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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629证券简称:矽电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179.48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436.9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1742.49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3.1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2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37.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352.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3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100Z001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前调整后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

26127.0826127.0821700.00

1建设项目

2分选机技术研发项目8005.718005.716600.00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

5454.725454.724500.00

3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16000.0013552.87

4

合计55587.5155587.5146352.87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436.99万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42.49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投入费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100Z1189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36.99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5436.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项目投资调整后募集资自筹资金实本次拟置项目名称号总金额金投资金额际投入金额换金额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

126127.0821700.004643.394643.39

项目

2分选机技术研发项目8005.716600.00448.48448.48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5454.724500.00345.12345.12

4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13552.87//

合计55587.5146352.875436.995436.99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184.68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742.4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74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不含税金额

1审计费1259.43

2律师费369.06

3保荐费100.00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4.00

合计1742.49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以上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以上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7179.4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100Z1189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矽电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矽电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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