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7证券简称:纳百川公告编号:2026-010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
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陈荣贤先生(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陈超
鹏余先生、宋其敏先生
独立董事:娄杭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贝赛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张里扬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以上6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娄杭先生(主任委员)、贝赛先生、宋其敏先生
提名委员会:娄杭先生(主任委员)、贝赛先生、宋其敏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贝赛先生(主任委员)、娄杭先生、陈荣贤先生
战略委员会:陈荣贤先生(主任委员)、陈超鹏余先生、贝赛先生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陈荣贤先生
副总经理:潘虹女士、徐元文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超鹏余先生
财务总监:袁厚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许成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浙江省泰顺县月湖工业区分泰路59号
邮政编码:325505
联系电话:021-63327226
电子邮箱:investor@rnbc.com特此公告。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附件
简历
1、陈荣贤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
大学MBA结业。1996年9月至2004年3月,任瑞安市奥特西汽配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年4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纳百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8年4月至2023年1月,任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泰顺纳百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6年1月上海纳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纳百川(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纳百川(眉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温州纳百川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州鑫澳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荣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0.45万股,通过温州纳百川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385.43万股,通过温州鑫澳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4.80万股,通过温州纳百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10.6万股。陈荣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荣贤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陈超
鹏余先生为父子关系、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丽琴女士为夫妻关系、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股东陈荣波先生为兄弟关系、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股东张传建先生为妻兄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温州纳百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纳百川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鑫澳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其控制的企业,公司股东广州市鹏睿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其子女陈超鹏余的配偶的父亲邹朋飞控制的企业,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陈超鹏余先生,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20年2月至2023年1月,任马鞍山纳百川热交换器有限公司工艺部部长;2023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纳百川(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超鹏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3.44万股。陈超鹏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超鹏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东、董事
长、总经理陈荣贤先生为父子关系、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丽琴女士为母子关系、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股东陈荣波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股东张传建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广州市鹏睿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陈超鹏余的配偶的父亲邹朋飞控制的企业,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潘虹女士,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3年7月至2002年3月,任国营湖北华中精密仪器厂技术员;2002年3月至2005年5月,任东莞大岭山钜同电子厂工艺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2年9月,任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长、生产部长、工会主席;2012年9月至2017年1月,任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质量部长、生产部长、工会副主席;2017年2月至2023年1月,任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泰顺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徐元文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讲师、专业科长;1998年2月至2001年4月,任中狮(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师、高级质量主管;
2001年5月至2009年2月,任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经理、工厂
质量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质量部长;
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任康明斯电力(中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12年8月至2017年2月,任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集团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3年1月,任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元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袁厚军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2年3月,任湖北专用汽车制造厂成本会计;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任武汉正大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3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武汉华易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任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华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任武汉纳百川财务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马鞍山纳百川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厚军先生通过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温州纳百川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8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许成先生,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曾在金库骐楷(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国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