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证券简称:泰禾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365号北区5座公司101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思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38861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9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35937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0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4278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9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354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2%。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8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2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
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3%;反对2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84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
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4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8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反对2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
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9%;反对2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78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21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8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21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泰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910999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946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3%;反对2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3%;反对2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泰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34583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274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反对2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反对2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6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33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
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5%;反对33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0%;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7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反对21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
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4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对21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8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1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
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反对21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70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反对3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
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0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9%;反对3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88588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
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8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7%;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2%;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郁寅、贾诗韵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