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56证券简称:联合动力公告编号:2026-034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拟开展股权激励的议案》。
3、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原为342人,激励对象为公司时任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公
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
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36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等原因,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935000份予以注销处理。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342人调整为306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88142500份调整为7920750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中共36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935000份予以注销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注销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