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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658证券简称:首航新能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广东首航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广东首航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996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广东首航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9960万元,对广东首航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40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11-17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1号

4、法定代表人:许韬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广东首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28467.2177543.49

利润总额2295.847377.87

净利润2278.927106.27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经审计)资产总额151141.03144349.92

负债总额126098.69121586.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5903.10121416.43

净资产25042.3322763.41

9、经查询,广东首航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担保金额:20000万元

担保期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6年7月23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1)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

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合同之主债权;

(2)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

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646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94%;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872.1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7%。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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