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翠英女士、张超先生和非独立董
事沈锋华女士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会计专业人员潘翠英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计委员会20252025年2月71、《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日
年第一季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度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20254186、《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2025年月日年第一次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8、《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32025624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执行计划审计委员会年月日
2025的议案》。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第三届董事会议案》;
4审计委员会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20252025年8月25日年第三次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5审计委员会20252025年10月23日1、《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年第四次
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2.2发行规模;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债券期限;
2.5债券利率;
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转股期限;
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
处理方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第三届董事会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6审计委员会20251027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2025年月日年第五次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会议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募集资金存管;
2.19担保事项;
2.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2.21债券评级情况;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
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公司积极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勤勉工作,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事项,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