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88.88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65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196.5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6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1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5年度以前不存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金额28399.8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0088.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088.69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1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万元。上述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
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74.91万元,以及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6657.75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61.1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196.56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金额28399.83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74.91
加: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088.69
加: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0088.69
注1:上表发行费用总额系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列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610号)中所列金额
存在尾差,系部分费用项目开票金额与原预计金额不一致所致。
注2: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7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533900851410001128356520.74活期
交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73899991013000730840160913522.55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3705016388410000346976042.91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10000578361540830.17活期
合计350886916.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合计投入
28399.83万元,其中: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投入27886.92万元,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投入131.29万元,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投入381.6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预计收益测算期间,未出现终止实施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承诺募投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8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增“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公司厂
3区内;该事项属于新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原承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或
者实施方式变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9196.58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6994.42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
2202.1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
第ZA14732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台账,上述置换已于2025年7月22日和2025年7月23日完成。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5690.35万元,并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置换时间不超过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置换24636.37万元,剩余250.56万元尚未置换。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4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万元,具体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C+组合存款”2笔,每笔2500.00万元,起息日均为2025年8月6日,到期日均为
2026年2月6日。上述“C+组合存款”为银行定期存款产品;相关现金管理安排
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为16333.45万元。2025年8月15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4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投资建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81.62万元,剩余超募资金8781.65万元尚未明确投向。除前述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外,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0088.69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5088.69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万元,系招商银行“C+组合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产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5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属于改变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恒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恒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恒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昊礼肖文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7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68196.5628399.83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28399.83集资金总额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是否已改变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项目可行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改变)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进度(3)=(2)/(1)使用状态日期效益效益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 否 45597.01 45597.01 27886.92 27886.92 61.16% 2028年9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否6266.126266.12131.29131.292.10%2028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1863.1351863.1328018.2128018.21/////超募资金投向否
1.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否7551.807551.80381.62381.625.05%2026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2.尚未明确投向/8781.658781.6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333.4516333.45381.62381.62////
/
合计/68196.5868196.5828399.8328399.8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不适用。各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预计收益测算期间。
原因(分具体项目)对照表第1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16333.45万元。2025年8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4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投资建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81.62万元,剩余超募资况
金8781.65万元尚未明确投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原承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9196.58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6994.42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2202.16万元。
况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5690.3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置换24636.37万元,剩余250.56万元尚未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
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万元,具体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C+组合存款”2笔,每笔
2500.00万元,起息日均为2025年8月6日,到期日均为2026年2月6日。上述“C+组合存款”为银行定期存款产品;相关现金管理安排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不适用。
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0088.69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5088.69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期余额5000.00万元,系招商银行“C+组合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产品。上述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承诺募投项目、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以及支付尚未支付和未置换的发对照表第2页行费用,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其他情况对照表第3页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进对应的原承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实际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改变后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度(%)
诺项目(1)投入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3)=(2)/(1)
不适用---------
合计---------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