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7证券简称:博苑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
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发放。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总额
李成林董事长现任86.42
于国清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86.42
王恩训董事、副总经理现任85.48袁瑞董事现任0
高磊独立董事现任10.00
张志红独立董事现任10.00
吕志果独立董事现任10.00
于福强职工代表董事现任46.09
翟永利副总经理现任76.30
刘通副总经理现任58.15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总额
张杰副总经理现任55.03
张山岗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37.15
孙腾财务总监现任53.27
合计----614.31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
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同时参考公司整体经营成果等因素,对其薪酬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报销。
4、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5、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