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6证券简称:大普微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
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
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62.1636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01008.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3129.5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878.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0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0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的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 SSD 研发及
195828.3795828.37
产业化项目
2 企业级 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21956.86 21956.86
3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70000.00
合计187785.22187785.22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 SSD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 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
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所明确的募投项目类别及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入方式(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及投入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
四、增资或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苏州大普公司名称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1年11月8日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运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国华大厦
注册地址 A601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其经营范围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器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苏州大普100%的股权项目(万元)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0872.3820101.83
负债总额14582.1514320.47主要财务数
净资产6290.235781.36据项目(万元)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02582.76
净利润-24.85-777.67
(二)成都大普公司名称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7月1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9楼1号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经营范围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成都大普100%的股权项目(万元)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资产总额21174.1120680.29
据负债总额18889.1918634.00
净资产2284.922046.29项目(万元)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01798.62
净利润-71.77-1018.14
(三)南京大普公司名称南京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6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亚飞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骄路 100号江苏南京侨梦苑 A栋 7层 707-710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经营范围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南京大普100%的股权项目(万元)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7849.047508.71
负债总额5995.495791.48主要财务数
净资产1853.551717.23据项目(万元)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040.52
净利润-61.32-282.70
(四)浙江大普公司名称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4年7月1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李金星人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埭镇创业路2号6号楼228室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经营范围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浙江大普100%的股权项目(万元)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217.791230.02
负债总额999.001005.03主要财务
净资产218.79224.99数据项目(万元)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00
净利润-6.20-20.51
五、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用账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的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
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大普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