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涛)
本人刘涛,作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26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应职务,并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在此之前,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涛,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2018年3月至今,担任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23年10月至2025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理性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2110-
1.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出席次实际出席次应出席次实际出席次应出席次实际出席数数数数数次数
112211
—2—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公司各主体2024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评,对照年度经营目标与考核指标体系,严谨审核完成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允,为薪酬核定、激励约束与经营改进提供依据,有效推动公司经营目标落地与治理水平提升。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
日常会议,依法依规审议南网数研院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内控风险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等重要经营事项,切实发挥对公司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全流程穿透式监督保障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须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高效沟通。积极推动公司重视内部审计队伍建—3—设,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同时针对重点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交流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严谨。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态势。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深入研究证监会、深交所最新监管要求与信息披露规定,持续提升自身合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与独立
董事保持规范高效、常态化沟通协作。通过定期信息反馈、会前专题汇报、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精准掌握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项目实施进度。
在各类会议召开前,公司严格规范会议筹备工作,系统完整提供会议资料及背景信息,主动开展会前沟通,为独立董事科学审慎决策提供充分保障;同时积极吸纳独立董事意见,对相关议案及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切实保障知情权与监督权。
本人就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主动与管理层深入沟通,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建议,相关建议均得到充分重视并有效落地,—4—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全面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始终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公司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核查与专业研判,充分参与重大事项沟通与决策讨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运作法治化、内控体系化。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全力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昆同志担任公司非职工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等相关
规定对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提名人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风险合规管理情况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经营运作的合规性和财务工作的严谨性,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控风险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本人从合规与风险防控角度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决算工作程序规范、数—5—据真实,能够客观反映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风险合规管理体系运行规范,未发现存在重大合规风险、内控缺陷及违法违规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勤勉尽责义务,始终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审慎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在任职期间的公司治理与重大决策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研讨,围绕议案合规性、潜在风险及核心事项与各方充分沟通交流,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任职期间,本人依托专业知识与履职经验,始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坚守合规履职底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自2025年4月2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本人衷心希望公司未来能够继续稳健经营,为社会和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独立董事: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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