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5110553.38 元,资产减值损失
22302819.31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 27413372.6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5110553.38
坏账损失 -5110553.38
二、资产减值损失 -22302819.31
存货跌价损失 -24666898.31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364079.00
合计 -27413372.69
备注:上表损失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和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正常履行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如果合同付款逾期未超过 30 日的,判断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的,按照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减值损失具体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的会计政策详见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27413372.69元,将减少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27413372.69元,并相应减少期末的资产净值。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