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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976号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苑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苑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博苑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9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博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苑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2页共9页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76元,共计募集资金 71343.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3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345.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29.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816.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816.7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第3页共9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07
项目投入 D1=B1+C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0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2828.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3351.36
差异[注] G=E-F -522.52
[注]差异系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506.81万元尚未置换转出及发行费用
15.71万元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及2024年12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
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第4页共9页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36903678310001492498195.67
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7050167610800005338
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仓圣支行235152318874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60700612920058437370000000.00
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潍坊1201007880150000228271015400.00
分行[注2]
合计633513595.67
[注1]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仓圣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第5页共9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6页共9页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2816.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实现的效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分变更)(1)[注](2)(3)=(2)/(1)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100吨/年贵金
属催化剂、60吨
/年高端发光新
否31000.0029143.192025年9月30日否
材料、4100吨/
年高端有机碘、溴新材料项目年产1000吨造
影剂中间体、
否20819.0419572.042026年12月31日否
5000吨邻苯基苯
酚项目
第7页共9页补充流动资金否15000.0014101.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66819.0462816.7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无。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859.26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06.81万元。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3366.07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上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报告期无。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1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无。
[注]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第8页共9页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如表格所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