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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新恒汇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年度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目录页次

一、鉴证报告1-2

二、专项报告1-6

三、使用情况对照表1-2

四、项目情况表1鉴证报告第1页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165号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新恒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鉴证报告第1页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新恒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恒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恒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新恒汇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鉴证报告第2页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88.8867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5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196.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61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2025年度以前不存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金额28399.8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0088.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088.69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万元。上述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74.91万元,以及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76657.75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61.1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196.56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金额28399.83专项报告第1页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项目金额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74.91

加: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088.69

加: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0088.69

注1:上表发行费用总额系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列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610号)中所列金

额存在尾差,系部分费用项目开票金额与原预计金额不一致所致。

注2: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2025年7月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报告期内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533900851410001128356520.74活期

交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73899991013000730840160913522.55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3705016388410000346976042.91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10000578361540830.17活期

合计350886916.37专项报告第2页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合计投入

28399.83 万元,其中:高密度 QFN/DFN 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投入 27886.92 万元,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投入131.29万元,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投入381.6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预计收益测算期间,未出现终止实施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承诺募投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8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增“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公司厂区内;该事项属于新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原承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或者实施方式变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5年7月9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9196.58万元,其中:高密度 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16994.42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2202.1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

第 ZA14732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台账,上述置换已于2025年7月22日和2025年7月23日完成。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专项报告第3页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5690.35万元,并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置换时间不超过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已实际置换5439.79万元,其中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 5385.30万元,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54.4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置换24636.37万元,剩余250.56万元尚未置换。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到期未归还情形。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58000.00万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

53000.00万元、办理银行定期存款50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本金

53000.00万元,实现现金管理收益174.6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万元,具体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C+组合存款”2 笔,每笔 2500.00 万元,起息日均为 2025 年 8 月 6日,到期日均为 2026年 2月 6日。上述“C+组合存款”为银行定期存款产品;相关现金管理安排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为16333.45万元。2025年8月15日,专项报告第4页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4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投资建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81.62万元,剩余超募资金8781.65万元尚未明确投向。除前述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外,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0088.69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5088.69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5000.00万元,系招商银行“C+组合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产品。上述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承诺募投项目、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以及支付尚未支付和未置换的发行费用;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属于改变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专项报告第5页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专项报告第6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68196.5628399.83资金总额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28399.83资金总额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是否已改变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改变)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高密度 QFN/DFN 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 否 45597.01 45597.01 27886.92 27886.92 61.16% 2028年 9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否6266.126266.12131.29131.292.10%2028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1863.1351863.1328018.2128018.21/////超募资金投向

1.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否7551.807551.80381.62381.625.05%2026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2.尚未明确投向/8781.658781.6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333.4516333.45381.62381.62/////

合计/68196.5868196.5828399.8328399.8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不适用。各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预计收益测算期间。

原因(分具体项目)对照表第1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16333.45万元。2025年8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4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7551.80万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81.62万元,剩余超募资金8781.65万元尚未明确投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原承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5年7月9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计19196.58万元;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5690.35万元。截至2025况

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置换24636.37万元,剩余250.56万元尚未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度公司累计进行

现金管理58000.00万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53000.00万元、办理银行定期存款50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本金53000.00万元,实现现金管理收益174.69万元。截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 5000.00万元,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C+组合存款”2笔,每笔 2500.00万元,到期日均为 2026年

2月 6日;该等“C+组合存款”为银行定期存款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不适用。

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0088.69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17.0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5088.69万元,进行现金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理未到期余额 5000.00万元,系招商银行“C+组合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产品。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其他情况对照表第2页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对应的原本年度实际投截至期末实际累截至期末投资进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改变后的项目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项目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度(%)(3)=(2)/(1)的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化期

不适用---------

合计---------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情况表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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