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6 证券简称:苏州天脉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79 债券简称:天脉转债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 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65.00元/股调整为 64.80元/股,并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0股予以作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5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 日至 2025 年 9月 29 日在公司网站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5年 9月 30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 2025年 3月 18 日至 2025 年 9月 18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5、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1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136000.00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25 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5 月 29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65.00-0.20)元/股=64.80元/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5.00 元/股调整为 64.80 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本次作废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6人调整为 5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8.10万股调整为 107.50万股。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稳定性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65.00元/股调整为 64.80元/股;同意公司作废处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000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等相
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