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23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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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00Z0238号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宇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同宇新材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同宇新材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同宇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1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同宇新材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宇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2(此页无正文,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23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沈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晓宇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雪伟
2026年4月19日
3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7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84.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621680.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37831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7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1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无余额并已实际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6037.83
减: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项目67830.8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207.03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净额7.44
减:销户结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7.44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1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5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
四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无余额并已实际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开户银行账号初始金额31备注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1090101210187251910000.00-已注销肇庆四会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400010382910105620220000.00-已注销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2681007880190000182347830.80-已注销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合计77830.80--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37.83万元,与上表中初始金额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830.8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00Z0998号)。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3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6年4月19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宇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9日
4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6037.83本年度投入募集76037.83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6037.83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变项目(含承诺投资1累计投入度(%)(3)=定可使用状资金投向资总额()入金额(2)(2)/(1)的效益预计效益重大变化部分改变)总额金额态日期承诺投资项目
1.江西同宇新材料有
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否120000.0067830.8067830.8067830.80100.002025年101207.32是否月
子树脂项目(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8207.038207.038207.0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0000.0076037.8376037.8376037.83--1207.3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
5-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67830.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不适用现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销户,并完成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用途及去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