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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9 00:00 查看全文

新恒汇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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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新恒汇

(二)股票代码:301678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39555467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9888867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1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2.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5年6月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7.99倍。

截至 2025 年 6 月 5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4日股票 2024年扣非后

2024年扣非前EPS 对应的静态市盈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EPS(元/股)率(倍)-扣非前(倍)-扣非后(元/股)(元/股)

002119.SZ 康强电子 15.12 0.2217 0.1514 68.20 99.87

6548.TWO 长华科技 7.71 0.4866 0.4866 15.84 15.84

算术平均值42.0257.86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6月5日(T-4日);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4:长华科技为台湾上柜公司,收盘价原始货币为新台币,2025年6月5日(T-4日)日终中国银行人民币兑新台币的中行折算价为100新台币兑人民币24.03元;

注5:《招股意向书》所列可比公司中,上海仪电为飞乐音响(600651)子公司,2020年起纳入飞乐音响合并范围,故无法单独获取市盈率数据;法国Linxens未上市,故未将其列入上述表格。

本次发行价格12.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7.7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T-4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7.99倍,亦低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57.86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2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

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志军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

联系人:张建东

电话:0533-398203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联系人:侯传凯、吴大军

电话:010-593554983(本页无正文,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4(本页无正文,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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