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6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370051股
* 本次拟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于 2026年 11月 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99人,合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0051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主
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
格为 49.93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21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序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号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万股)
1 范伟雄 董事、副总经理 3.32 1.82% 0.04%
2 贺映红 董事 3.32 1.82% 0.04%
3 邹侨远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32 1.82% 0.04%
4 郑梦远 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3.32 1.82% 0.0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2.13 77.74% 1.55%
(211人)首次授予合计
155.41 85.00% 1.70%
(215 人)
预留部分 27.42 15.00% 0.30%
合计 182.83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
相应调整,将对应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4、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
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20%
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
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6年、
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80%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和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
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80%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100% 80% 60% 0
6、考核结果的运用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年 9月 28日至 2025年 10月 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9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同时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等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五)2026年 10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年 10月 13日,以 34.9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42.2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6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6 年 11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鉴于激励计划中 1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8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不得全部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股票合计 14.8565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5.41 万股调整为 152.6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42万股调整为 30.17万股,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20%。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由 152.66万股调整为 213.724万股;预留
授予数量由 30.17 万股调整为 42.238 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49.93元/股调整为 34.95元/股。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鉴于公司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距
离第一个业绩考核期(2026 年度)结束的时间间隔较短,现根据实际情况并与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沟通后,公司拟将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权益取消,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权益不受影响,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 21.119万股,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2026年 11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鉴于激励计划中 1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8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不得全部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股票合计 14.8565万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2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0月 14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6年 10月 14日至 2027年 10月 13日。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归属条件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满足归属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
终止实施,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3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限要求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 字〔2026〕518Z0016号《审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净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利润 293465254.38元,增长率为 25.88%。经测算,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公司 2025 年度扣除股份支
以2024年净利润为 以2024年净利润为 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
第一个
2025年 基数,2025年净利润 基数,2025年净利润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为
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25% 增长率不低于20% 301368115.54 元,增长率以2024年净利润为 以2024年净利润为 为 29.27%,符合目标值,
第二个
2026年 基数,2026年净利润 基数,2026年净利润 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50% 增长率不低于35% 100%。
4
以2024年净利润为 以2024年净利润为
第三个
2027年 基数,2027年净利润 基数,2027年净利润
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75% 增长率不低于52.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净利润增长
An≤A<Am 80%
率(A)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内部绩效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6考核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 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符合C、D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激励条件的 199 名首次授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予激励对象中,88名因个5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人层面考核不得全部归属,其余激励对象可按个人层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100% 80% 60% 0
面归属比例的 100%归属。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归属事项后至办理本次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止,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或发生其他不得归属的情形,则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份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处理,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亦由公司作废。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8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不得全部归属,以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856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 10月 14日
2、归属数量:370051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199人
4、首次授予价格:34.9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情况:
调整后本次可 本次归属数调整后获授的限
序 归属限制性股 量占已获授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号 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万股)(万股) 的百分比1 范伟雄 董事、副总经理 4.65 0.93 20.00%
2 贺映红 董事 4.65 0.93 20.00%
3 邹侨远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4.65 0.93 20.00%
4 郑梦远 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4.65 0.93 20.00%
5 黄敏 职工代表董事 2.46 0.39 15.8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94人) 181.27 32.89 18.14%
合计 202.33 37.01 18.29%
注:1、原激励对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黄敏系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日后担任职工代表董事。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已依据最新任职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已剔除 16名离职人员。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199名激励对象归属 370051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首次授予部分的 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8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不得全部归属,其余 111名激励对象 2025 年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可按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的 100%归属。上述 199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拟归属的 199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99 名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370051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370051股,在登记完成后(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