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晓峰先生、郝东洋先生、赵徐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唐晓峰先生、郝东洋先生、赵徐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