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袁同舟,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5年11月14日起正式任职。在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专业判断和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袁同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 6月至 2024 年 10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银城大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办、外汇交易中心市场部经
理、办公室调研股组员,君安证券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财务总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际业务部执行董事,国泰君安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业务总裁,北京京盛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同天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汇益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禾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阳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优合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外译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数道易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安数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红和新能源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8月至今,任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和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合伙人;2026年2月至今,任华鸿智数(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于2025年11月1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本人确认: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的独立性持续保持,未发生任何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自2025年11月14日任职之日起),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会议2次、股东大会0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会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袁同舟211000
在上述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阅了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议案内容进行独立分析和判断,就公司治理制度建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发表了建设性意见。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任职期间,上述两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未召开正式会议。
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相关文件、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规划推进情况以及薪酬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以及薪酬体系优化等事项,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了多项建设性建议,有效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将持续关注相关制
度的完善和落实,确保未来必要时能够通过专门会议平台有效履职。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稳健,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
别职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
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关注审计工作的推进进度,并就审计过程中可能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共同推动公司审计和内控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现场考察以及与公司管理层
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同时,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公司在履职过程中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够及时提供完整的会议材料,对本人关注的事项能够及时说明和答复,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不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以下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慎核查: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审议程序的合规性,以及重大会计判断和审计事项的处理情况。经核查,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本人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及缺陷整改情况,确保公司内控体系能够为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包括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对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履职能力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或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六)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不存在该情形。
被收购情况下董事会决策及措施: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
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审慎决策: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结合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允性。
关注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全体股东的信息知情权。
关注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各项议案时,特别关注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确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持续学习提升:积极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
五、总体评价与展望
自2025年11月任职以来,本人始终秉持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制度建设、规范治理、经营决策及风险防范等事项,与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完善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
持!
(以下无正文,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此页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无正文)独立董事:袁同舟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