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56家,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续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
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通讯会议的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三)2026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过程中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全面完备、条理明晰、报送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适时、精准、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娄杭贝赛宋其敏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