴、何嘉城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改)》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1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