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综合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基础上,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往年的审计工作,考虑到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提交相关议案至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召开第一次年审沟通会议
12025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召开
审计沟通会议,沟通会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
(三)确认《公司2025年审阅报告》
2026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全体委
员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审阅报告》进行了确认。
(四)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6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召开
审计沟通会议,充分沟通了2025年度审计的总体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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