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1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
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
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2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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