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8证券简称:强达电路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分析。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达电路”)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的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2026年6月底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
分别假设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
和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总额为55000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3.95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12月2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7537580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全部完成转股情况下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股权回购、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264.82万元、9774.50万元。假设2025年度和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1)增长0%、(2)增长10%、
(3)增长20%,进行业绩变动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换债券利息
费用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
影响的行为,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2024年2025年度/2025年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项目
12月31日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7537.587537.587537.588123.00
假设一:公司2025年、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264.8211264.8211264.8211264.82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
9774.509774.509774.509774.5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1.491.491.49
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1.491.491.49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
1.641.301.301.30
股收益(元/股)
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基
1.641.301.301.30
本每股收益(元/股)
2024年度/2024年2025年度/2025年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项目
12月31日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全部转股
假设二:公司2025年、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264.8212391.3113630.4413630.44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
9774.5010751.9511827.1511827.15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1.641.811.81
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1.641.811.8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
1.641.431.571.57
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基
1.641.431.571.57
本每股收益(元/股)
2024年度/2024年2025年度/2025年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项目
12月31日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全部转股
假设三:公司2025年、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264.8213517.7916221.3516221.35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
9774.5011729.4014075.2814075.28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1.792.152.15
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1.792.152.15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
1.641.561.871.87
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基
1.641.561.871.87
本每股收益(元/股)注:上述测算中,总股本为期末股本数,每股收益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
4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
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是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市场机遇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密切相关。
公司深耕 PCB行业二十年,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 PCB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凭借快速响应、柔性生产、精细管理、智能制造和优异的服务水平,致力于满足客户电子产品在研究、开发、试验和小批量阶段对 PCB的专业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健康和半导体测试等应用领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仍为主营的 PCB产品,是在公司现有 PCB 产品的工艺制程能力上的提升,对现有产品的延伸和拓展,在原有的应用领域基础上,更加聚焦 AI服务器及算力、卫星通信、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等新兴领域。
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紧密围绕行业增长动力,提升 HDI、高多层板生产能力,满足市场对高层数、高密度、高性能产品的快速交付需求,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拓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安排的协调反应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联系,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一)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创始团队于2004年创立强达电路,公司创始团队成员来自于深南电路、崇达技术等 PCB行业内优质的上市公司,具有二十年以上 PCB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管理经验。经过数年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和长期稳定的专业人才团队,在 PCB领域积淀了深厚的技术和经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稳定,人才流失率低,大部分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公司拥有十年以上的任职经历,保障公司持续和稳定地发展。
样板和小批量板对生产交期和产品质量要求较高,由于产品型号繁多、工序复杂,公司针对一线作业人员,形成了一系列严格的控制程序,在保证生产作业人员稳定的情况下,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新加入员工通过交叉培训,可快速承担多个工序的生产工作,为柔性化制造能力奠定人才基础。
(二)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 PCB行业近二十年,是一家主要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产品的 PCB企业。公司覆盖的客户和行业分布广泛,在与众多 PCB专业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涵盖特殊工艺或特殊材料的中高端 PCB工艺制程能力,形成丰富的定制化 PCB产品体系。公司特殊工艺或特殊材料的中高端 PCB产品,主要包括高多层板、高频板、高速板、高密度互连板(HDI板)、厚铜板、刚挠
6结合板、半导体测试板和毫米波雷达板等。
PCB工序复杂,即使是同类型产品所需的工艺仍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高多层板、厚铜板、高密度互连板(HDI板)、高频板、高速板和特种板等具备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和生产技术工艺,其中公司“77GHz毫米波雷达 PCB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 PCB主要制程能力达到行业主流水平,产品最高层数可达50层,内层最小线宽/线距最小为 2.0mil/2.0mil,外层最小线宽/线距最小为 3.0mil/3.0mil,机械钻孔最小孔径为 4.0mil,激光钻孔最小孔径为 3.5mil,最大厚径比为 20:1,最大铜厚为 30盎司。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协会会员单位和深
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监事单位,也是深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达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积累,公司形成了多项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依托公司形成的中高端 PCB产品工艺技术优势,为募投项目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市场储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的活跃客户近3000家,主要客户有上市公司近百家,公司与客户关系长期稳定。客户主要包括电子产品制造商、PCB贸易商和 PCB生产商,均具备 PCB行业专业的生产、制造或贸易经验。公司与大多数主要客户具有近十年的合作关系,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客户中,电子产品制造商主要包括华兴源创(688001.SH)、Scanfil(斯凯菲尔)、Phoenix(菲尼克斯)、FIDELTRONIK、易德龙(603380.SH)、
盛景微(603375.SH)、长川科技(300604.SZ)等客户,PCB贸易商主要包括 Fineline、PCB Connect(科恩耐特)和 ICAPE(艾佳普)等客户,PCB 生产商主要包括Würth(伍尔特)和 HT(环球线路)等客户。
同时,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持续加大在不同地区和产品领域的新客户开发力度,不断拓展客户群体,实现了客户资源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全球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7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及市场储备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显著提升,公司将充分利用资金支持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有效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和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三)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是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方向及未来战略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动各项资源,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8(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
(五)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七、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小华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9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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