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证券简称:泰禾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751823.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2940142.0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94014.21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647007.1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36849851.3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499168384.5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
499168384.59元为依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1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00000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7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9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7000000018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65751823.61265939065.46
研发投入(元)178715928.65146853526.50
营业收入(元)5368631680.784236282345.3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336849851.37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99168384.5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50000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65845444.53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50000000.0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25569455.1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39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2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是□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5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兼顾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
告期内盈利,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以及其占总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3%。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3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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