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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 20 号 1号

楼 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73178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2921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257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437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257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3097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0%;反对 81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285%;反对 81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7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3125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 52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4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38%;反对 52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75%;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李晓丽、涂思哲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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