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83证券简称:慧谷新材公告编号:2026-005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
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
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旭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区志豪,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龙传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 IPO 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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