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6证券简称:泽润新能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涉及人员43人,行权数量为82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9%;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价格为21.42元/股(调整后);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826300 股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限售流通股826300股,股本由63867823股增加至64694123股;
4、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集中行权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2.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意见。2023年4月30日,监事会就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予以确认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3.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向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相应股票期权,并对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前已离职员工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议案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方式的议案》,同意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1.42元/股,同意行权方式由自主行权调整为集中行权。上述议案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公司已披露的情况不一致的说明
截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4名激励对象放弃行使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全额行使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2750股将由公司注销。除上述变动情况外,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有效期及等待期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确定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授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日为2023年5月13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5月16日届满。
等待期满后分两批行权,每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2、
1/2。行权开始日为:2025年5月19日,行权截止日为:2026年5月18日。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行权条件满足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公司未发生前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述情形,满足行
3、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权条件。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生前述情形,满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已完成。满足行权条件。
(四)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经立信会计师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每个会计年度事务所(特殊普考核一次。各年业绩考核完成率与公司层面行权系数关系如下: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对应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营业收入(A)(亿元)
B 司 2023 年度营
行权期考核()(亿元)
业收入为8.44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第一个
202387.21.10.99利润为1.2亿
行权期元,均达到了目
第二个标值。满足行权
20241091.41.26行权期条件。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X)
A≥Am 100%营业收入 (A)(亿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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