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7证券简称:博苑股份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回避表决;《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同时参考公司整体经营成果等因素,对其薪酬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岗位工资和补贴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个人月度绩效评价相挂钩,按考
核结果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其实际考核所得为准。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