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纳百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6年8月18日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培训人员:赵华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等形式,介绍了包括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配套法规文件及近期违规案例,同时与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并对其提问进行解答。
三、现场培训结论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纳百川全体参加培训人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股票交易规范等相关内容的理解,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明确了公司及上述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华周旭东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