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622证券简称:英思特公告编号:2025-05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英思特股票代码301622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范立忠雷永龙
电话0472-33316220472-333162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办公地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2号英思特稀磁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2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产业园
电子信箱 zqb@instmagnets.com zqb@instmagnets.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92065928.98483752673.832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6984323.3055656802.9538.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4020273.1147413952.9735.02%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9490619.2773688831.08-32.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60.643.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60.64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5%7.28%-2.13%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2196077631.562265975080.84-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15044706.231485877979.8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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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报告期末表决权恢持有特别表决权股末普通24256复的优先股股东总0份的股东总数(如0股股东数(如有)有)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股东性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股数量称质例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境内自
周保平14.69%1702566917025669不适用0然人境内自
费卫民11.90%1379713913797139不适用0然人境内自
王诗畅9.12%1056860810568608不适用0然人包头市英思特境内非有限合
国有法7.14%82782838278283不适用0伙企业人
(有限合伙)境内自
丁远达6.00%69559106955910不适用0然人湖州建境内非弘企业
国有法3.28%37988123798812不适用0管理有人限公司正奇
(深境内非
圳)投
国有法3.07%35640003564000质押2650000资控股人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鲲
鹏一创其他2.96%34320003432000不适用0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境内自
黄运能1.79%20738412073841不适用0然人境内自
章艳梅1.43%16590721659072不适用0然人
3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股东中,周保平先生、费卫民先生、王诗畅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包头市英思特有限合伙企业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周保平先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张泽跃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3900股,通过普前10名普通股股东通证券账户持有3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000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公司股东深圳市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东情况说明(如有2248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800股。有)公司股东鲍江德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0727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727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五节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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