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99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1-3
2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1-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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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00Z0998号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同宇新材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同宇新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同宇新材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同宇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1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同宇新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宇新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2(此页无正文,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00Z0998
号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沈重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双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晓宇
2025年9月20日
3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7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截至2025年7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9621680.85元,贵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378319.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5]200Z01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项目内容金额资金投入金额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
1150000.27120000.00
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60000.27130000.00由于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37.83万元,低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的集
1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资金金额人民币130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
有资金予以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项目内容金额资金投入金额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
1150000.2767830.80
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8207.03
合计160000.2776037.8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6630.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承诺募集资金自筹资金预先序号项目名称拟置换金额投资金额投入金额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67830.8076630.0867830.80
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
合计67830.8076630.0867830.80(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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