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联合动力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5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857.49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01414876.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532073269.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SZAA6B025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60141.49
减:累计已支付的发行费用6933.78
1项目金额
减:待支付发行费用0.3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3207.33
加:待支付发行费用0.3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2594.41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05.27
募集资金余额80818.5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2594.4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818.5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上述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7728.0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3090.55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
2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姑苏支行322501989058000034861889.41
中国银行苏州吴中支行营业部5469827654005828.35
招商银行苏州城西支行5199038456100088.85
中信银行苏州姑苏支行81120010126008984731.39
小计-7728.00
现金管理账户余额-73090.55
合计-80818.56
注:表格金额差系四舍五入结果,下同。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72440.24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72088.1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352.06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5SZAA6B025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情况。
3(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苏州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司已在浦发银行与兴业银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账号:89050078801700002673、89050078801500002674;开户行:兴业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账号:206700100100166445、206700100100166327)。上述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余额为
73090.55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16000.00万元,为风险可控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4个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协定存款金额为7666.76万元,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质押或其他受限情形。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4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
1379931.50261187.51233949.84
建设项目苏州吴中区新能源汽车核心
1.1144980.27108949.84108949.84
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常州武进区新能源汽车核心
1.2234951.23152237.67125000.00
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研发中心建设及平台类研发
2191930.78132294.8859257.49
项目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
2.1150000.00119329.4054437.86
设新一代乘用车多合一驱动总
2.236098.009238.004819.63
成产品研发新一代商用车多合一驱动总
2.35832.783727.48-
成产品研发
3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16233.3012228.20-
4补充营运资金80000.0080000.0060000.00
合计668095.58485710.59353207.33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
5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联合动力2025年专项报告已
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合动力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合动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联合动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353207.33募集资金总272594.41额(万元)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272594.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额(万元)是否已项目可行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是否达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计投入金额资进度(%)(3)到预计
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2)=(2)/(1)效益
分变更)化承诺投资项目苏州吴中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
否108949.84108949.8466136.1366136.1360.70%2028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常州武进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
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注否152237.67125000.00124999.39124999.39100.00%2027年4月30日11151.10不适用否
1]
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否119329.4054437.8617257.7217257.7231.70%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新一代乘用车多合一驱动总成
否9238.004819.634201.184201.1887.17%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产品研发新一代商用车多合一驱动总成
否3727.48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产品研发
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否12228.2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7补充营运资金否8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85710.59353207.33272594.41272594.41--11151.10--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85710.59353207.33272594.41272594.41--11151.1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未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详见“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不适用金额及原因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0613.29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
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05.27万元,合计为80818.56万元,将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截止2025年12月31日,常州武进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目仍在持续投资中,后续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
9(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忻健伟朱哲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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