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 11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8.29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805.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74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58.2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1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2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64805.92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B 7747.67
募集资金净额 C=A-B 57058.25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D 59373.9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E 4.16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F 1498.05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 G=D+E-F 57880.09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转出
23868.49
的待置换金额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尚未转出的待置换金
693.03
额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124.65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中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24561.52万元尚未转出以及124.65万元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应当结余金额(含利息收入)为33193.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内
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和华泰联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华泰联合与上述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
2(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开户行银行账号余额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15408684024637556.3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90100788015000025873901.07
包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
31520001480130003912234131.82
区支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
486102610142100458312290.87
山支行
合计57880.09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561.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868.49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93.03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24561.52万元尚未转出。
3(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7880.09万元(含存款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查阅、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英思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思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4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注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57058.2523868.49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868.49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调整后投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度(%)(3)=
资总额(1)入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部分变更)总额(2)(2)/(1)承诺投资项目
1.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
否37553.6937553.6922770.6522770.6560.63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3900.863900.86705.54705.5418.09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3.智能工厂4.0平台建设项目否4131.604131.60392.30392.309.50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
4.补充流动资金否15000.0011472.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586.1557058.2523868.4923868.49——————————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合计——60586.1557058.2523868.4923868.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不适用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561.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23868.49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93.03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置换情况(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24561.52万元尚未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不适用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不适用问题或其他情况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4805.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58.25万元,少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7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投入60586.15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5000.00万元调整为11472.10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8(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子宜易桂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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