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现将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上年末合伙人数量116上年末((2024注册会计师694年12月31日))执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业务收入总额101434
2024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89948入(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客户家数180
2024年上市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司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18
计客户家数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万元)1549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成为注开始从事近三年签署或开始在本所执公司提供姓名项目组成员册会计上市公司复核上市公司业时间审计服务师时间审计时间审计报告家数时间项目合伙人及李娜签字注册会计2012年2009年2012年8月2021年3师签字注册会计侯明利2017年2015年2017年12月2023年1师质量控制复核陈晓华2001年1999年2020年11月2021年7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安排充分、且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具体需求,
制定了全面、合理、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实操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详细的时间及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在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具备较高的现场工作与人员协调能力,整体工作进程能够平稳有序地推进。
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存货、应收账款等,最终按照计划时间提交了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核算、资产减值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
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
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
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
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4、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