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0证券简称:同宇新材公告编号:2026-020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市场有媒体报道,受中东冲突及霍尔木兹海峡航运受阻影响,沙特
朱拜勒工业区内 PPE 生产企业已停工,进而推高 PCB 及配套树脂价格。报道中提及的产品为高分子量聚苯醚(PPE),属于工程塑料类别,公司相关产品与媒体报道中提及的 PPE 在产品体系、技术路线和应用市场上差异显著,无直接业务关联。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1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正确认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送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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