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7证券简称:纳百川公告编号:2026-021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1.7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77.0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5.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2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4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6501.02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及预先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945.06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0.74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会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县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专户余额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人民币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385786966297315010233.54公司泰顺县支行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75594759731000850000000.00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11959000000607691135000000.00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纳百川(滁州)新能源
有限公司温州瑞安6546645360.00科技有限公司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811080101170327123665000000.00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合计565010233.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纳百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纳百川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纳百川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55555.22[注2]金总额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2]金总额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截至期末是否已本年承诺投资项募集资金调整后末累计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改变项度投是否达到预
目和超募资承诺投资总投资总额投入金(%)定可使用状实现的是否发生
目(含部入金计效益
金投向额(1)[注1]额(3)=态日期效益重大变化
分改变)额
(2)(2)/(1)承诺投资项目
纳百川(滁
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360否57900.0050555.22[注2][注2][注2][注3][注3][注3]否万台套水冷板生产项目
(一期)补充流动资
否15000.005000.00不适用---金
合计-72900.0055555.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不适用
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
2025年12月12日,本公司已经向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万
台套水冷板生产项目(一期)投入自筹资金11401.01万元,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32号)。
2026年1月2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1401.0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该事项已于2025年12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11401.01万元。2026年1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1401.01万元
[注3]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台套水冷板生产项目(一期)预计建设期2年,产能达产期5年(含建设期),主体厂房建筑工程于2023年12月末完成竣工验收,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设备投入尚未完成。
公司预计募投项目于2028年12月末达产,达产后可实现净利润9239.47万元/年,本年度募投项目尚未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