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4年度,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二)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日常关联交易、开展套期保值、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相关议案,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诚实、守信、尽职的原则对各项议案事项均合理、审慎地进行了审议。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参加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的提议,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监督作用,履行了监事会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时跟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实施进展,着重关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且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重点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坚定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
特此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