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8证券简称:长联科技公告编号:2026-006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麦友攀先生及原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麦友攀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419%),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其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新材”)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43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00%)。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富海新材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集
1/3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300股,权益变动比例为0.0901%。本
次权益变动后,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45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麦友攀先生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62%,其持股数量由7789600股减少至
7179520股,持股比例由8.6344%降低至7.9582%,触及1%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麦友攀先生、富海新材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减持价减持减持数量减持比股份来源减持期间
名称方式格区间均价(股)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2025年12月集中48.90元/股
麦友份及该等股份上8日至202550.10
竞价-52.71元/9020800.9999
攀市后因实施权益年12月26元/股交易股分派转增股本取日得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集中51.00元/股
富海份及该等股份上2025年12月51.09
竞价-51.38元/813000.0901
新材市后因实施权益5日元/股交易股分派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麦友攀合计持有股份77896008.634468875207.6345
2/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474002.158617218801.9086
有限售条件股份58422006.475851656405.7259
合计持有股份45920005.090045107004.9999
富海新材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920005.090045107004.9999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
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