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2证券简称:英思特公告编号:2026-007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352.00万元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
证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392.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号)核准,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898.29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36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64805.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058.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1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25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原计划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号投入金额投入金额
1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37553.6937553.6937553.69
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900.863900.863900.86
3智能工厂4.0平台建设项目4131.604131.604131.60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1472.10
合计60586.1560586.1557058.25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自筹资金22770.65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分析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投入募募集资金预计待支利息收入节余金额项目名称
号 集资金 累计投入 付金额 和理财收 (E=A-B-C+D)(A) 金额(B) (C) 益净额
(D)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
137553.6927972.621352.00163.928392.99
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注:(1)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实际待支付款项若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2)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高效、节
俭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设备采购和工程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严格把控设备配置与选型的采购环节,审慎优化设备采购方案,积极引入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运行稳定且性价比高的国产设备,替代部分进口高成本设备;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加强对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现有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工艺流程的有效整合,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优化产线布局,控制整体工程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截至2026年3月11日,前述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共计163.92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影响
募投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除预留募集资金1352.00万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392.9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节余募集资金(不含预留部分)将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募集资金账户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352.00万元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
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392.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