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7证券简称:纳百川公告编号:2026-016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6696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年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649716.85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9749811.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6974981.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0908819.61元,减去报告期内实施的权益分派0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0583555.3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7805241.29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7805241.29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66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预计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16696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55%。
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依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166960.00不适用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不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96649716.85不适用不适用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53269869.20不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1780228716.00不适用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380583555.3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227805241.29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否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1116696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96649716.8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1166960.0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53269869.20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2.99%
业收入的比例(%)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上市,上市时间未满三年,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为2025年度的数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