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21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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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518Z0214号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
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思特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英思特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英思特董事
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英思特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1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英思特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思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214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栾艳鹏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泽毅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岳冬伟
2026年4月11日
2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98.29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2.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805.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74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58.2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1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2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64805.92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B 7747.67
募集资金净额 C=A-B 57058.25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D 59373.98
减: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E 15443.00
1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F 23868.49
减:支付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G 2315.73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金额 H 7470.2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减手续费 I 228.14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 J=D-E-F-G-H+I 10504.6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1540868402468892.5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490100788015000025871573.6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15200014801300039122338.49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861026101421004583-
合计——10504.65
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银行账号86102610142100458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5年2月17日注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9311.4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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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561.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868.49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93.03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公司已于 2024年12月31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20.25万元,已归还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470.25万元。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7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为215.57万元;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470.2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0504.65万元(含存款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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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5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注57058.2515443.00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9311.49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改变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总额计投入金额进度(%)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投向诺投资总额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改变)(1)(2)(3)=(2)/(1)态日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2026年否37553.6937553.693295.3326065.9869.41不适用不适用否高端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12月
2026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3900.863900.86279.82985.3625.26不适用不适用否
12月
2027年
智能工厂4.0平台建设项目否4131.604131.60393.34785.6419.02不适用不适用否
12月
补充流动资金是15000.0011472.1011474.5111474.51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586.1557058.2515443.0039311.4968.90————————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0586.1557058.2515443.0039311.4968.90————————
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不适用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不适用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不适用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不适用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561.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868.49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93.03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入及置换情况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流动资金情况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20.25万元,已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470.25万元。
7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7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为215.5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不适用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470.2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0504.65万元(含及去向存款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不适用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4805.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58.25万元,少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投入60586.15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5000.00万元调整为11472.10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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