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
ADVANCEDADHESIVETECHNOLOGY
Suzhou Xinguangyi E1ectronics Co., Ltd.
Suzhou Xinguangyi Electronics Co., Ltd.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 号1 幢) 发行股票并在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新广益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经过多年艰苦创业,新广益已经在特种功能薄膜材料领域形成了一定市场影响力,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过审慎决策,公司拟定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计划。发行人未来若成功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将有利于公司持续扩大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引进优秀人才、改善研发条件,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市场知名度。此外,上市还将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推动公司向更加规范、透明的方向发展,有助于公司更全面地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为社会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公司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了各治理主体有效运作,相互制衡,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规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功能性材料项目,有助于加强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深化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品交付能力,奠定公司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助力公司占据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发行人本次融资建设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自2004 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过20 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以立足材料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为企业使命,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型材企业为目标,以高分子改性、胶粘剂配方、薄膜制造、精密涂布、镀膜等技术为核心以涂布、聚合、复合、流延等工艺技术为实现手段,不断开发多种形式的功能性材料持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致力于将公司发展成为多元化的、在细分化市场中达到际领先水平的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综合厂商。同时,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着力布局新能源材料,并以此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将依托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现有核心产品国内领先地位;加大生产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创新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董事长:
2025年12月26日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6,716,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1.93 元
发行日期 2025 年12 月2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46,864,0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5 年12 月26 日
目 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1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1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1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1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2
声明 .....................................................................3
发行概况 .................................................................4
目 录 ...................................................................5
第一节 释义 .............................................................10
一、普通术语释义.....................................................10
二、专业术语释义.....................................................14
第二节 概览 .............................................................16
一、重大事项提示.....................................................16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9
三、本次发行概况.....................................................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2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26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4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41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43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43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43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事项...................................4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45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45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50
三、其他风险.........................................................5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3
二、公司的设立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53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7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和挂牌情况...............................57
五、公司股权结构.....................................................57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58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60
八、公司股本情况.....................................................6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74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78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79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 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79
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79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79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80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81
十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81
十八、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82
十九、公司员工情况...................................................85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87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87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17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57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63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69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175
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176
八、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189
九、境外经营情况....................................................190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91
一、财务会计信息....................................................191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99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19
四、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220
五、主要财务指标....................................................222
六、分部信息........................................................224
七、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及影响程度.... 224
八、经营成果分析....................................................225
九、资产质量分析....................................................250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268
十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77
十二、财务报告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78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278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282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282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主要情况......................................283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客户储备情况............286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288
五、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288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291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291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29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291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292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292
六、同业竞争........................................................293
七、关联交易情况....................................................295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302
一、本次发行前完成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302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302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308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309
一、重要合同........................................................309
二、对外担保情况....................................................311
三、诉讼仲裁情况....................................................311
第十一节 声明 ..........................................................31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1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1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1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318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319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20
七、验资机构声明....................................................321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22
第十二节 附件 ..........................................................323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323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325
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354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357
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359
六、备查文件........................................................360
七、备查文件地点、时间..............................................36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释义
简称 全称
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新广益/发行人/母公司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广益有限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
苏州伽俐 苏州市伽俐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嵘盛 安徽嵘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新广益 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
印尼新广益 PT XINGUANGYI ELECTRONICS INDONESIA
越南新广益 AAT VIETNAM ELECTRONICS CO., LTD
东莞分公司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聚心万泰 江苏聚心万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鼎立鑫 苏州市鼎立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联立星 苏州市联立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景从投资 共青城景从湛泸拾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元保 深圳国元保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凯汇瑞 苏州吴中天凯汇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中高新 江苏吴中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启开盈 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创启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 轮投资协议》 新广益、夏超华、夏华超、聚心万泰、鼎立鑫、联立星、谢小华、比亚迪、范琦、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徐春华、创启开盈共同于2022 年12 月12 日签署的《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 轮投资协议》
合心创投 江苏合心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心环保 亳州合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合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种茶饮 亳州九种茶饮有限公司
裕鑫阳 苏州市裕鑫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徽商典当 江苏徽商典当有限公司
简称 全称
鑫智尔 苏州市鑫智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东盈 苏州东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挖金客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凡森璞瑞 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品红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鹏鼎控股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38.SZ)及其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等
景旺电子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28.SH)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等
瑞声科技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18.HK)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瑞声精密电子沭阳有限公司、瑞声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瑞声开泰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瑞声新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瑞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瑞声精密制造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等
维信电子 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向上穿透的母公司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4.SZ)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等
嘉联益 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153.TW)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嘉联益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嘉联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
紫翔电子 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本知名FPC 厂商NIPPON MEKTRON,LTD.的成员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MEKTEC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VIETNAM) LTD.等
好力威 深圳市好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领益智造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002600.SZ)及其关联公司
中来股份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300393.SZ)及其关联公司
约克科技 苏州工业园区约克科技有限公司
淳华科技 淳华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NOK NOK 株式会社,是世界最大的密封产品生产厂家之一;旗下子公司NIPPON MEKTRON, LTD.是知名FPC 厂商,其在中国经营的成员企业包括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中国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等
宁波至正 宁波至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杰楷材料 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益得勤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润江塑化 苏州润江塑化有限公司
信达新材 广东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邦力源 深圳市邦力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泰科 珠海广泰科贸易有限公司
福莱盈 福莱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赛宝龙 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
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康辉新材 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恒力石化,股票代码:600346)的子公司
优创塑业 苏州优创塑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苏州优创塑业有限公司、苏州润利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
奔多实业 浙江奔多实业有限公司
海洲电子 常熟市海洲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斯迪克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06.SZ)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等
立讯精密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75.SZ)及其下属子公司
歌尔声学/歌尔股份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41.SZ)及其下属子公司
蓝思科技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33.SZ)及其下属子公司
毅嘉科技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02.TW)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毅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等
三井/三井化学 三井化学株式会社
住友/住友化学 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积水/积水化学 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日东电工 日东电工株式会社
凡纳克 日本凡纳克株式会社
索尼 索尼集团株式会社
索马龙 索马龙株式会社
SHEEDOM 日本SHEEDOM 株式会社
MATAI 日本MATAI 株式会社
ISOVOLTA 奥地利依索沃尔塔集团公司
Tesa/德莎 德莎胶带公司
3M/3M 公司 一家全球著名的制造业跨国公司,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成分股之一
方邦股份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山精密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4.SZ)及其下属子公司
弘信电子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57.SZ)及其下属子公司
迈锐精密 迈锐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住友电工 日本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藤仓 日本株式会社藤仓
永丰 韩国永丰集团(Young Poong Group)
台郡/台郡科技 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比艾奇 韩国BH 集团
世一 韩国SI FLEX 株式会社
村田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发行人会计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伦/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水致远/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公司章程》 发行人及其前身制定并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另有说明的除外
报告期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2025 年1-6 月
报告期末 2025 年6 月30 日
报告期各期末 2022 年12 月31 日、2023 年12 月31 日、2024 年12 月31 日及2025年6 月30 日
最近一年及一期 2024 年及2025 年1-6 月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股东大会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股份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简称 全称
中证投资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释义
简称 全称
PCB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指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FPC、柔性线路板 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指柔性电路板/挠性电路板,一种用柔性的绝缘基材制成的印刷电路板,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弯折性好的特点,能够满足电子产品小型化、轻薄化、可穿戴化的趋势,主要用于消费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
FCCL FCCL(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指挠性覆铜板,是用增强材料浸以树脂胶黏剂,通过烘干、裁剪、叠合成坯料,然后覆上铜箔,用钢板为模具,在热压机中经高温高压成形加工而制成的,是FPC 的加工基材
CVL CVL(Coverlay),覆盖膜或保护膜,贴在铜箔基材上保护线路不被氧化及损害,CVL 的成分一般包括PI(聚酰亚胺树脂)和AD 胶
PI PI(Polyimide),指聚酰亚胺,是分子结构含有酰亚胺基链节的芳杂环高分子化合物;PI 在印制线路板中可以作为线路板基板及覆盖膜使用
AD 胶 AD(Adhesive),胶粘剂,特指CVL 层中用于起粘接作用的胶水,主要成份是环氧树脂
TPX TPX(Transparent Polymer X),学名为聚4-甲基戊烯,是一种高透明的结晶性塑料
PBT PBT(Polybutylene Terephthalate),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具备良好的化学稳定性、机械强度、电绝缘特性和热稳定性,广泛运用于家用器具、电器元件和汽车工业中
聚酯粒子 聚酯粒子是由二元醇或二元酸或多元醇和多元酸缩聚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粒子的总称。包括PBT 粒子、PE 粒子等,广泛运用于纺织品、塑料和涂料制造中
PET PET(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即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是热塑性聚酯中最主要的品种,俗称涤纶树脂
S/M 印刷 S/M 英文全称为Solder Mask,指印刷线路板上的阻焊层,在线路板加工过程中使用印刷技术将阻焊层覆盖于电路板表面不需要焊接的位置上,以起到防潮、绝缘、防焊、耐高温及美观的需求。少部份可能使用喷墨印刷
SMT SMT(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指表面贴装技术,是一种将无引脚或短引线表面组装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或其它基板的表面上,通过回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装连技术
粒子 塑料粒子,即颗粒状的塑料,包括PE、PBT、TPX、PP 等多种类型
储能模量 储能模量表述材料存储弹性变形能量的能力,储能模量是指粘弹性材料在交变应力作用下一个周期内储存能量的能力,通常指弹性,其表征的是材料变形后回弹的指标
FR4 FR-4(Flame Retardant 4)材料,是一种线路板原材料和基材,FR4 是耐燃材料等级的代号,代表树脂材料经过燃烧状态必须能够自行熄灭的材料规格,具备较高的强度与阻燃性。
CCS CCS(Cells Contact System),中文名称集成母排或线束板集成件,属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由FPC、塑胶结构件、铜铝排等组成,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监控中心的核心部分,对汽车安全性能起着关键作用。
简称 全称
PVD PVD(Physical Vapor Deposition),指物理气相沉积,是在真空条件下,采用物理方法,将材料源——固体或液体表面气化成气态原子、分子或部分电离成离子,并通过低压气体(或等离子体)在基体表面沉积成薄膜的技术
TWS 耳机 TWS(True Wireless Stereo),指真正无线立体声;TWS 耳机即基于TWS 技术发展的耳机,可以实现立体声音频的无线传输
BMS 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指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是一套保护动力电池使用安全的控制系统,时刻监控电池的使用状态,通过必要措施缓解电池组的不一致性,为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安全提供保障
OCA OCA(Optically Clear Adhesive),固态光学透明胶,用于胶结透明光学元件(如显示器盖板)的特种粘胶剂,一般用作贴合介质
mil mil 为一种长度单位,1mil 为千分之一英尺,即约0.0254 毫米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属于公开数据,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本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对本公司做全面了解。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聚心万泰、鼎立鑫、联立星承诺:(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1、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1 年以来,受全球供应链情势紧张、大宗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影响,TPX粒子、聚酯粒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后又持续回落,其中如TPX 粒子单价从2021 年的75.54 元/kg 上升至2022 年的86.67 元/kg,又持续回落至2025 年1-6 月的70.79 元/kg。2021 年至2022 年期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
成本上升,受上述主要因素影响,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由2020 年的38.74%降至2022 年的31.76%,下降约7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保持在31-32%左右。
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发行人与客户针对老产品的年度定价时无法传导涨价影响,对客户的新产品导入和定价不如预期,也未能通过技术创新、优化配方、改进工艺等方式有效实现降本增效,则存在由于无法传导或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而导致综合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以2024 年为例,以年度采购数据及年初存货数据为基准,假设销售及成本结构不变而主要原材料的当期采购价格均上涨5%或10%,主要产品抗溢胶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5 和4.30 个百分点,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7 和4.40 个百分点。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的新能源材料、改性材料等新产品收入占比呈现持续提升的趋势。但由于发行人是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新进厂商,尚处于客户导入、产品探索、市场推广初期,而改性材料属于上游基础原材料,因此该等新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均低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如新能源材料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1.27%、4.76%、13.96%、15.82%,改性材料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3.88%、14.67%、23.65%、23.52%。如果该等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未来实现快速增长,而毛利率水平不能显著提升则可能拉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2、上游原材料风险
发行人部分原材料主要源自进口,其中TPX 粒子的最终货源来自三井化学,报告期各期TPX 粒子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4%、15.98%、22.11%、21.2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井化学不存在单方面依赖的情形,双方之间属于相互合作的商业伙伴关系。TPX 粒子主要用于橡胶管制造用辅助材料、树脂模具、离型膜、食品包装材料、餐具、化妆品容器等产品的生产制造,是一种主要应用于民用轻工领域的材料。2021 年、2022 年受全球大宗原材料上涨影响,该粒子价格呈上涨趋势,从2021 年的75.54 元/kg 上升至2022 年的86.67 元/kg,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虽然2023 年以来,该粒子的销售价格已经同比回落,但若未来原材料供给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供应不足、供应价格上升,可能会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稳定性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目前抗溢胶特种膜产品主要有两种技术规格— —TPX 膜和PBT 膜,发行人具
备生产上述两种薄膜的技术能力。其中,报告期内,TPX 抗溢胶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8%、22.26%、23.95%、23.74%。未来若三井化学限制TPX 粒子在中国市场的出售,由于发行人使用PBT 等其他材料替代TPX 粒子产品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上述情况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513.00 万元、51,593.50 万元、65,694.75 万元、31,316.9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51.34 万元、8,328.25 万元、11,570.19 万元、5,920.58 万元。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但如果后续:(1)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疲软;(2)发行人不能持续迭代原有产品并持续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或者无法持续拓展新的客户;(3)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持续上升;(4)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则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存在下滑的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等柔性线路板生产商,受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69.64%、57.22%、52.89%、52.77%。若未来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新客户开拓或新产品研发无法取得进展,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由产品技术指标性能、产品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共同确定,导致报告期内的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一定的波动变化,例如报告期各期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50元/平方米、3.31 元/平方米、3.06 元/平方米、2.97 元/平方米。如果未来发行人的下游客户因自身承接的生产项目、工艺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在产品的抗腐蚀性、耐温性、耐高湿性、耐强外部应力、高洁净等特性要求和采购需求方面显著降低,导致售价较低的产品在发行人销售收入中的比例大幅提升,或者因自身所处行业的竞争压力要求公司对相关产品进行降价,发行人产品的整体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下降的风险。
6、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目前发行人在开展电子组件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光学胶膜、光伏胶膜、改性材料等新业务的拓展工作,上述新业务也已逐渐发展成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发行人未来在拓展上述新业务的过程中,如果:①公司不能持续快速提高新产品的技术竞争力;②新产品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并逐步趋于饱和;③研发成果未达市场预期;④公司未能最终进入新客户的供应商行列等,公司将面临新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7、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以经容诚审计的2024 年度、2025 年1-6 月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各项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容诚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368 号)。
公司预测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10%;预测2025 年度净利润12,727.0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79%。
虽然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考虑到盈利预测所依据的条件假设,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变化等具有不确定性,加之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发行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5 月14 日
注册资本 11,014.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夏超华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 号1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 号1 幢
控股股东 夏超华 实际控制人 夏超华
行业分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无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 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特殊普通合伙) 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 36,716,00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6,716,00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146,864,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 21.93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8.59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16 元(按经审计的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1.02 元/股(按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41 元(按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77 元/股(按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2.33(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 预测2025 年度净利润12,727.01 万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并具有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认购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80,518.1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0,361.38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功能性材料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0,156.81 万元,包括:1、保荐及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5,786.27 万元,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2、审计及验资费用:2,228.39 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3、律师费用:1,450 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13.21 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78.93 万元。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资管管理计划”。认购数量2,7.33%;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管新广益员工参与创业板战,690,378 股,约占本次为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战略配售集合资产公开发行数量的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 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 价的中位数和加权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资金和合格境外投
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 2025 年12 月12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5 年12 月16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5 年12 月19 日
申购日期 2025 年12 月22 日
缴款日期 2025 年12 月24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343,2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2,690,378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3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872,776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8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80,046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中信证券资管新广益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690,378 58,999,989.54 1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1,367,989 29,999,998.77 1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55,996 9,999,992.28 12
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455,996 9,999,992.28 12
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92,795 12,999,994.35 12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资管新广益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广益员工资管计划”)。
设立时间:2025-10-23
备案日期:2025-11-03
产品编码:SBHY54
募集资金规模:5,900 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5,900 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新广益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实际缴纳金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劳动关系所属单位 拟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 人员类别
1 夏超华 董事长、董事 新广益 3,500.00 59.32% 核心员工
2 李永胜 董事、总经理 新广益 500.00 8.47% 高级管理人员
3 4 王苏薇 董事、财务总监 新广益 400.00 6.78% 高级管理人员
4 曾智斌 运营总监 新广益 500.00 8.47% 核心员工
5 黄峰 营销总监 新广益 400.00 6.78% 核心员工
6 夏华超 董事、采购经理 新广益 600.00 10.17% 核心员工
总计 5,900.00 100.00% -
注: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 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4 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产品
新广益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
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制程材料。柔性线路板主要由金属导体箔、热固胶和绝缘基膜等材料热压合粘结而成。从制造工艺的角度看,如果直接将上述材料进行热压合,一方面,热固胶受热受压后,将会从绝缘基膜中溢出覆盖至周围的金属导体箔,使得无法进行后续金属导体箔的表面镀金或化金处理,以及后续的元器件焊接;另一方面,高温高压下进行直接加工,也非常容易导致绝缘基膜与热压机的压合面板粘接,致使柔性线路板破损或产生皱褶。因此,在柔性线路板热压合过程中需要在压合面板与柔性线路板之间放置一层抗溢胶特种膜,以起到抗溢胶、离型、抗皱褶、保护等作用。从产品应用场景的角度看,除上述柔性线路板的压合工艺外,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还广泛地应用在柔性线路板生产中的补强片、电磁屏蔽膜及多层线路板增层等加工工序中。柔性线路板作为一种精密电子部件,其整
个生产过程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精细化。例如在压合环节,抗溢胶特种膜需要在高温(180℃以上)、高压(1200N/cm2)、高洁净(万级无尘室)等环境中保持其阻胶性、离型性不变,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因此,发行人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兼具高洁净、耐高温、抗溢胶性、离型性、抗皱褶的多功能特种功能材料。
强耐受性特种膜是一种应用于高洁净、高温、高湿、强酸碱、强外部应力等一种或多种极端恶劣生产环境下的粘性材料。该材料主要用于柔性线路板/印刷线路板自动化生产制程中,通过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自动化生产,起到保护、牵引、承载、固定线路板的功能。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工艺复杂、生产环境多样,既包括高温高湿环境中的物理加工工艺(例如,印刷、模切、冲切、钻孔、压合等),又包括强酸强碱环境中的化学加工工艺(例如,显影、蚀刻、镀铜、镀金、化金等)。通常而言,膜材是一类厚度极薄的柔性高分子材料,高温高压、强酸强碱等外部环境非常容易导致膜材腐蚀、脆化。因此,应用于上述复杂多样环境中的强耐受性特种膜需要具备高洁净度、耐高温、耐高湿、耐强酸碱、耐外部应力等一种或多种性能,具有较高技术含量。
除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外,公司还生产、研发并开展电子产品组件材料、改性材料、光学胶膜、新能源锂电材料、光伏胶膜等新兴业务。
(二)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粒子、基材、胶水、助剂等。公司重要供应商主要为杰楷材料、中国石化等粒子供应商。
(三)主要经营模式
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结合需求预测组织生产。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实行“直销为主,贸易为辅”的营销管理模式。公司成立之初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在销售方面主要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并拓展市场。2013年公司成立自营销售队伍后,销售模式逐步从“贸易为主”转变为“直销为主”。
公司主要客户有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景旺电子等柔性线路板生产厂商,好力威等新能源行业客户。
(四)公司竞争地位
公司自2004 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20 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财务指标符合板块定位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的要求,具体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 是否符合 发行人具体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 亿元的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是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公司累计研发费用8,099.52 万元;公司2022 年、2023年、2024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55 亿元、5.16 亿元、6.57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3 亿元。
(二)公司具备创造、创新、创意特征
1、公司荣誉情况
公司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新广益15 项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并拥有38 项发明专利、51 项实用新型专利,均与主营业务相关。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技术战略,致力于实现高分子特种薄膜的进口替代及国产化。公司在发展历程中,凭借技术实力,得到了各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证的荣誉奖项,如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奖项名称 取得时间 颁布单位
1 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 2023 年7 月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0 年12 月(已于2023 年11 月续期)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3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1 年11 月9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4 5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 2020 年12 月17 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5 2024 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 2024 年11 月6 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2 年11 月21 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 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 2024 年12 月25 日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 江苏省首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培育库企业 2021 年5 月14 日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苏州市瞪羚计划培育企业 2021 年1 月25 日 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10 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 2024 年1 月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公司产品、技术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公司自2004 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进口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经过20 年的发展,公司不仅陆续打破了欧美日韩企业在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上的技术垄断,而且成功发展成为相关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厂商,确立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行业地位。
(1)在高端特种薄膜领域,公司具备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并实现国产替代的能力
抗溢胶特种膜的主要原材料为TPX 粒子,TPX 材料具备耐高温、极低表面能、成膜后离型效果好的优点,但也存在成膜后韧性不足、和其他高分子材料热力学相容性差的缺点,加工难度较高。因其材料配方、加工工艺等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新广益产品出现之前,抗溢胶特种膜主要由日本三井化学、住友化学及积水化学三家公司技术垄断,国内客户普遍面临因供应商单一造成的材料供应问题。新广益是当时行业中较早发现上述产业短板的企业之一,为把握抗溢胶特种膜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响应国家关于发展高性能特种薄膜产业的号召,公司自2006 年起就成立了技术攻关专项小组,通过不断地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最终于2010 年成功研发出与国外竞争对手性能可比的抗溢胶特种膜,成为了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抗溢胶特种膜关键制备技术的厂商之一。随后几年,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工艺迭代,产品性能不断提高、产品类型逐渐丰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陆续与全球排名前10 的多家FPC 厂商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等全球知名客户抗溢胶特种膜的重要供应商。目前,公司已成为抗溢胶特种膜的国内细分龙头厂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
相比于国外竞争对手,发行人的部分产品性能具有一定领先优势(例如,拉伸强度性能和断裂伸长率性能优于国外竞品),因此,客户在压合工艺中使用发行人上述产品时,更不容易破损及残留。发行人部分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加热尺寸变化率较竞品更低,具有更好的耐温性,在高温环境下产品的抗溢胶成分流动性更低,产品的抗褶皱、抗溢胶能力更强,更容易实现无残留的工艺要求。
(2)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
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持续对现有材料特性与工艺技术进行研发,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比如,传统抗溢胶特种膜主要以TPX 粒子为主要原材料制备而来,但在2021 年,受宏观经济疲软等因素影响,TPX 粒子的价格持续大幅走高,给整个产业链的下游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成本负担。为解决上述问题,新广益创新性地采用价格较低的其他材料及工艺予以替代,通过对热调控、流量、辊压和收卷控制等工艺环节的创新,并优化产品外层与中间层配方,成功制造出在高温高压下易分离、无破损、低收缩、低形变的PBT 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部分应用场景中替换TPX 抗溢胶特种膜,并已成功销售给全球多家FPC 客户。
从技术指标对比的角度看,公司生产的PBT 抗溢胶特种膜在80℃/170℃温度下加热10 分钟/30 分钟的加热尺寸变化率(即薄膜在测试方向上的形变比例,该参数越低产品说明耐温性越好)方面与TPX 抗溢胶特种膜相同基本没有差异;在同等厚度下,PBT 抗溢胶特种膜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相比TPX 抗溢胶特种膜相比还有一定的性能优势。因此,公司通过PBT 抗溢胶特种膜的成功研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抗溢胶特种膜方面原材料来源单一的问题。这既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上的自主迭代能力,也展示了其在推动产品创新发展方面的实力。
(3)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除了在柔性线路板产业链中持续创新发展外,新广益也在持续关注声学、光学、新能源等其他特种薄膜的技术需求与产品发展方向,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
声学膜是耳机中起发声功能的核心材料,它是一种能够随电流驱动产生不同幅度
形变,通过高频震动带动周围空气传递出声音的薄膜,其声学性能决定了发声单元的各种声学参数(振动质量、瞬态、失真和频响),因此声学膜是耳机中最重要的基础性材料之一,属于电子产品组件材料。从生产制造的技术难点看,由于声学行业对耳机降噪、谐振频率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导致声学膜的厚度、模量等关键指标对耳机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存在上述门槛,2020 年以前全球高端声学膜技术主要由日本的SHEEDOM、MATAI、奥地利的ISOVOLTA 等少数公司掌握。2018 年,新广益发现上述产业痛点以后,敏锐地意识到声学膜的制造难点在于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的调节控制、制程工艺控制、声学薄膜特种制造设备的专业化配套等,而公司多年在流延成膜、高分子模量调节等技术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多积累,公司有望在原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通过材料改性优化设计、关键设备及工艺的改进创新等措施实现声学膜的技术突破。因此,公司迅速组成技术攻关小组,通过近一年的专项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1um)、模量公差(±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200℃、低温-30℃)的高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目前公司声学膜已经通过对歌尔声学的销售,实现了对苹果高端耳机产品声学膜材料的配套。
从声学膜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角度看,衡量产品技术性能的重要指标是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等。相比于日本SHEEDOM、MATAI 等竞争对手,发行人声学膜产品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均有一定优势。因此,得益于上述产品性能优势,发行人声学膜产品具备更好的声学性能,如更稳定的声音音质、更低的失真度,以及更广的频响范围。
3、发行人核心产品具有较强技术先进性
(1)抗溢胶特种膜
新广益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具有出色的耐高温性、抗溢胶性、离型性、抗皱性和低析出性。上述特性是下游客户在FPC 生产中关注的主要特性,客户使用公司的抗溢胶特种膜产品,借助其耐高温、抗溢胶等特性,能够有效提高FPC 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A、耐高温
在FPC 压合过程中,更高的温度可以提高压合效率,降低后续柔性线路板热处理工艺的时间;更长的压合时间也能够提高柔性线路板的可靠性,增加柔性线路板的稳
定性与使用寿命,这对抗溢胶特种膜的耐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抗溢胶特种膜产品能够在越高的温度下及越长的时间内维持形态稳定,实现不破损、无残留,越能够助力客户能更快速及生产更高精密度的柔性线路板。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快速压合工艺中实现最高200℃下持续5 分钟的耐温性,高于通常工艺中180℃持续2 分钟的耐温要求;同时,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在传统压合工艺中可以实现最高190℃持续3 小时的耐温性,高于通常工艺中180℃持续2 小时的耐温要求。由于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耐温性能更好,因此客户在压合工艺上可以选用更高的压合温度,使得压合工艺时间大幅缩减,有利于提高客户FPC 产品的生产效率与产能。
B、抗溢胶性
在FPC 压合过程中,具有更小更均匀溢胶的柔性线路板能够减少溢出的胶水对于FPC 铜板部分的污染,为后续元器件的焊接预留更大的面积。更大的焊接面积可以使得柔性线路板与功能性元器件的连接更加紧密,提高FPC 最终产品的可靠性与耐久性,从而提升客户FPC 产品的良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的高抗溢胶性可使得压合后FPC 溢出的胶水较少,并具有均匀的溢胶形态,优于行业通常产品的溢胶水平。
C、离型性
在FPC 压合过程中,如果抗溢胶特种膜的离型性(即易剥离性)不足,则客户在压合结束后剥离抗溢胶特种膜时容易造成FPC 板的褶皱、涨缩等损伤。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离型性越好,越能够在客户剥离时保护FPC 板,减少柔性线路板的褶皱,越能帮助客户减少剥离的难度与时间,从而提升客户压合工艺的效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实现自动进气分离与小外力作用下的快速剥离,优于行业通常产品的剥离效果。
D、抗皱性
部分新能源行业所用的FPC 产品长度超过1 米,在压合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褶皱,从而导致产品报废。新广益的抗溢胶特种膜具有良好的抗皱褶能力,即使在1 米以上柔性线路板的压合过程中也不会出现偶发性褶皱,可以帮助客户有效提高产品良率。
E、低析出
FPC 的压合工序处于高温高压的环境,如果所使用的抗溢胶特种膜在该种极端环境下有较多挥发物析出,会导致柔性线路板铜面氧化,从而影响与后续元器件的焊接工序,导致柔性线路板与功能性元器件的连接强度不足,最终影响产品的良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高温高压的压合工序中实现表面低析出,可防止柔性线路板上挥发物残留以及露出铜面氧化的问题,有效帮助客户提升产品良率。
(2)强耐受性特种膜
新广益生产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应用于柔性线路板自动化加工过程中,具备耐高温、耐高湿、耐强酸碱、耐外部应力、耐内聚力破坏等特性。上述特性是下游客户在FPC生产中关注的重要特性,客户使用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借助其特性能够有效提高FPC 产品的生产良率,具体情况如下:
A、耐高温
强耐受性特种膜应用于柔性线路板自动化加工过程,其中部分工艺为高温环境,需要强耐受性特种膜具备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保持良好的热物理性能、热化学性能、加工性能,以及稳定的粘接强度的能力。客户使用更耐温的强耐受特种膜,可以提高线路板的性能指标(如高频绝缘性能)。同时,耐温性更好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允许生产过程中采用更高的温度,这可以显著缩短工艺时间。此外,耐温性更好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在高温的自动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更少,可以减少由于残留物导致的线路板缺陷,有效提升FPC 的良率。
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可以实现在2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正常使用1 小时,且重复使用最高达5 次的性能指标,同时经历高温后胶层不脱落不残留。市场上常规产品只能做到长时间耐温150-180℃。客户使用公司的产品在提升FPC 性能指标的同时,也可以缩短工艺时间,并提升产品良率。
B、耐高湿
公司下游客户为了实现将电路图形转印到柔性线路板的目标,需要线路板经历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多个湿制程工艺。公司的产品实现了在最高100%相对湿度或浸水环境中正常使用的耐湿性能,并能高湿环境下实现对FPC 产品稳定的保护效果,
不会出现渗透与起气泡现象。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高湿特性可以在线路板的湿制程工艺中有效保护线路板的铜面部分,以防止线路板在潮湿环境中发生铜面氧化,从而确保电路板的品质,也可以有效避免因铜面氧化造成的产品报废,有效提升FPC 产品良率。
C、耐强酸碱
在柔性线路板湿制程工艺中,强耐受性特种膜除了要克服上述高湿/浸水环境对材料的不利影响外,更困难的是要能实现极强的抗腐蚀、耐酸碱性能。在显影、蚀刻、镀金、化金等工艺环节中,每类工序均会使用不同的化学药剂喷淋或者浸泡强耐受性特种膜。
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具备耐强酸碱性,能够承受极端的酸碱环境。市场上常规产品在遭遇强酸或强碱时容易出现脱胶或与线路板分离,造成强酸碱溶液对线路板的损坏。客户使用公司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对于极端酸碱环境具有强耐受性,可以减少上述情况,使得FPC 不会因为强酸碱腐蚀而损坏和报废,从而提高产品的良率。
D、耐外部应力
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外部应力主要体现为在强外力作用(拉伸、弯折、剥离、压合等)下,特种膜仍然能保证使用性能不变的能力。强耐受性特种膜在线路板铜箔转贴、CVL 转贴工艺过程中,需要通过压合以实现特种膜与FPC 产品之间的贴合,这需要在200℃以上温度的条件下,长时间耐受高压强1的情况下,仍不会出现破断、溢胶、脱胶等问题。客户使用公司的耐外部应力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提高线路板铜箔转贴、CVL 转贴等环节时的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
E、不脱胶掉粉
公司下游客户的冲切工序及最终产品的包装和运输过程需要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在此环节对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的要求是不能出现掉粉。如果在上述环节产品出现掉粉现象,则粉尘会污染FPC 产品表面,从而会导致线路板报废或者返厂清洁,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具备耐内聚力破坏的特性,可以在百格工具破坏测试中做到不脱胶掉粉,能有效满足客户下游冲切工序及包装、运输过程中对产
1 耐受约1200N/cm2(约等于120 个标准大气压压强)的压强2 小时。
品不掉粉的需求。
4、公司核心技术具备创新特征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迭代,已经形成包括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涂布工艺技术、流延/涂布设备设计改造技术等在内的完善技术体系,公司生产中应用的主要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分类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的体现 对应产品
1 原材料合成技术 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 提升了抗溢胶特种膜的力学性能、耐温性和表面的离型性;提升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粘性、耐候性,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苛刻的使用场景,例如抗溢胶特种膜在卷对卷的生产工艺的使用中,部分产品可以提升10 度以上的耐温性 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
2 原材料合成技术 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 公司对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进行了优化,以满足客户在不同使用场景下对相关产品更严格的使用要求:(1)对于抗溢胶特种膜,公司提升了其抗溢胶性、使用寿命、耐热性以及弹性。这意味着,当它在高度复杂的FPC 压合生产工艺中使用时,能够保证3mil 以内的抗溢胶性;(2)对于强耐受性特种膜,公司提升了其弹性和使用时的便捷性,使得其在机器操作中的使用更加顺畅 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
3 原材料合成技术 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 提升了胶粘类产品的各项性能,包括粘性、耐高低温性能、导电屏蔽性能、导热阻热性能以及耐化学浸泡腐蚀性。例如,通过上述性能改进,公司的声学膜产品无论是在极寒还是极热的自然环境中,其使用寿命和音质保真性都有了显著的提升 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胶膜
4 流延工艺技术 TPX 成膜技术 在保留TPX 材料本身耐高温、离型性等特点的前提下,克服了一般工艺成膜后韧性不足、相容性差的缺点,实现了对TPX 抗溢胶特种膜的高效率、低成本、规模化的生产 抗溢胶特种膜
5 流延工艺技术 PBT 成膜技术 赋予了PBT 膜材料离型性、高抗溢胶性的特点,使其可应用于FPC压合工艺中,并实现成本的降低 抗溢胶特种膜
6 流延工艺技术 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 使TPX、PBT以外的其他材料拥有耐温性、支撑性、离型性和抗溢胶性等关键性能,从而应用于FPC 的生产工艺中。例如,公司将纸膜加入到抗溢胶特种膜中,提升产品的支撑性,使其更适合于软硬结合板的压合工艺中 抗溢胶特种膜
7 流延工艺技术 极薄型薄膜成膜技术 通过对挤出流速、收卷步骤及产品在线厚度的精密控制,可以生产聚酯和聚烯烃类极薄型薄膜,可将产品的厚度控制在1.0um-20.0um。该产品用于制造锂电池用复合型集流体,可以提高电池安全性与能量密度 新能源材料
8 涂布工艺技术 精密涂布技术 通过自主设计涂布精密模具、张力控制系统及净化环境管控系统,提升了涂布的均匀性,涂布精度可达到±0.5um,产品平整度翘曲小于1mm,可以实现0.1-300 微米厚度范围内的连续涂布,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胶膜
9 涂布工艺技术 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 提升了强耐受性特种膜和光学胶膜的耐温性,大幅降低了下游客户在FPC 生产过程中的析出与残胶,产品低析出且最高耐温达到210℃,能够保证在精密显示模组PVD 镀膜、PCB 高温及酸碱制程等加工工艺中对耐温性、低析出性的特殊需求 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
10 流延工艺技术/ 涂布工艺技术 声学功能薄膜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声学膜技术在精度和稳定性方面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这种声学膜厚度的偏差极小,只有±1 微米,且其物理强度(或称“拉伸模量”)的偏差也很小,只有±3MPA。此外,公司声学膜产品还具有很好的耐热、耐冷和耐水解性能,可以在极端的高温(200℃)或低温(-30℃)环境下使用,而且音质不会受到影响。公司的技术已经被歌尔声学等知名声学组件制造商采用,并被应用到全球知名品牌的产品中 声学膜
11 流延工艺技术/ 涂布工艺技术 锂电阻燃薄膜技术 以聚酯和聚烯烃树脂为原料,通过合适阻燃剂的选取及比例调控,得到阻燃、耐电解液、易弯折的锂电阻燃薄膜,大大提高了锂电池的安全性 新能源材料(锂电阻燃胶膜)
12 设备设计改造技术 多层薄膜设备设计改造技术 根据聚烯烃、聚酯、聚醚、聚酰胺和聚砜等各种高分子材料的特点,通过特殊工装设备设计,可生产产品的工艺温度范围在110℃至400℃,设计厚度范围达到20um 至2,000um,可以满足各类抗溢胶特种膜的生产需求 抗溢胶特种膜
13 设备设计改造技术 涂布设备设计技术 配置光热双重固化装置和产线上的外观及厚度检测装置,大大提高了高分子聚合物涂层的固化效率和固化程度,有效提升了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的性能及价格竞争力 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
14 金属/ 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 有机材料负载金属成膜技术 使用高分子膜为基材,通过溅射、电镀和蒸镀等方法制备单面多层或双面多层的高分子金属复合膜,用于导电膜等产品。在锂电池软包材料的应用中,可以充分发挥金属材料的支撑性与阻隔性;在负极复合集流体产品的应用中,可以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与容量 新能源材料(负极复合集流体)
15 金属/ 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 电极干膜制备技术 电极干膜制备技术以锂盐或碳材料为主(质量占比大于95%),导电剂和粘结剂为辅,使用特种制膜技术制备电极干膜,应用于电池极片制备过程,提高了电极膜与集流体之间的粘着力,简化了极片工艺过程,实现了无溶剂的环保性 新能源材料(电极膜)
(1)发行人产品性能、国内市场地位领先的主要原因
A、众多自主突破的关键工艺技术、合成技术、制备技术,是发行人产品性能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核心原因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已经掌握了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涂布工艺技术、设备设计改造技术、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等五大类15 项核心技术。对上述大量核心技术的灵活应用,是发行人产品技术性能够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根本原因。
以流延工艺为例,在流延挤出环节,公司并未采用传统的分配器加合流的模具,而是采用更加复杂的多对多复合结构,从而提升了膜材的厚度均匀性、模量稳定性;在流延加工环节,公司采用了独特的熔融共混控制技术,充分利用不同材料的特性,使得最终产品的耐温性、离型性、抗溢胶性及抗褶皱性更好;在加工设备方面,公司针对FPC 特种膜的技术需求,定制开发了温度控制更精准、熔融混合更好的专用设备,为多样化的挤出工艺提供了更灵活的控制空间,同时提升了抗溢胶特种膜的综合力学性能;在薄膜成型方面,公司采用特定的热处理工艺/方法对产品的模量进行精细化控
制,实现了产品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低收缩性,有效解决了下游客户在压合工艺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由于材料变形导致的柔性线路板线路图形变形问题。由此可见,发行人对技术的不断创新是其产品技术性能保持一定领先性的关键。
B、多年研发创新沉淀出的大量材料配方,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成为了发行人国内市场保持领先的关键因素
一款FPC 用特种膜产品的材料配方由多种不同的材料(如树脂、增塑剂、填料、稳定剂、封端剂、固化剂等)组成,配方中的每种成分都必须经过精心挑选和配比,以确保它们在特定环境下能提供所需的离型性、抗溢胶性、模量、耐化学性、耐热性、粘接性或其他特殊功能。因此,同一种产品,由于不同配料,或者同一种配料的不同比例,产品在最终呈现的技术性能上,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受上述情况影响,材料配方始终属于厂商在竞争过程中关键的技术壁垒。
在配方研发方面,发行人倡导夯实理论研究、持续实践创新的技术研发方法,针对客户需求痛点深入开展技术攻关,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例如,为了提高强耐受特种膜的“耐高温性”,发行人通过精心控制配方中含苯环的刚性体与丙烯酸单体的比例,减小了小分子成分的残留,提高了产品的耐高温性;采用该涂层制造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实现在2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正常使用1 小时,且重复使用最高达5次的性能指标,保证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耐高温特性。又如在强耐受性特种膜中,发行人通过加入适当比例的各类封端剂,减少了产品在极端酸碱条件下的化学活性,提升了产品的耐酸碱性,使其能够承受pH 值极低至1 或极高至13 以上的环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经研发出六大类、四十余种FPC 特种功能膜/特种涂层的材料配方,大量高性能的材料配方储备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成为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关键因素。
C、对海外竞争对手而言,在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更迭迅速频繁的背景下,发行人产品研发的快速迭代能力与客户技术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助力发行人在国内市场保持了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信息行业,电子信息行业存在产品周期短、技术更新换代快、消费热点切换迅速的特点,这对上游材料供应商的技术迭代能力与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以手机内的FPC 产品为例,自2008 年开始,随着移动通信标准从2G
到3G、4G 及当下5G 的发展,以及手机对轻薄化、智能化、集成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手机内FPC 产品的电子元器件数量越来越多、铜箔走线越来越密,这对FPC 生产过程中配套使用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具体性能,提出了快速持续变化的要求。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面临技术持续迭代的挑战和机遇。
2010 年以前,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国内市场主要被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索尼、凡纳克(PANAC)等日本企业垄断。相比于发行人,日系公司的内部组织架构复杂、决策流程长、灵活性相对不足,因此当时上述厂商虽然具有一定先发领先优势,但是快速响应能力相对较弱。
2010 年、2011 年及2012 年,是我国移动通信领域从2G 向3G 高速发展的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上述三年我国3G 移动手机用户数量的复合增长率高达122.44%)。由于3G 手机对FPC 产品的高频信号传输、特征阻抗控制、线路精细程度方面的特性提出了较高要求,FPC 厂商对生产过程中配套的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的具体性能要求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彼时主流FPC 特种膜厂商的技术响应能力未能及时匹配行业客户的需要,这为发行人成功切入相关领域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因此,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行人正是凭借产品研发的快速迭代能力、客户技术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自2010 年开始,陆续成功挤入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市场,逐步发展并在国内市场保持了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D、对国内竞争对手而言,得益于二十年的行业专注与深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工艺路线领先的FPC 特种膜生产企业之一,大量的产品与技术储备、紧密的客户合作关系,构成了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
相比于其他国内本土企业,得益于发行人较早切入行业的先发优势,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壁垒,从目前的竞争情况分析,其他本土企业未来成功进入本行业并能够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难度较大,具体原因如下:
如上文分析可知1,决定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可以归纳为——关键技术储备及技术的快速迭代能力。
1 具体可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二)公司具备创造、创新、创意特征”下第1至3 点相关内容。
在关键技术储备方面,对于未来本土新进竞争对手,由于其进入行业的时间相对较晚,可能在业务规模、客户资源、研发投入等竞争要素上不具备优势,为了实现市场地位的赶超,其产品的技术储备不仅需要超越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等海外化学巨头,还要具备与发行人多年的技术积累相抗衡的水平,难度相对较高。
在技术的快速迭代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中涉及技术迭代的情况主要为未来新产品上市前的技术更新。例如,每年苹果手机上市前,FPC 厂商均会根据客户新产品的具体情况,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提出新的技术要求。由于新款FPC的需求量大、重要性高,是FPC厂商未来一年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相比于传统型号材料,FPC 厂商对新材料的供应商要求更为严格,选择合作供应商时尤为谨慎,在既有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将该类采购订单委托给新供应商/小型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内主流FPC 厂商的合作关系紧密,因此,在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未来本土新进竞争者较难通过技术迭代的方式抢占市场机会。
综上,得益于二十年的行业专注与深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工艺路线领先的FPC 特种膜生产企业之一,大量的产品与技术储备、紧密的客户合作关系,构成了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
(2)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性对产品进行研发与迭代,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特性
公司从2006 年以来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与强耐受性特种膜,并持续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对产品进行迭代、优化和升级,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特性。
A、2006 年-2010 年,为把握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公司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公司创始人夏超华先生于2004 年创立公司,公司初创时正经历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电子设备逐渐向小型化与轻量化发展,并且射频通信、高清晰度视频以及其他高速数据传输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带动了设备中广泛使用FPC 产品的市场需求。FPC 可以自由弯曲、卷绕、折叠,能大大缩小电子产品的体积和重量,符合电子产品高密度、小型化的发展方向。2006 年,FPC 已经在电子设备和通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满足电子设备对于FPC 的诸多需求,行业开始探索新材料及相关工艺在FPC 中的应用可能性。因此,为把握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公司开始逐步
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B、2010 年-2012 年,发行人陆续完成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
(A)初代抗溢胶特种膜的研发进程
2010 年,公司完成初代抗溢胶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时间 研发进度及成果
2006 年-2007 年 从广泛的材料库中筛选潜在的候选材料,基于已有的文献研究、生产经验进行初期的配方及工艺开发与验证
2007 年-2008 年 初期样品在客户应用环境中进行测试和评估。通过调整组分配比、反复试验和实验数据分析,研发团队针对产品的抗溢胶性能需求优化改进了配方
2009 年 选型出合适的PBT 和TPX 材料的配比,并通过反复验证获取了可以调整抗溢胶特种膜特性的合适工艺
2010 年 公司初代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抗溢胶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而且初步掌握了抗溢胶特种膜相关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界面控制技术、薄膜工艺技术等理论与方法。
(B)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进程
2012 年,公司完成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时间 研发进度及成果
2007 年-2008 年 通过深入的文献调研、实验室研究以及专利搜索,初步确定了一种满足强耐受性特种膜需求的胶粘剂材料
2009 年-2010 年 研发团队对客户应用场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合客户在使用国外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司提供了样品以供客户进行测试。公司的产品初步满足了客户对于耐酸碱性的需求,但产品的耐温性仍需进一步优化
2011 年 根据前期测试经验,研发团队通过调整材料成分和改变制备工艺,成功优化了产品的耐温性并通过了客户的验证,能够满足客户对耐酸碱性和耐温性等多方面的需求
2012 年 公司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通过不断试错积累技术经验,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且初步掌握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相关的材料理论、表面处理技术、界面控制技术等理论与方法。
C、2012 年-2017 年,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优化和升级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
通过持续不断地自主研发,2015 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不同分子量
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成功开发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阻胶效果<0.08mm,剥离效果更优;2016 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和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以及涂布设备设计技术,成功开发了二代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耐温效果能达到200℃以上,可以配套FPC 行业自动化全制程使用;2017 年发行人掌握了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多层抗溢胶特种膜研发成功并量产,能够在FPC 多层结构的高断差条件下使用。
D、2018 年至今,夯实多维度业务格局
2018 年至今,公司持续根据客户的需求对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进行迭代。比如公司2021 年突破的TPX 与PBT 的熔融共混控制技术,通过精准调节挤出设备温度、熔体流速和压力,使得原有相容性差的两种材料(TPX 和PBT)或多种材料(TPX、PBT 和其他聚酯、聚烯烃材料)共挤成膜,该技术减少了进口TPX 粒子的使用并增加薄膜的力学强度与离型性,从而进一步增强产品的使用性能。
同时,公司也在其他高性能特种薄膜领域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如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产品,并取得了一定成果。2018 年开始,公司通过近一年的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1um)、模量公差小(±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 200℃、低温-30℃)的高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材料方面,公司自主开发的冷板辊压胶膜、侧板PI 绝缘胶带等特种功能膜已顺利通过比亚迪的产品测试,为未来该项业务的大规模量产创造了积极条件。
E、公司研发历程总结
时间 事件 成果
2006 年-2010 年 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逐步积累研发所需要的理论、工艺知识
2010 年-2012 年 完成初代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 初代抗溢胶产品达到了离型无残留、无褶皱,抗溢胶<0.10mm 的效果,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达到了微黏着、高温高湿无残留的效果,初步完成了对进口产品的国产替代,但是在长时间耐温性能、力学性能稳定性方面距离进口产品仍存在差距
2012 年-2017 年 优化升级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 通过高分子改性研发技术、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调节技术,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阻胶效果达到<0.08mm,剥离效果、长时间耐温性能更优;通过高分子复合膜设计技术、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耐温效果能达到200℃以上;但产品在卷对卷生产作业中的适应性、产品韧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2018 年至今 突破熔融共混控制技术;成功开发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产品 持续提升产品在卷对卷生产作业中的适应性、产品韧性,持续满足客户的更新需求;声学膜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新能源汽车材料已通过下游头部客户的产品测试;
如上表所示,针对FPC 产业的需要,新广益自2006 年起经过不断研发和技术迭代,成功推出了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公司初代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分别于2010 年、2012 年问世,初步完成了对进口产品的国产替代,并奠定了后续升级的基础。2012 年到2017 年间,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实现了更好的阻胶性、剥离性、耐温性等,并进一步巩固了产品的市场地位。自2018年起,公司在继续升级原有产品的同时,基于多年研发生产复合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经验,成功拓展了声学膜、新能源汽车领域特种膜等新领域的产品线。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坚持自主研发,形成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体现了公司在关键技术上的自主控制能力与创新力。这些能力不仅推动了公司产品的优化和市场地位的巩固,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公司不属于创业板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
公司专注于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生产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属于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中,“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具体指:用于电子元器件、组件及系统制备的专用电子功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的制造。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不存在主要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和较强的创新性,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1-6 月/2025-06-30 2024 年度/ 2024-12-31 2023 年度/ 2023-12-31 2022 年度/2022-12-31
资产总额(万元) 88,527.52 83,604.80 70,717.02 58,605.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3,869.18 67,875.51 56,138.53 47,644.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6.52 18.95 20.25 18.68
营业收入(万元) 31,339.21 65,717.19 51,614.17 45,526.27
净利润(万元) 5,920.58 11,570.19 8,328.25 8,151.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920.58 11,570.19 8,328.25 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454.34 11,265.27 8,346.03 8,005.1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4 1.05 0.76 0.9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4 1.05 0.76 0.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5 18.63 16.02 35.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828.36 6,510.63 5,977.44 10,624.15
现金分红(万元)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52 4.72 5.35 4.90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及2025 年1-9 月经审阅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 年6 月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公司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根据容诚出具的《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251Z0005 号),发行人2025 年1-9 月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1-9 月 2024 年1-9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52,080.11 48,445.86 7.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30.29 8,701.01 16.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00.07 8,429.38 13.89%
注:以上2024 年1-9 月和2025 年1-9 月财务数据经容诚审阅。
2025 年1-9 月,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延续了2024 年以来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发行人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持续扩大,受益于上述有利因素的推动,发行人各项经营指标稳步增长。
(二)公司2025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以经容诚审计的2024 年度、2025 年1-6 月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各项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容诚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368 号)。公司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已审实现数 2025 年度预测数
1-6 月份 已审实现数 7-12 月份 预测数 2025 年度 合计数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65,717.19 31,339.21 39,044.99 70,384.21 7.10%
净利润 11,570.19 5,920.58 6,806.43 12,727.01 1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65.27 5,454.34 6,688.71 12,143.05 7.79%
公司预测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10%;预测2025 年度净利润12,727.0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79%。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 万元。”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功能性材料项目 63,838.30 63,838.30
- 合计 63,838.30 63,838.30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能会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投资金额做适当调整,亦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立足材料创新,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型材料企业为目标,以高分子改性、胶粘剂配方、薄膜制造、精密涂布、镀膜等技术为核心,以涂布、聚合、复合、流延等工艺技术为实现手段,不断开发多种形式的功能性材料,持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
致力于将公司发展成为多元化的、在细分化市场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综合厂商。
公司将依托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现有核心产品的领先地位;加大生产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创新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着力布局新能源锂电及光伏材料,并以此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报告期内,发行人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取得了良好成果,并制订了详细的未来规划。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五、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用户不断涌现新需求。为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和判断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但由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固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研发方向与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存在差异,致使公司产品无法有效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若公司因人员、资金等原因导致研发创新及产品量产的进度无法按计划推进,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有效保护,导致研发成果内部泄密以及被他人抄袭的风险。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还积累了许多尚未公开的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如果这些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三)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及工艺要求日益提高。公司需要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应用拓展等方面进行不断的研发投入,才能持续保持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但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研发方向不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或者研发成果未达市场预期,将导致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落后于竞争对手,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1 年以来,受全球供应链情势紧张、大宗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影响,TPX粒子、聚酯粒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后又持续回落,其中如TPX 粒子单价从2021 年的75.54 元/kg 上升至2022 年的86.67 元/kg,又持续回落至2025 年1-6 月的70.79 元/kg。2021 年至2022 年期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成本上升,受上述主要因素影响,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由2020 年的38.74%降至2022 年的31.76%,下降约7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保持在31-32%左右。
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发行人与客户针对老产品的年度定价时无法传导涨价影响,对客户的新产品导入和定价不如预期,也未能通过技术创新、优化配方、改进工艺等方式有效实现降本增效,则存在由于无法传导或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而导致综合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以2024 年为例,以年度采购数据及年初存货数据为基准,假设销售及成本结构不变而主要原材料的当期采购价格均上涨5%或10%,主要产品抗溢胶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5 和4.30 个百分点,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毛利率大约分别下降2.27 和4.40 个百分点。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的新能源材料、改性材料等新产品收入占比呈现持续提升的趋势。但由于发行人是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新进厂商,尚处于客户导入、产品探索、市场推广初期,而改性材料属于上游基础原材料,因此该等新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均低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如新能源材料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1.27%、4.76%、13.96%、15.82%,改性材料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13.88%、14.67%、23.65%、23.52%。如果该等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未来实现快速增长,而毛利率水平不能显著提升,则可能拉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五)快速成长过程中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的经营管理将面临新的考验。如果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内部的管理架构和管理模式不能适应未来快速成长的需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折旧摊销金额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2,519.81 万元、2,607.12 万元、
745.70 万元、1,125.68 万元,其中苏州厂房项目和安徽厂房项目合计余额占2022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的比例接近90%。上述两个在建工程项目已于2023 年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将增加资产折旧与摊销金额,若下游市场需求无法充分消化公司新增产能,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513.00 万元、51,593.50 万元、65,694.75 万元、31,316.9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51.34 万元、8,328.25 万元、11,570.19 万元、5,920.58 万元。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但如果后续:(1)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疲软;(2)发行人不能持续迭代原有产品并持续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或者无法持续拓展新的客户;(3)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持续上升;(4)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则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存在下滑的风险。
(八)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原材料(例如,TPX 粒子)主要源自进口。未来,若公司主要海外供应商或主要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生较大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较大贸易摩擦等情况,公司无法继续采购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原材料,或公司必须通过承担额外成本的方式维系采购需求,都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境外收入占比较低,但国际贸易摩擦将会对全球经济、国际贸易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2025 年以来美国政府采取的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政策,可能间接引发公司订单减少的风险。同时,如果客户将部分加征关税成本转嫁给公司,也将导致公司存在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如果客户减少下游产品的出口,也将间接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九)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等柔性线路板生产商,受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69.64%、57.22%、52.89%、52.77%。若未来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新客户开拓或新产品研发无法取得进展,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发行人在开展电子组件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光学胶膜、光伏胶膜、改性材料等新业务的拓展工作,上述新业务也已逐渐发展成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发行人未来在拓展上述新业务的过程中,如果:①公司不能持续快速提高新产品的技术竞争力;②新产品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并逐步趋于饱和;③研发成果未达市场预期;④公司未能最终进入新客户的供应商行列等,公司将面临新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十一)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029.71 万元、21,615.67 万元、28,164.29 万元、25,148.07 万元。未来若发行人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例如出现拖延付款等情况),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收回风险和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风险,进而对公司运营状况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十二)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612.22 万元、8,956.33 万元、9,280.87 万元、9,642.2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9%、18.30%、15.21%、14.63%。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存货积压,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由产品技术指标性能、产品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共同确定,导致报告期内的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一定的波动变化,例如报告期各期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50元/平方米、3.31 元/平方米、3.06 元/平方米、2.97 元/平方米。如果未来发行人的下游客户因自身承接的生产项目、工艺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在产品的抗腐蚀性、耐温性、耐高湿性、耐强外部应力、高洁净等特性要求和采购需求方面显著降低,导致售价较低的产品在发行人销售收入中的比例大幅提升,或者因自身所处行业的竞争压力要求公司对相关产品进行降价,发行人产品的整体平均销售单价存在下降的风险。
(十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进行控制。如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实施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五)技术人员短缺与流失的风险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随着企业间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市场竞争力以及持续创新能力带来影响,从而对公司长期的稳定发展带来风险。
(十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安全与环保压力也在增大,可能会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风险。此外,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少量固废、废气,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一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的可能,进而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十七)业绩增长可持续性不足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513.00 万元、51,593.50 万元、65,694.75 万元、31,316.9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51.34 万元、8,328.25 万元、11,570.19 万元、5,920.58 万元。虽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保持增长的态势,但公司经营业绩与下游FPC 行业、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锂电等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终端市场需求疲软等情况,可能导致下游行业增长动能不足,进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公司将面临业绩持续增长不足或成长性下降的风险。
(十八)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以经容诚审计的2024 年度、2025 年1-6 月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各项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
划、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容诚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368 号)。
公司预测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10%;预测2025 年度净利润12,727.0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79%。
虽然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考虑到盈利预测所依据的条件假设,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变化等具有不确定性,加之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些年,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增长,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场景也不断拓展。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愈发激烈(特别是发行人新能源材料产品涉及的新能源行业),未来行业中的企业可能会在价格、服务、产品质量等全方面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质量、产品布局、响应速度、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盈利能力可能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上游原材料风险
发行人部分原材料主要源自进口,其中TPX 粒子的最终货源来自三井化学,报告期各期TPX 粒子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4%、15.98%、22.11%、21.2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井化学不存在单方面依赖的情形,双方之间属于相互合作的商业伙伴关系。TPX 粒子主要用于橡胶管制造用辅助材料、树脂模具、离型膜、食品包装材料、餐具、化妆品容器等产品的生产制造,是一种主要应用于民用轻工领域的材料。2021 年、2022 年受全球大宗原材料上涨影响,该粒子价格呈上涨趋势,从2021 年的75.54 元/kg 上升至2022 年的86.67 元/kg,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虽然2023 年以来,该粒子的销售价格已经同比回落,但若未来原材料供给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供应不足、供应价格上升,可能会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稳定性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目前抗溢胶特种膜产品主要有两种技术规格— —TPX 膜和PBT 膜,发行人具备生产上述两种薄膜的技术能力。其中,报告期内,TPX 抗溢胶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8%、22.26%、23.95%、23.74%。未来若三井化学限制TPX 粒子在中国市场的出售,由于发行人使用PBT 等其他材料替代TPX 粒子产品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上述情况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未能通过重新认定,则无法继续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关于汽车、消费电子等产品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4 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 号)《商务部等14 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 号)《商务部 财政部等7 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 号)等文件,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对汽车消费进行补贴。
此外,2024 年以来,部分地区如深圳、江苏、贵州等陆续出台了关于手机的消费补贴政策。2025 年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 号)提出“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将手机纳入全国范围内消费补贴的政策范围。
上述政策对发行人下游所处的新能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有拉动作用,相关政策若停止或减少补贴程度,将会影响发行人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FPC 行业下行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合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32%、76.44%、73.79%及75.65%,是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的主要构成。上述两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FPC 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因此,发行人未来业绩稳定性与FPC 行业的景气度有较强关系。从行业需求影响因素的角度看,智能
手机、折叠屏手机、AI PC、可穿戴智能设备、新能源汽车等下游产品未来几年的市场需求变化将显著影响发行人客户所处FPC 行业的景气度,若未来全球消费市场不振、宏观经济下滑,可能造成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需求持续萎缩,造成FPC 行业景气度下行,进而导致公司收入及盈利规模下滑。
三、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经营业绩、投资者对本次发行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决定。若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的情形,发行人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63,838.30 万元用于功能性材料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百级净化光学功能胶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组件用)、强耐受性特种膜(制程用)、高端TPX 抗溢胶特种膜、声学膜等产品。虽然该项目投产后预计收入可达3.95 亿元,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但募集资金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投产时间和实施效果可能因技术研发障碍、投资成本变化、市场环境突变、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项目管理不善等因素而导致建设进度延迟、效益不达预期,从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固定资产折旧、人工等成本及费用上升,如公司产品收入不能同步上升,也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对赌义务的风险
2022 年12 月发行人通过增资引入外部投资者,并在投资协议中与外部投资者约定以发行人上市等为条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聚心万泰承担股份回购的对赌义务。后续公司与相关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针对公司的回购义务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且不带任何恢复条件的自始无效,回购义务人改为实际控制人、聚心万泰。如投资人权利恢复,则实际控制人存在被投资人要求回购股权的风险,提示投资者注意该项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中文)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名称(英文) Suzhou Xinguangyi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 11,014.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夏超华
成立日期 2004 年5 月14 日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 号1 幢
邮政编码 215164
电话 0512-65195580
传真号码 0512-67577150
互联网网址 www.xgydz.com
电子信箱 zqb@xgydz.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 谢小华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512-65195580
二、公司的设立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成立于2004 年5 月的苏州市广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4 年4 月26 日,潘明峰、夏超华与叶发英三方签署了《苏州市广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为50 万元,其中潘明峰认缴17 万元,夏超华认缴16.5万元,叶发英认缴16.5 万元,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2004 年4 月26 日,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信验字(2004)第249 号),经审验,截至2004 年4 月26 日,新广益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 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4 年5 月14 日,新广益有限取得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2111135)。
新广益有限成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潘明峰 17.00 34.00% 货币
夏超华 16.50 33.00% 货币
叶发英 16.50 33.00% 货币
合计 50.00 100.00% -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报告期期初的股本结构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夏超华 6,233.04 69.26% 货币
聚心万泰 2,400.00 26.67% 货币
夏华超 366.96 4.08% 货币
合计 9,000.00 100.00% -
2、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2022 年3 月,新广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2 月15 日,容诚出具《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51Z0014 号),截至2021 年11 月30 日,新广益有限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79,699,990.42 元。
同日,中水致远出具《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01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 月30 日,新广益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01,272,285.56 元。
2022 年2 月17 日,新广益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以经容诚审计的基准日为2021 年11 月30 日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前的资产、债权、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2022 年3 月17 日,新广益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615027420)。
2022 年3 月24 日,容诚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51Z0007 号),截至2022 年2 月17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0,000,000.00
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夏超华 62,330,400 69.26%
聚心万泰 24,000,000 26.67%
夏华超 3,669,600 4.08%
合计 90,000,000 100.00%
(2)2022 年5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2 年4 月22 日,新广益召开2022 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份总数从90,000,000 股变更为91,150,000 股。鼎立鑫以450.00 万元认购900,000股,联立星以125.00 万元认购250,000 股,本次增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22 年5 月19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夏超华 62,330,400 68.38%
聚心万泰 24,000,000 26.33%
夏华超 3,669,600 4.03%
鼎立鑫 900,000 0.99%
联立星 250,000 0.27%
合计 91,150,000 100.00%
(3)2022 年11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22 年10 月15 日,发行人召开2022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9,115 万股增加至9,179 万股,新股东谢小华以货币出资320 万元认购64 万股股份。
2022 年10 月17 日,谢小华与发行人及夏超华、聚心万泰、夏华超、鼎立鑫、联立星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谢小华以人民币32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的64 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5 元/股。
2022 年11 月9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夏超华 62,330,400 67.91%
聚心万泰 24,000,000 26.15%
夏华超 3,669,600 4.00%
鼎立鑫 900,000 0.98%
谢小华 640,000 0.70%
联立星 250,000 0.27%
合计 91,790,000 100.00%
(4)2022 年12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22 年12 月12 日,发行人召开2022 年度第六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9,179 万股增加至11,014.80 万股,比亚迪等10 名股东以10.8944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1,835.80 万股股份。
2022 年12 月12 日,比亚迪、聚心万泰、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创启开盈、徐春华、范琦与发行人及夏超华、夏华超、鼎立鑫、联立星、谢小华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 轮投资协议》,约定比亚迪以人民币5,000 万元,认购4,589,500 股股份;范琦以人民币4,000 万元认购3,671,600股股份;聚心万泰以人民币3,350 万元认购3,074,965 股股份;万向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2,753,700 股股份;景从投资以人民币2,000 万元认购1,835,800 股股份;国元保以人民币900 万元认购826,110 股股份;吴中高新以人民币700 万元,认购642,530 股股份;天凯汇瑞以人民币700 万元,认购642,530 股股份;徐春华以人民币300 万元,认购275,370 股股份;创启开盈以人民币50 万元,认购45,895 股股份。
2022 年12 月27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夏超华 62,330,400 56.59%
聚心万泰 27,074,965 24.58%
比亚迪 4,589,500 4.17%
范琦 3,671,600 3.33%
夏华超 3,669,600 3.33%
万向 景从投资 2,753,700 2.50%
景从投资 1,835,800 1.67%
鼎立鑫 900,000 0.82%
国元保 826,110 0.75%
吴中高新 642,530 0.58%
天凯汇瑞 642,530 0.58%
谢小华 640,000 0.58%
徐春华 275,370 0.25%
联立星 250,000 0.23%
创启开盈 45,895 0.04%
合计 110,148,000 100.00%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和挂牌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印尼新广益于2025 年7 月21 日成立,越南新广益于2025 年7 月31 日成立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3 家控股子公司和1 家分公司,无参股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的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以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等因素,公司将上述任一指标占比在5%以上的认定为重要子公司。根据上述标准,苏州伽俐和安徽嵘盛系重要子公司,香港新广益系其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1、重要子公司
(1)苏州市伽俐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5 月25 日
注册资本 4,269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4,26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89 号1 幢201 室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主要负责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的销售,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苏州伽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广益 4,269.00 100.00
合计 4,269.00 100.00
苏州伽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2025 年1-6 月 2024 年12 月31 日/2024 年度
总资产 4,634.89 4,690.67
净资产 4,499.82 4,533.76
营业收入 190.13 484.46
净利润 -33.93 -18.0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审计。
(2)安徽嵘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11 月25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崇文路27 号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负责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安徽嵘盛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广益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安徽嵘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2025 年1-6 月 2024 年12 月31 日/2024 年度
总资产 8,603.96 8,940.89
净资产 2,329.98 2,541.60
营业收入 1,105.84 2,653.26
净利润 -211.63 -134.2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审计。
2、其他子公司
(1)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4 年1 月29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50 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ROOM NO.532B ON 5/F STAR HOUSE, NO.3 SALISBURY ROAD, TSIM SHA TSUI, KL
主营业务情况 负责海外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新广益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入股时间
1 新广益 200.00 100.00 2024-1-29
合计 200.00 100.00 -
香港新广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2025 年1-6 月 2024 年12 月31 日/2024 年度
总资产 1,062.18 352.63
净资产 346.32 352.63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95 -8.9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审计。
(二)分支机构
1、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5 月17 日
负责人 夏华超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双龙路2 号2 单元902 室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负责新广益华南地区产品销售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超华。夏华超为夏超华胞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夏超华直接持有公司56.59%的股份,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持有公司23.21%的股份,通过鼎立鑫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通过联立星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共持有公司80.1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夏华超直接持有公司3.33%的股份,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持有公司1.37%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共持有公司4.70%的股份。
夏超华直接控制公司56.59%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控制公司24.58%股份的表决权,通过鼎立鑫间接控制公司0.82%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联立星间接控制公司0.23%股份的表决权,通过夏华超间接控制公司3.3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85.54%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夏超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412811979********。夏华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41281198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控股股东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聚心万泰。
1、聚心万泰
截至报告期末,聚心万泰直接持有公司24.58%的股份。聚心万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苏聚心万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4 月21 日
注册资本 2,4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雍尚花园13 幢1306 室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报告期末,聚心万泰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超华 2,266.56 94.44
2 夏华超 133.44 5.56
合计 2,400.00 100.00
(四)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五)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10,148,000 股,本次拟公开发行36,716,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夏超华 62,330,400 56.59 62,330,400 42.44
2 聚心万泰 27,074,965 24.58 27,074,965 18.44
3 比亚迪 4,589,500 4.17 4,589,500 3.13
4 范琦 3,671,600 3.33 3,671,600 2.50
5 夏华超 3,669,600 3.33 3,669,600 2.50
6 万向 2,753,700 2.50 2,753,700 1.88
7 景从投资 1,835,800 1.67 1,835,800 1.25
8 鼎立鑫 900,000 0.82 900,000 0.61
9 国元保 826,110 0.75 826,110 0.56
10 吴中高新 642,530 0.58 642,530 0.44
11 天凯汇瑞 642,530 0.58 642,530 0.44
12 谢小华 640,000 0.58 640,000 0.44
13 徐春华 275,370 0.25 275,370 0.19
14 联立星 250,000 0.23 250,000 0.17
15 创启开盈 45,895 0.04 45,895 0.03
16 本次发行新股 - - 36,716,000 25.00
合计 110,148,000 100.00 146,864,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参见本节之“八、公司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5 名自然人股东。该5 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及直接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在发行人处任职 持股数(股) 占比(%)
1 夏超华 董事长 62,330,400 56.59
2 范琦 无 3,671,600 3.33
3 夏华超 董事 3,669,600 3.33
4 谢小华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640,000 0.58
5 徐春华 无 275,370 0.25
(四)发行人股本中是否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国有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吴中高新(SS) 642,530 0.58% 国有股
合计 642,530 0.58% -
注:SS 代表State-owned Shareholder,即国有股股东。
吴中高新属于参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 号)管理的国有股东。2023 年6 月20 日,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3﹞30 号),确认新广益如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并上市,吴中高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标注“SS”。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东。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包括谢小华、比亚迪、范琦、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吴中高新、天凯汇瑞、徐春华及创启开盈,该等股东的持股数量、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及定价依据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取得方式 取得 时间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份数(股) 价格 (元/股) 入股原因及定价依据
谢小华 增资 2022 年11 月 320.00 0.58 640,000 5.00 员工股权激励,以每股净资 产为依据经各方协商而成
比亚迪 增资 2022 年12 月 5,000.00 4.17 4,589,500 10.89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后入股,价格经各方协商按投前估值10 亿元确定
范琦 4,000.00 3.33 3,671,600
万向 3,000.00 2.50 2,753,700
景从投资 2,000.00 1.67 1,835,800
国元保 900.00 0.75 826,110
吴中高新 700.00 0.58 642,530
股东名称 取得方式 取得 时间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份数(股) 价格 (元/股) 入股原因及定价依据
天凯汇瑞 700.00 0.58 642,530
徐春华 300.00 0.25 275,370
创启开盈 50.00 0.04 45,895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公司的设立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2、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基本信息如下:
1、谢小华
谢小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5130211975********。
2、比亚迪
企业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 年2 月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17458F
注册资本 290,926.5855 万元人民币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实际控制人 王传福
住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截至报告期末,比亚迪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227,164,245注2 40.38
2 王传福 513,623,850注3 16.90
3 吕向阳 239,228,620 7.87
4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5,149,602 5.11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8,002,614 4.21
6 夏佐全 82,635,607注4 2.72
7 王念强 18,299,740 0.60
8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058,154 0.53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976,633 0.39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489,439 0.38
注1:比亚迪(002594.SZ)系上市公司,上表列示股权结构系其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注2: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 股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 股H 股和305,000 股H 股。注3: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 股H 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 股A 股。注4: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195,000 股H 股和305,000股H 股。
3、范琦
范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4111975********。
4、万向
企业名称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7 月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7307779U
注册资本 298,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凡群
实际控制人 鲁伟鼎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855 号
截至报告期末,万向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万向集团公司 188,129.36 63.13
2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10.74
3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200.00 8.46
4 普星聚能股份公司 35,760.00 12.00
5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910.64 1.65
6 青岛盈科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0.00 1.61
7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1.34
8 淄博盈科吉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 0.81
9 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0.27
合计 298,000.00 100.00
5、景从投资
企业名称 共青城景从湛泸拾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2 年11 月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C2FERP7L
出资额 2,161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宸睿)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景从投资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05
2 张晓玲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27
3 邱江 有限合伙人 380.00 17.58
4 曾欢 有限合伙人 200.00 9.25
5 刘钰秋 有限合伙人 180.00 8.33
6 付朝霞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3
7 王萍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3
8 深圳市乐淇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3
9 李耀峰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3
合计 2,161.00 100.00
景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3 月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5RHH414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欢
实际控制人 曾欢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内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国元保
企业名称 深圳国元保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5 月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BX0915
出资额 1,01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刚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7 号皇城广场裙楼4017-A01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船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国元保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梁刚 普通合伙人 10.00 0.99
2 王和平 有限合伙人 500.00 49.50
3 牛占生 有限合伙人 200.00 19.80
4 陈超 有限合伙人 200.00 19.80
5 李卫斌 有限合伙人 100.00 9.90
合计 1,010.00 100.00
7、吴中高新
企业名称 江苏吴中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9 月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MUBL65P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宋伟
实际控制人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腾胥路79 号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吴中高新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州吴中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8、天凯汇瑞
企业名称 苏州吴中天凯汇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2 年7 月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BTA3CB2K
出资额 8,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216 号东创科技园E 幢A4040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天凯汇瑞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25
2 3 苏州汇方融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5.00
3 苏州市木渎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5.00
4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00.00 23.75
5 苏州吴中天凯瑞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50
6 苏州国发苏创二期知识产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50
合计 8,000.00 100.00
天凯汇瑞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1 月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W0AFP5N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冬琴
实际控制人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住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南官渡路522 号1 幢22 楼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徐春华
徐春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61967********。
10、创启开盈
企业名称 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0 年9 月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CQ0H68
出资额 3,000.01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 号基金小镇1 号楼205 室-8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创启开盈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1 3.33366
2 范正洋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3 谢菁菁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4 杨静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5 苏梦诗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6 刘逢炜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7 戴灿 有限合伙人 200.00 6.66664
8 朱倩芸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9 石亚超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10 张燕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11 郭伟男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97
合计 3,000.01 100.00
创启开盈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9 月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CJQM30
注册资本 1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路
实际控制人 李路、李敏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 号基金小镇1 号楼205 室-46(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除谢小华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外,发行人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其他新增股东与发行人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发行前各股东关联关系索引本节“八、公司股本情况/(九)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七)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发行人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九)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夏超华 56.59 夏超华与夏华超为兄弟关系,夏华超为夏超华一致行动人。夏超华为聚心万泰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鼎立鑫、联立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夏华超为聚心万泰监事
2 夏华超 3.33
3 聚心万泰 24.58
4 鼎立鑫 0.82
5 联立星 0.23
6 比亚迪 4.17 创启开盈系比亚迪的员工跟投平台
7 创启开盈 0.04
8 吴中高新 0.58 天凯汇瑞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凯汇瑞的有限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吴中高新的控股股东苏州吴中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控制的企业
9 天凯汇瑞 0.58
(十)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十一)现有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公司股东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为景从投资、天凯汇瑞,上述2 名股东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纳入监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基金备案情况 管理人/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登记情况
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管理人/直投公司名称 登记时间 登记 编号
1 景从投资 2022-12-27 SXV678 共青城景从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06-29 P1063432
2 天凯汇瑞 2022-08-23 STZ229 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01-02 P1069447
(十二)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发行人与比亚迪、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创启开盈、徐春华、范琦及夏超华、聚心万泰、夏华超、鼎立鑫、联立星、谢小华(以下简称“相关股东”)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 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A 轮投资协议》),其中第七条“股份转让限制”、第九条“优先认购/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第十条“反稀释权”、第十一条“优先清算权、投资人的知情权、最优惠待遇”、第十二条“股份回购”就投资方特别权利进行了约定。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签署《<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 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A 轮投资补充协议》)及《<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A 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A 轮投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A 轮投资协议》第七条“股份转让限制”、第八条“陈述与保证”、第九条“优先认购/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第十条“反稀释权”、第十一条“优先清算权、投资人的知情权、最优惠待遇”所约定的股东特殊权利均已终止且相关特殊权利不带任何恢复条件的无效。除第十二条“股份回购”经《A 轮投资补充协议》修改后保留了实际控制人及聚心万泰对投资人回购义务外,其他股东特殊权利已不带任何恢复条件的完全终止。“股份回购”条款已自公司申报上市的材料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正式受理之日已经自动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仅当公司出现:(1)公司或保荐机构撤回上市申请的;(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否决、终止审查不予注册、不予受理等的;(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了公司上市申请,但公司未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4)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于2025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完成股票发行注册及发行),相关投资人所享有的对聚心万泰及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回购”特殊权利自动恢复。
根据《A 轮投资协议》《A 轮投资补充协议》《A 轮投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
发行人及相关股东附条件恢复的特殊股东权利约定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对应的投资人 具体内容
股份回购 比亚迪、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天凯汇瑞、吴中高新、创启开盈、徐春华、范琦 当出现任一下列重大事项时,投资人有权利书面要求实际控制人/聚心万泰回购投资人届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1)公司不能于2024 年12 月31 日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2)公司不能于2025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3)公司、附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诚信问题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投资协议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造假、挪用侵占公司财产、重大隐瞒、欺诈或出现投资人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收支等情况;(4)公司、附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或原股东因触犯刑法或被行政、司法机关处罚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其因任何原因停止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服务;(5)实际控制人离职或停止为公司服务或丧失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6)本次增资交割后公司发生或存在具有不可逾越的实质性上市障碍导致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法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7)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因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产生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8)公司、附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其管理核心层、核心人员发生任何影响上市的重大诉讼、仲裁;(9)其他任一投资人要求回购。
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及其主要任职经历的简要情况如下:
1 夏超华 董事、董事长 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及主持董事会工作,参与公司技术研发 2025.02-2028.02 发起人
2 夏华超 董事 履行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采购工作 2025.02-2028.02 发起人
3 李永胜 董事、总经理 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2025.02-2028.02 发起人
4 王苏薇 董事、财务总监 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2025.02-2028.02 发起人
5 赵井海 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 2025.02-2028.02 发起人
6 刘志勇 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 2025.02-2028.02 发起人
7 单英明 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 2025.02-2028.02 发起人
8 周青兵 董事 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研发工作 2025.09-2028.02 夏超华
9 邓苏美 职工董事 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证券事务工作 2025.09-2028.02 职工代表大会
李永胜: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5
王苏薇: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周青兵: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四)其他核心人员”。
1 单英明 主任委员 2025.03-2028.02 董事会
单英明: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赵井海: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夏华超: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有3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总经理1 名,财务总监1 名,董事会秘书1 名(兼任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1 李永胜 董事、总经理 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2025.03-2028.02
2 王苏薇 董事、财务总监 履行董事职责,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2025.03-2028.02
3 谢小华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负责信息披露、三会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03-2028.02
李永胜: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王苏薇: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包括核心技术人员4 名,为夏超华、李永胜、周青兵及高曦。
夏超华: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李永胜: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
周青兵: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 年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25 年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高曦:男,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8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工程师。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发行人合并范围外任职、兼职情况及所任职、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夏超华 董事长 聚心万泰 执行董事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夏华超 董事 聚心万泰 监事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赵井海 独立董事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 无
刘志勇 独立董事 挖金客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单英明 独立董事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无
谢小华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无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它单位兼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长夏超华与董事夏华超之间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 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 年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退休返聘合同)、保密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以上协议均有效执行。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或关联关系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比例
顾群芳 前监事会主席、前职工代表监事 - 0.02% 0.02%
张东海 生产涂布部经理,夏超华胞姐的配偶 - 0.01% 0.0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情况。
2023.01-2025.09 夏超华、夏华超、李永胜、王苏薇、单英明、赵井海、刘志勇 -
2025.09-至今 夏超华、夏华超、李永胜、王苏薇、单英明、赵井海、刘志勇、周青兵、邓苏美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职工董事邓苏美及董事周青兵
2025.09-至今 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 任职 对外投资单位 出资金额/持股数量(万元/万股) 持股比例(%)
赵井海 独立董事 上海澎禾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1.00
单英明 独立董事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健之膳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 -
谢小华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6.67 3.33
深圳市柏奥创康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2.76
共青城华拓至盈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4.0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相应的薪酬方案和计划,并审查和考核具体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4 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2024 年度薪酬 是否在公司关联企业领薪
除上述薪酬待遇外,公司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激励安排。为进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入股时间 锁定期
鼎立鑫 90.00 0.82% 增资 2022 年5 月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联立星 25.00 0.23% 增资 2022 年5 月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谢小华 64.00 0.58% 增资 2022 年11 月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如激励对象在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发生以下情形的,激励对象应当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员工对实现公司稳定、持续及长远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员工实行的其他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亦不存在其他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2022 年12 月31 日、2023 年12 月31 日、2024 年12 月31 日及2025 年6 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人数分别为290 人、300 人、368 人及378 人。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逐步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规范,具体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制程材料。柔性线路板主要由金属导体箔、热固胶和绝缘基膜等材料热压合粘结而成。从制造工艺的角度看,
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环境中的抗溢胶特种膜同样需要满足高洁净度的要求。但相比于静态环境中的无尘厂房,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所处的动态生产环境更容易产生
粉尘,无尘化控制的难度更高(例如,在来料入库环节,塑料粒子、助剂等各类原材料就天然含有较多粉尘微粒;而在流延、分切等加工环节,也会因正常的机加工产生出较多碎削及微粒)。
抗溢胶是指柔性线路板压合过程中,薄膜受热受压并充分软化后顺着线路板表面图形(例如通孔及边角等)下塌并紧贴铜箔和绝缘基膜,从而防止粘结剂受压流动溢出的性能。
为实现良好抗溢胶的效果,需要向材料中添加一定低维卡软化点的材料。低维卡软化点的材料在热压条件下具有优异的流动性与追随性,能够填充进柔性线路板的图形中,从而阻止中间粘结剂(环氧胶为主)的溢出。
离型性是指膜材在高温高压下与特定材料紧密贴合后不具有粘性或轻微粘性,在施以小剥离力的情况下就能够实现膜材与特定材料的快速剥离,且剥离后无残留、无污染的特性。
为了解决高温高压下的离型技术问题,公司创新了产品的流延成型冷却工艺及材料配方设计,通过膜表面微观结构控制及快速温控定型的工艺技术,利用不同材料之
间表面能及热膨胀系数差异的原理,实现了高温高压后抗溢胶特种膜分子间自动进气分离、小外力作用下快速剥离的效果。
为了获得较好的抗溢胶性能,特种膜在高温高压下需要逐步软化并保持一定程度的流动性,但不均匀的流动又容易导致柔性线路板压合后出现皱褶,使得线路板报废。因此,抗溢胶特种膜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抗皱褶性。
B、如果不使用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直接进行压合工序,将导致溢胶并阻碍后续元器件焊接工序
由于绝缘基膜的材料通常由PI(聚酰亚胺)与粘结剂组成;因此,如果不使用抗
C、使用发行人的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高洁净、高温的情况下实现抗溢胶、离型及抗褶皱的功能
抗溢胶特种膜可以细分为PBT 抗溢胶特种膜、TPX 抗溢胶特种膜、复合抗溢胶特种膜,其具体应用场景、差异及优劣势情况如下所示:
细分 种类 主要原材料 具体应用场景 主要作用 生产工艺 优势 劣势
注1:覆盖膜的快速压合,指FPC 生产过程中将表层覆盖膜(CoverLay)牢固地贴合到铜箔的过程。
注2:补强片的快速压合,指FPC 生产过程中通过压合方式补强片增加产品的强度、耐久性或其他机械性能的过程。
注3:FPC 铜箔组合的多层传统压合,指FPC 生产过程中把双面板和单面板通过纯胶组合到一起的长时间压合过程。
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工艺复杂、生产环境多样,既包括高温高湿环境中的物理加工
从物理原理的角度看,由于湿度过高会导致薄膜涂层在微观上产生过多泡沫,进而引起使用性能大幅下降的情况。因此,通常情况下,特种薄膜材料大多难以用于高湿或浸水的生产环节中。
从化学原理的角度看,高浓度的氢氧根和氢离子会促进高分子材料的水解,伴随
相比于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对洁净度的要求更高,一般达千级以上。关于产品洁净度的具体说明详见上文“1、抗溢胶特种膜/(1)/A、高洁净度”中相关内容。
强耐受性特种膜主要用于FPC 自动化生产制程中,通过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自
1 单体:能与同种或他种分子聚合的小分子的统称,是能起聚合反应或缩聚反应等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化合物
动化生产,起到保护、牵引、承载、固定线路板的功能,属于FPC 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备工艺耗材。下面以保护、牵引、承载功能为例进行说明:
声学膜是耳机/扬声器中起发声功能的核心材料,它是一种能够随电流驱动产生不
再如,随着耳机佩戴使用场景的丰富,汗液、雨水、油渍等均可能会不同程度地渗入耳机,由于在非中性的水环境下,氢离子或氢氧根离子会起到催化作用,促进高
1 模量是一个描述固体材料抵抗形变能力的物理量,是一个衡量材料产生弹性变形难易程度的指标。
除以上主要产品外,发行人积极研发并开展新能源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光伏胶膜)、改性材料、光学胶膜等新兴业务,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
新能源锂电材料 动力电池铝箔复合膜:为多层复合材料,包括铝箔层、粘合剂层、热封层等,主要用于电池封装,具备高阻隔性、耐腐蚀等特性
PET 热压白膜:以白色PET 为基材,涂覆胶粘剂制作的绝缘胶膜;适用于铜铝排的封装和绝缘,是一种高可靠性的柔性绝缘材料 PET热压白膜 热压 电控母排- 组装 电控柜11
PET 热压侧板膜:以100um 的黑色PET 为基材,涂覆胶粘剂制作的绝缘胶膜;适用于动力和储能电池内部的结构粘接 PET热压侧板膜 热压 侧板 电池模组组装/焊接 PM
改性材料 改性材料即通过引入新的合金技术或处理方法,提高了耐磨、耐腐蚀、抗老化、阻燃、粘度等性能的材料,其可通过进一步加工形成高性能产品,以满足消费电子、工业包装、能源包装等下游领域的需求 A
光学胶膜 光学胶膜是一种用于光学领域的膜状材料,光学胶膜一般具有优异的耐热性和耐腐蚀性,可用于保护和增强光学器件、显示器和其他光电子元件的光学性能
5、发行人各主要细分产品与竞品在功能特性、细分应用领域、产品价格、技术路线等方面的差异情况
细分种类 国外竞品 供应商 功能特性对比 细分应用领域对比 产品价格 技术路线对比
(1)公司生产的抗溢胶特种膜目前无成熟的替代性产品或替代性技术路线
③微电子封装技术:尽管一些新的微电子封装技术(如芯片尺度封装和系统尺度封装)可以减少传统FPC 制造中的某些组装步骤,但是这些技术仍然需要进行热压或
其他类似的压合过程,以确保电子元件之间的紧密连接。同时,微电子封装技术的复杂性和高成本也使得其应用范围存在局限。
综上,虽然各种新的技术和研发成果正在尝试改进FPC 制造工艺,但是在可预见的未来,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可以替代压合工序。
2)公司主要使用流延工艺生产抗溢胶特种膜,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公司主要采用流延等工艺生产抗溢胶特种膜产品,这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工艺需求和成本后的最佳选择,目前没有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具体分析如下:
①双向拉伸工艺:目前该工艺仅能制成单层抗溢胶特种膜,无法制成多层抗溢胶特种膜,此外这种工艺设备成本较高,目前仍然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无法在商业生产中替代流延工艺。
综上,目前公司采用的流延工艺仍是生产抗溢胶特种膜的最佳选择,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2)公司生产的强耐受性特种膜目前无成熟的替代性产品或替代性技术路线
1)FPC 生产制程中需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作为承载材料,尚无替代性技术路线
业效率的角度,无法在不使用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
2)公司主要使用涂布工艺生产强耐受性特种膜,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综上,目前公司采用的涂布工艺仍是生产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最佳选择,尚无成熟的替代性技术路线或产品。
产品类别 2025 年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抗溢胶特种膜 16,417.96 52.43% 33,482.25 50.97% 27,652.01 53.60% 30,564.98 67.16%
强耐受性特种膜 7,272.05 23.22% 14,995.76 22.83% 11,787.65 22.85% 11,909.86 26.17%
新能源材料 3,941.97 12.59% 9,690.41 14.75% 4,435.23 8.60% 134.61 0.30%
光学胶膜 改性材料 906.95 2.90% 2,369.42 3.61% 1,744.39 3.38% 1,152.56 2.53%
改性材料 1,280.92 4.09% 1,866.82 2.84% 3,694.40 7.16% 2.70 0.01%
声学膜 512.08 1.64% 1,336.31 2.03% 1,300.54 2.52% 1,441.45 3.17%
其他 985.06 3.15% 1,953.78 2.97% 979.28 1.90% 306.83 0.67%
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保持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实行“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采购周期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粒子、基材、胶水、助剂等。
2024 年以来,为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公司受中来股份(300393.SZ)、拓迪化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直销 25,819.74 82.45% 52,365.72 79.71% 42,502.26 82.38% 39,008.68 85.71%
贸易商 5,497.25 17.55% 13,329.03 20.29% 9,091.24 17.62% 6,504.32 14.29%
主营业务 收入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根据客户存货管理及交易习惯的不同,在境内销售中,公司与客户的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发货模式和HUB 仓模式:
(2)HUB 仓模式下,公司将产品发运至第三方仓库,客户根据生产需求领用相关产品,与产品相关的控制权和风险在客户领用时转移至客户。该模式下,公司在客户实际领用后,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模式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收入金额 占内销 收入比例 收入金额 占内销 收入比例 收入金额 占内销 收入比例 收入金额 占内销 收入比例
直接发货模式 19,034.82 62.31% 41,588.89 64.93% 32,805.67 65.20% 23,458.99 53.82%
HUB 仓模式 11,515.69 37.69% 22,467.45 35.07% 17,513.36 34.80% 20,126.56 46.18%
合计 30,550.52 100.00% 64,056.33 100.00% 50,319.03 100.00% 43,585.55 100.00%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直接发货模式 收入比例 占内销收入 比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HUB 仓模式 收入比例 占内销收入 比例
1 鹏鼎控股 10,940.75 62.47% 21.74%
5 珠海中京元盛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160.14 0.91% 0.32%
1 鹏鼎控股 13,031.73 64.75% 29.90%
4、采取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主要生产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的特种功能膜。因消费类电子产品具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1,339.21 65,717.19 51,614.17 45,526.27
利润总额 6,780.62 13,137.80 9,384.96 9,094.79
净利润 5,920.58 11,570.19 8,328.25 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54.34 11,265.27 8,346.03 8,005.1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净利润规模较为稳定,发行人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公司产品工艺技术包括粒子合金加工技术、流延加工技术、精密涂布加工技术,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称料:按照配方的要求,正确称量相应的物料和对应准确数量。
(2)挤出:根据物料的加工特性,在一定温度下,经双螺杆挤出机熔融混合,使各种材料成分、助剂均匀分散在聚合物中,并将聚合物熔体通过口模挤出的一种加工方法。
(3)造粒:经冷却、风干好的料条通过切粒机切粒,得到塑料粒子,并在混匀后去除异样粒料。
(1)熔体形成:将加热后的物料快速转化为熔体或半熔体的过程。
(2)熔体固化:熔体固化是将挤压后的熔体快速降温,使其从半固态状态变为完全固态的过程。
(3)高分子链有序化:将冷却好的薄膜不断地延伸和拉伸以改变其结构和性能。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引用逐渐拉伸来实现薄膜宽度和长度上精细的调整。
(1)涂布: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核心工序,通过多种精密涂布方式(逗号刮刀间隙涂布、凹版涂布、微凹逆向涂布、狭缝挤出涂布)将功能涂层均匀地涂布在基材表面。
(2)干燥:根据涂层的性质和材料特性,采取适合的干燥技术和工艺,可包括热交换器、红外线、微波等,以提供更好的能量传递和干燥速率控制,并优化其涂层结构和功能。
(3)熟化:将已复合好的膜放进熟化室,使胶粘剂的主剂、固化剂反应交联并被复合基材表面相互作用的过程。
发行人所属行业代表性业务指标为产品的销量、营业收入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76%、32.02%、32.28%、31.41%。毛利率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八、经营成果分析/(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综上,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大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对有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协会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协会有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对行业进行自律规范,各企业的生产经营则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进行。
2023 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发改委 鼓励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2019 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发改委 鼓励功能性膜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多角度、多领域对新材料领域予以全产业链、全方位的指导,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良好的环境。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研发驱动型、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涵盖范围广、下游应用领域跨度大,产品种类数量多。功能性材料主要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而定制,产品具有非标准化、多样化的特点。
公司所处的特种薄膜材料行业属于研发驱动型、技术密集型行业,且不同的终端应用领域对于功能性材料性能需求各不相同,专业化程度较高,该行业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
生产制备一种或多种特殊功能的薄膜材料,要求行业中的企业对不同类型的材料和制备工艺均要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包括不限于基材的选择与制备、特种涂料的生产与制备、复合膜材料的结构设计与制备等。
特种薄膜通常需要在基材上进行涂布或沉积,以形成所需的薄膜层。这涉及到涂覆工艺、薄膜沉积技术以及控制薄膜的厚度和均匀性等方面的技术。
为了改善特种薄膜材料的表面能、附着力、光学特性、离型性等关键技术指标,需要对薄膜表面进行特殊处理,其方法可以划分为物理或者化学方法两类,具体包括
综上可见,专业化技术能力与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门槛,这对于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敏锐洞察市场走向的同时,紧密结合上游基膜、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发展状况,获得产品先发优势,快速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功能性膜材料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屏幕显示组件、FPC 制造、新能源电池、汽车电子等众多领域,相关应用领域的具体产品如下表所示:
消费电子产品 保护膜、热敏粘性材料、阻尼胶膜、耳机振膜、外观保护膜、防静电膜等;绝缘材料、屏蔽材料、导电材料、散热材料、柔性高抗刮表层覆盖材料
屏幕显示组件 光学薄膜、防眩膜、OCA 光学膜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等
FPC 制造 抗溢胶特种膜、功能器件制程材料、自动化组装制程材料、保护性制程材料等
新能源电池 电极材料、电池隔膜、阻燃侧板膜、耐温隔离膜;电池外壳绝缘胶带;铝塑复合膜包装材料等
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受到下游新型显示、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领域需求扩张的影响,根据智研咨询的数据,2024 年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规模达到1,623 亿元,同比增长8.9%。
其中,光学功能膜是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的主要产品。从2024 年中国功能性膜材料市场产品结构来看,光学功能膜占比最大,达到39.6%,分离功能膜和包装功能膜次之,占比达到28.37%和17.64%。
印刷电路板的制造流程一般包括投料、钻孔、清洗、显影、镀铜、剥膜及表面处理、蚀刻、贴CVL、CVL 压合、S/M 印刷、化金、冲床、贴补强、补强片压合、出货检验及出货等环节。相关工序环节具体介绍如下:
投料 ↓ 将生产线路板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FCCL 铜箔基材领到生产流水线
钻孔 ↓ 在铜箔基材上钻导通孔及定位工具孔;导通孔的作用是用于将来镀铜,最终实现不同层的铜箔线路之间互相能导通导电;定位孔的作用是便于后续加工
清洗 ↓ 将工具孔和导通孔内部的残屑和基材表面的残屑清洗干净
显影 ↓ 将需要在铜箔上蚀刻的线路制作成底片,然后在铜箔基材上贴干膜,再通过曝光将底片上的线路转印到干膜上,干膜在UV 光照射下,线路区干膜固化
剥膜及表面处理 ↓ 将没有固化的干膜撕除,留下线路形状的干膜在铜箔基材上;使用弱酸或弱碱清洗贴有线路形状干膜的铜箔,去除表面的油脂胶水等,以保证后段蚀刻的品质
蚀刻 ↓ 将无干膜保护的非线路区的铜箔,通过在酸性药水制程里侵泡,将非线路区的铜箔蚀刻去除,留下铜箔下面的PI 或AD 胶;此工序完成后铜箔基材已具备线路形状
贴CVL ↓ 在形成线路的铜箔基材上贴CVL 覆盖膜,CVL 是绝缘属性物质,将CVL 贴在铜箔上保证内部铜箔线路与外部不导通,只保留需要与外部导通的位置不贴CVL
CVL 压合 ↓ 在一定压力和高温下,将CVL 贴合到铜箔基材上
S/M 印刷 在线路板表面印刷文字/logo 等,同时在需要保护的密集线路区域印刷绝缘油墨
化金 ↓ 在需要与外部导通或者需要SMT 打零件的铜箔区域,通过电镀/化学工艺将金离子置换或沉积,金不容易氧化,可以保证金下面的铜箔在较长时间不会发生氧化生锈
冲床 ↓ 使用冲床将线路板冲出所需要的形状,此工序后线路板基本成形
贴补强 ↓ 因为FPC 比较柔软,需要贴补强片,以提升柔性电路板的柔韧度性,提高插接部位的强度,方便产品的整体组装,补强片类型包括钢片、FR4 等
补强片压合 ↓ 在一定压力和高温下,将补强片贴合到FPC 上
出货检验及出货 对产品进行包括电性检测,外观检查等;合格产品包装出货
智能手机是FPC 下游第一大应用领域,FPC 在智能手机中的应用涉及显示、电池、触控、连接、摄像头等多功能模组模块,一般而言,一部智能手机大约需要10-15片FPC。
2011 年至今,我国智能手机市场快速发展,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上升到95.0%,智能手机已经全面取代功能手机成为我国消费者的首选。2011 年-2022 年,全球智能手
1,799 万台,同比增长20.2%。整体市场持续增长,正在进入稳定复苏状态。
车舒适程度和安全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汽车电子的成本占到整车成本比例逐渐升高。对比不同车型,纯电动车型汽车电子成本占比高达65%。
当前,在全球消费电子、屏幕显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产能加速向中国转移的背景下,从产品交期、供应链保障、成本管控及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考虑,原材料进口替
智能手机是FPC 下游第一大应用领域,FPC 在智能手机中的应用涉及显示、电池、触控、连接、摄像头等多功能模组模块,一般而言,一部智能手机大约需要10-15 片FPC。
(2)下游产品迅速迭代对功能性材料企业的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目前,3M、三井、住友等国际化龙头公司在高端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处于领先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华东、华南等区域为主,该等区域经济较发达,电子产业集聚,公司上述销售区域分布具备合理性。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产业链上游的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粒子、基材、胶水、助剂等多种精细化工材
日本企业在功能性薄膜材料行业占据主导地位。日本三井化学、住友化学、积水化学等知名厂商因其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客户积累,历史上已在行业内形成垄断地位。
(4)3M 公司(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在FPC 压合过程中,具有更小更均匀溢胶的柔性线路板能够减少溢出的胶水对于FPC 铜板部分的污染,为后续元器件的焊接预留更大的面积。更大的焊接面积可以使
得柔性线路板与功能性元器件的连接更加紧密,提高FPC 最终产品的可靠性与耐久性,从而提升客户FPC 产品的良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的高抗溢胶性可使得压合后FPC 溢出的胶水较少,并具有均匀的溢胶形态。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高温高压的压合工序中实现表面低析出,可防止柔性线路板上挥发物残留以及露出铜面氧化的问题,有效帮助客户提升产品良率。
SP-50T RT-305 SP-130ZC SP-150R CEL-E911B CEL-920C X-88B CR2031MT4
厚度 um - 50 120 130 150 120 150 50 120
拉伸强度 Mpa MD 36 27.7 30 40.4 18.7 35.2 33 26
TD 27 18.1 19 30.9 17.2 22.9 - -
断裂伸长率 % MD 180 489 246 531 350 420 60 120
SP-50T RT-305 SP-130ZC SP-150R CEL-E911B CEL-920C X-88B CR2031MT4
加热尺寸变化率(80℃ 10min) % MD 0.0 0.0 0.0 0.0 -0.6 -0.7 - -
TD 0.0 0.0 0.0 0.0 0.0 0.1 - -
加热尺寸变化率(170℃ 30min) % MD 0.45 1.5 -1.0 1.2 - - 1.6 -1.6
TD -0.40 -1.0 -0.5 -0.5 - - -1.1 0.5
注1:MD(Machine Direction)方向指薄膜的纵向,是薄膜收卷的方向;TD(Transverse Direction)方向指横向,指垂直于纵向的方向。
注3:上表仅对比了公司的产品与住友、三井的产品,积水公司相关产品无公开披露数据,未进行比较。
产过程中采用更高的温度,这可以显著缩短工艺时间。此外,耐温性更好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在高温的自动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更少,可以减少由于残留物导致的线路板缺陷,有效提升FPC 的良率。
在200℃以上温度的条件下,长时间耐受高压强1的情况下,仍不会出现破断、溢胶、脱胶等问题。客户使用公司的耐外部应力的强耐受性特种膜,可以提高线路板铜箔转贴、CVL 转贴等环节时的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
由于竞争对手的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并无公开披露的技术指标,故发行人无法就产品性能进行直接对比。
对比项目 单位 新广益 CP-3030B 日本SHEEDOM 株式会社 DUS438 日本MATAI 株式会社 URS 95#5
新广益声学膜产品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参数优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具备更好的产品拉伸性能。此外,公司研发的声学膜产品厚度公差仅为±1um,拉伸模量公差仅为±3MPA,具备更好的声学性能。
(1)众多自主突破的关键工艺技术、合成技术、制备技术,是发行人产品性能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核心原因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已经掌握了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工艺技术、涂布
1 耐受约1200N/cm2(约等于120 个标准大气压压强)的压强2 小时。
工艺技术、设备设计改造技术、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技术等五大类15 项核心技术。对上述大量核心技术的灵活应用,是发行人产品技术性能够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根本原因。
(2)多年研发创新沉淀出的大量材料配方,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经研发出六大类、四十余种FPC 特种功能膜/特种涂层的材料配方,大量高性能的材料配方储备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成为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保持一定领先程度的关键因素。
(3)对海外竞争对手而言,在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更迭迅速频繁的背景下,发行人产品研发的快速迭代能力与客户技术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助力发行人在国内市场保持了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相比于其他国内本土企业,得益于发行人较早切入行业的先发优势,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壁垒,从目前的竞争情况分析,其他本土企业未来成功进入本行业并能够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难度较大,具体原因如下:
如上文分析可知1,决定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可以归纳为——关键技术储备及技术的快速迭代能力。
综上,得益于二十年的行业专注与深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工艺路线领先的FPC 特种膜生产企业之一,大量的产品与技术储备、紧密的客户合作关系,构成了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
具体指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十)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情况/4、发行人产品性能、国内市场地位领先主要原因”第(1)至(3)点相关内容。
5、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在经营情况、技术水平、市场地位、关键指标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4 年12 月31 日,员工人数548 人 薄膜离子源处理、卷状真空溅射、连续卷状电镀/解、电沉积加厚和电沉积表面抗高温氧化处理、超高电磁屏蔽效能极低插入损耗技术的电磁屏蔽膜生产等技术
(十一)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者业态创新情况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技术战略,致力于实现高分子特种薄膜的进口替代及国产化。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在高端特种薄膜领域,公司具备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并实现国产替代的能力
2、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
从技术指标对比的角度看,根据公司内部实验测试结果,公司生产的PBT 抗溢胶特种膜在80℃/170℃温度下加热10 分钟/30 分钟的加热尺寸变化率(即薄膜在测试方
1对比详细内容可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十)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情况/3、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部分的内容,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官网
3、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除了在柔性线路板产业链中持续创新发展外,新广益也在持续关注声学、光学、新能源等其他特种薄膜的技术需求与产品发展方向,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
具备更好的声学性能,如更稳定的声音音质、更低的失真度,以及更广的频响范围。可见,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参见本章节“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十一)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者业态创新情况”相关内容。
发行人与已上市的同行业公司相比,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人员规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在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亟需扩大经营规模、加强人力资源储备,以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
型人才相对不足,公司未来将通过内部人才的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等方式提升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1 9,011.22 16,142.91 13,385.13 12,134.13
产量 8,126.06 16,084.34 10,108.95 9,674.87
销量 7,397.46 14,463.17 9,478.51 9,243.43
产能利用率 90.18% 99.64% 75.52% 79.73%
产销率 91.03% 89.92% 93.76% 95.54%
注:上表测算产能过程中剔除了研发活动使用的工时,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2022 年、2023 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2022 年及2023 年,公司新投产四条生产线,由于新产能从释放到形成收入规模,需要一定爬坡期,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
基于上述背景及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发行人开始在谢村路等位置筹备新建厂区。2022 年及2023 年,随着公司新厂区的投产,陆续有四条产线投入使用,公司产能大幅
增长(从2021 年的7,840.29 万平方米增长到2023 年的13,385.13 万平方米),发行人产能不足的问题得以阶段性解决。
综上,发行人自2022 年开始进行产能扩张具有必要性及紧迫性。发行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扩产后,导致后续年度短期内产能利用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2)从2023 年期后的生产经营情况看,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快速回升,不存在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的情形
产品类别 2025 年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抗溢胶特种膜 16,417.96 52.43% 33,482.25 50.97% 27,652.01 53.60% 30,564.98 67.16%
强耐受性特种膜 7,272.05 23.22% 14,995.76 22.83% 11,787.65 22.85% 11,909.86 26.17%
新能源材料 3,941.97 12.59% 9,690.41 14.75% 4,435.23 8.60% 134.61 0.30%
光学胶膜 906.95 2.90% 2,369.42 3.61% 1,744.39 3.38% 1,152.56 2.53%
改性材料 1,280.92 4.09% 1,866.82 2.84% 3,694.40 7.16% 2.70 0.01%
声学膜 512.08 1.64% 1,336.31 2.03% 1,300.54 2.52% 1,441.45 3.17%
其他 985.06 3.15% 1,953.78 2.97% 979.28 1.90% 306.83 0.67%
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区域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华东 17,536.45 56.00% 39,207.65 59.68% 27,348.66 53.01% 24,244.88 53.27%
华南 7,774.93 24.83% 14,756.74 22.46% 15,150.87 29.37% 10,296.10 22.62%
华北 2,824.88 9.02% 5,143.97 7.83% 5,528.37 10.72% 7,053.09 15.50%
其他中国境内地区 2,414.26 7.71% 4,947.97 7.53% 2,291.14 4.44% 1,991.48 4.38%
境外 766.48 2.45% 1,638.42 2.49% 1,274.47 2.47% 1,927.44 4.23%
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华东、华南等区域为主,该等区域经济较发达,电子产业集聚,公司上述销售区域分布具备合理性。
公司主要客户有鹏鼎控股、维信电子、景旺电子、歌尔股份、毅嘉科技、嘉联益等知名企业。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工艺改良带来的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将致力于成为更多知名客户的供应商。
产品类别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085.37 万元、13,454.35 万元、12,776.57 万元、6,085.14 万元,收入变动的原因如下:
2 根据长城证券的研究报告,2019 年全球TOP 3 柔性线路板厂商的市场占有率达60.5%
收入大幅回升影响,2023 年下半年,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同比2022 年下半年增长2.98%。
综上,受上半年宏观经济和客户经营情况影响,发行人2023 全年对鹏鼎控股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促进发行人对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和销售规模均同比实现增长,具有匹配性和合理性。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粒子、基材以及其它辅助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原材料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占比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占比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占比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占比
粒子 7,692.12 39.73% 16,356.16 38.57% 14,499.40 42.19% 16,433.86 53.99%
其中:TPX 粒子 4,114.43 21.25% 9,373.95 22.11% 5,492.07 15.98% 6,891.76 22.64%
聚酯粒子 1,016.39 5.25% 1,995.50 4.71% 1,861.68 5.42% 3,450.93 11.34%
其他粒子 2,339.00 12.08% 4,981.50 11.75% 5,577.80 16.23% 6,091.18 20.01%
光伏粒子 222.29 1.15% 5.21 0.01% 1,567.85 4.56% - -
基材 9,092.19 46.96% 19,265.64 45.43% 15,927.30 46.34% 11,853.44 38.94%
其中:胶粘基材 1,700.43 8.78% 4,714.74 11.12% 5,189.68 15.10% 4,684.57 15.39%
薄膜基材 4,582.47 23.67% 9,980.75 23.54% 7,029.54 20.45% 3,267.27 10.73%
离型基材 1,928.31 9.96% 2,868.90 6.77% 2,866.56 8.34% 2,559.68 8.41%
纸质基材 880.98 4.55% 1,701.24 4.01% 841.52 2.45% 1,341.91 4.41%
胶水助剂 1,188.62 6.14% 3,199.95 7.55% 2,657.38 7.73% 623.35 2.05%
包材 207.66 1.07% 468.96 1.11% 346.22 1.01% 370.34 1.22%
其他 1,179.23 6.09% 3,112.25 7.34% 937.54 2.73% 1,158.46 3.81%
合计 19,359.81 100.00% 42,402.96 100.00% 34,367.84 100.00% 30,439.46 100.00%
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及销售规模的提升,前期备货已无法满足需求,故当期采购规模及占比又逐步提升。
发行人各期采购金额占比超过10%的主要原材料包括TPX 粒子、聚酯粒子、其他粒子、胶粘基材和薄膜基材,各年度的采购平均单价如下:
原材料名称 单位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TPX 粒子 元/Kg 70.79 72.39 78.55 86.67
聚酯粒子 元/Kg 7.74 8.61 9.93 14.54
其他粒子 元/Kg 10.61 11.45 11.76 14.01
胶粘基材 元/平方米 1.57 1.95 1.89 1.84
薄膜基材 元/平方米 1.67 1.66 1.72 0.98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粒子的采购价格整体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主要变动原因为,随着导致2021 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因素的逐步消失,粒子价格进入下降通道所致。
2023 年以来,随着石油等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逐步回落,国内粒子采购价格亦逐步进入下降通道。因此,发行人对TPX 粒子、聚酯粒子、其他粒子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逐步回落。
项目 单位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燃料动力费-电 万千瓦时 877.18 644.94 0.74 1,673.56 1,217.34 0.73 869.92 668.44 0.77 935.01 814.74 0.87
燃料动力费-燃气 万立方 22.99 91.02 3.96 39.43 147.15 3.73 25.66 96.64 3.77 18.53 70.39 3.80
燃料动力费-水 万吨 1.14 4.63 4.05 2.11 8.35 3.95 1.82 6.49 3.57 2.01 8.16 4.05
1 杰楷材料 TPX 粒子、其他粒子 2,266.65 11.71%
2 信达新材 胶水助剂、薄膜基材、胶粘基材、纸质基材、其他 1,936.66 10.00%
1 杰楷材料 TPX 粒子、其他粒子 6,562.58 15.48%
2 信达新材 胶水助剂、薄膜基材、胶粘基材、纸质基材、其他 5,934.57 14.00%
1 杰楷材料 TPX 粒子、其他粒子 4,409.85 12.83%
2 信达新材 TPX 粒子、胶水助剂、薄膜基材、胶粘基材、离型基材、纸质基材 3,705.31 10.78%
4 邦力源 薄膜基材、离型基材 1,461.54 4.25%
5 DOW CHEMICAL PACIFIC LTD 光伏粒子 1,317.50 3.83%
注:DOW CHEMICAL PACIFIC LTD 即陶氏化学公司,为全球性的化工集团公司,公司主要向其采购生产光伏胶膜所
1 杰楷材料 TPX 粒子、其他粒子 3,147.66 10.34%
2 中国石化 聚酯粒子、其他粒子 2,604.79 8.56%
4 邦力源 薄膜基材、离型基材、其他 1,513.11 4.97%
5 信达新材 TPX 粒子、胶水助剂、胶粘基材、离型基材、纸质基材、其他 1,370.08 4.50%
报告期各期,上述两类产品材料成本的主要原材料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原材料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TPX 粒子 42.59% 42.23% 37.57% 30.17%
聚酯粒子 13.91% 14.76% 15.16% 22.86%
其他粒子 20.19% 19.96% 22.48% 23.50%
抗溢胶特种膜的配方通常包含多种类型粒子,是TPX 粒子、聚酯粒子和其他粒子按照特定的比例、通过合金加工、流延加工等技术生产而成。
2024 年,发行人TPX 抗溢胶特种膜销售收入占全部抗溢胶特种膜销售收入的比例从2023 年的41.53%提升至46.99%,导致当期抗溢胶特种膜的材料成本中TPX 粒子占比有所上升。
2025 年1-6 月,TPX 粒子、聚酯粒子和其他粒子在抗溢胶特种膜材料成本中的占比与2024 年相比基本持平,不存在重大变化。
主要原材料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胶粘基材 17.28% 20.53% 30.87% 46.55%
薄膜基材 47.32% 47.89% 34.90% 33.28%
离型基材 16.95% 14.24% 14.52% 12.26%
(四)TPX 粒子是否存在较大的紧缺或对部分供应商依赖的情况、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形,保证TPX 粒子供应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未曾因为供货渠道不畅顺而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房屋及建筑物 14,750.64 2,118.25 12,632.39 85.64%
机器设备 8,620.04 3,070.90 5,549.14 64.37%
运输工具 814.07 714.55 99.55 12.23%
电子设备 430.53 230.83 199.69 46.38%
合计 24,864.48 6,328.10 18,536.38 74.5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存续的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地产位置 租赁面积 (㎡) 用途
1 发行人 东莞市兆昌实业有限公司 2025.6.1-2026.5.31 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双龙路2 号2 单元902 室厂房、1 单元820、821、923 宿舍 2,703 办公及仓库使用
2 发行人 苏州康利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025.3.1-2027.2.28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谢村路368 号厂房:2 号厂房1 楼 1,390 办公、生产及仓储
注:公司所承租东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5 项不动产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位置 权利类型 建筑面积 所有权期限 用途 他项 权利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房产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具有相应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主要商标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商标名称/图形 注册号 权利人 商品 类别 注册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 权利
1 AAT 15794707 发行人 17 2026-03-20 原始取得 无
序号 商标名称/图形 注册号 权利人 商品 类别 注册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 权利
2 AAT 15794751 发行人 17 2026-03-20 原始取得 无
3 AAT 20285197 发行人 16 2027-07-27 原始取得 无
4 20285252 发行人 16 2027-07-27 原始取得 无
5 AAT 32047124 发行人 32 2029-06-06 原始取得 无
6 40988760 发行人 45 2030-06-27 原始取得 无
7 40975514 发行人 33 2030-07-06 原始取得 无
8 40974591 发行人 25 2030-07-20 原始取得 无
9 42002114 发行人 5 2030-10-06 原始取得 无
10 42026795 发行人 10 2030-10-13 原始取得 无
11 42004761 发行人 29 2030-11-27 原始取得 无
12 6 7928004 发行人 17 2031-01-06 原始取得 无
13 7928047 发行人 16 2031-02-20 原始取得 无
14 GY-700 7928088 发行人 16 2031-02-20 原始取得 无
15 GY-700B 7928071 发行人 16 2031-02-20 原始取得 无
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列明的注册商标,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未设定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查封或冻结。
序号 专利名 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号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可防止丙烯酸酯胶粘剂产生凝胶的装置 2012.12.06 发明专利 ZL201210521296.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 可切换涂布方式的涂布机及其涂布方法 2013.06.28 发明专利 ZL201310265231.0 新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3 热剥离聚乙烯薄膜胶带生产设备及其生产方法 2013.06.28 发明专利 ZL201310265232.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4 可快速切换刮刀的涂布机 2013.06.28 发明专利 ZL201310265282.3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 一种耐高温胶带及其使用的耐高温胶粘剂 2015.04.24 发明专利 ZL201510201286.4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 一种耐高温压敏胶带及其使用的耐热压敏胶粘剂 2015.04.24 发明专利 ZL201510201288.3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 一种耐高温胶带及其使用的耐高温离型膜和耐高温胶粘剂 2015.04.24 发明专利 ZL201510200632.7 苏州伽俐 继受取得 无
8 一种用于FPC 行业的LCP 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8.09.29 发明专利 ZL201811150196.7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序号 专利名 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号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9 一种5G PPS 薄膜及其 制备方法 2019.10.08 发明专利 ZL201910948242.6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0 一种LCP 声学薄膜及其 制备方法 2019.10.08 发明专利 ZL201910948239.4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1 一种OCA 声学薄膜 2019.10.08 发明专利 ZL201910948231.8 新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2 一种TPU 声学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9.10.08 发明专利 ZL201910948216.3 苏州伽俐 原始取得 无
13 一种TPEE 声学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9.10.08 发明专利 ZL201910948136.8 苏州伽俐 原始取得 无
14 一种PET 吹膜袋及其制备方法 2019.10.16 发明专利 ZL201910982837.3 新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5 一种可降解环保垃圾袋及其制作方法 2019.10.16 发明专利 ZL201910982832.0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6 一种PBT/氟膜复合膜及其生产工艺 2019.11.14 发明专利 ZL201911110157.9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7 一种PBT 铝塑复合膜及其生产工艺 2019.11.14 发明专利 ZL201911110151.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8 用于LCP 高温压合的PTFE 复合阻胶膜及其生产工艺 2019.11.14 发明专利 ZL201911110242.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19 一种PBT/PVDF 复合膜及其 生产工艺 2019.11.14 发明专利 ZL201911110148.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0 一种用于FPC 电镀的导电胶膜及其生产工艺 2019.12.02 发明专利 ZL201911214286.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1 一种用于扬声器及电子终端设备的导电泡棉及其生产工艺 2019.12.02 发明专利 ZL201911212984.9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2 一种PBT 环保包装袋及其 生产工艺 2019.12.02 发明专利 ZL201911210978.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3 一种聚氨酯声学胶膜及其生产方法 2020.01.09 发明专利 ZL202010020605.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4 一种硅胶声学胶膜及其 生产方法 2020.01.09 发明专利 ZL202010020734.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5 一种TPU 声学薄膜及其 生产方法 2020.01.09 发明专利 ZL202010021221.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6 一种聚4-甲基戊烯纳米片复合薄膜的制备方法 2020.12.31 发明专利 ZL202011641055.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7 一种新型胶带 2016.12.27 实用新型 ZL201621444525.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8 高绝缘性胶带 2017.08.17 实用新型 ZL201721031179.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29 一种新型胶带架 2017.08.17 实用新型 ZL201721031180.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30 一种新型导热胶带 2017.08.17 实用新型 ZL201721031537.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31 一种新型防油胶带 2017.08.17 实用新型 ZL201721031540.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32 33 一种耐高温抗皱膜 2017.08.17 实用新型 ZL201721031551.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33 一种耐腐蚀薄膜 2017.08.17 实用新型 ZL201721031579.3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34 一种可快速剥离的双面胶带 2018.07.25 实用新型 ZL201821185630.0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35 一种防炫光膜 2018.07.25 实用新型 ZL201821185451.7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36 一种抗酸膜 2018.07.25 实用新型 ZL201821186092.7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37 一种底片保护膜 2018.07.25 实用新型 ZL201821184244.X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38 一种耐腐蚀薄膜 2018.07.25 实用新型 ZL201821185000.3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39 一种抗皱压敏胶带 2018.08.07 实用新型 ZL201821263748.0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0 一种耐高温保护膜 2018.08.07 实用新型 ZL201821263747.6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1 一种耐高温胶带 2018.08.07 实用新型 ZL201821263363.4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2 一种防污硬化膜 2018.08.07 实用新型 ZL201821286205.0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3 一种耐高温阻胶膜 2018.08.07 实用新型 ZL201821264178.7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4 一种新型导热胶带 2018.10.08 实用新型 ZL201821621268.7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5 一种耐高温抗皱膜 2018.10.08 实用新型 ZL201821621313.9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6 一种保护胶带 2018.10.08 实用新型 ZL201821621317.7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7 一种防静电导热胶带 2018.10.08 实用新型 ZL201821621319.6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8 一种新型胶带 2018.10.08 实用新型 ZL201821621341.0 苏州 伽俐 原始取得 无
49 一种耐高温导电屏蔽铜箔胶带 2020.08.24 实用新型 ZL202021776091.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0 一种耐高温聚酰亚胺保护膜 2020.08.24 实用新型 ZL202021776822.6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1 一种FPC 压合用复合膜 2021.01.14 实用新型 ZL202120093684.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2 一种半导体溅射承载功能性 胶膜 2021.01.14 实用新型 ZL202120094043.6 新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3 一种FPC 电磁波屏蔽散热膜 2021.07.22 实用新型 ZL202121676153.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4 一种FPC 电磁波吸收膜 2021.07.22 实用新型 ZL202121676162.9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5 一种FPC 用屏蔽膜 2021.07.22 实用新型 ZL202121676231.6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6 57 电磁波屏蔽膜 2021.10.20 实用新型 ZL202122528514.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7 一种可回收利用的离型膜 2022.03.03 实用新型 ZL202220452304.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8 一种无硅耐高温保护膜 2022.07.20 实用新型 ZL202221872070.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59 一种耐高温的保护胶膜 2022.07.20 实用新型 ZL202221872874.2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0 一种耐高温可微波炉PBT 保香餐盒 2020.05.19 发明专利 ZL202010423500.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1 一种环保节能PBT 薄膜生产工艺 2020.07.27 发明专利 ZL202010731840.0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2 一种环保PBT 家装膜及应用该膜生产的胶带 2020.07.27 发明专利 ZL202010732196.9 新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3 一种含有4-甲基-1-戊烯聚合物的离型膜及其制备方法 2020.12.31 发明专利 ZL202011639372.0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4 含有4-甲基-1-戊烯聚合物的复合薄膜及由其构成的脱模膜 2020.12.31 发明专利 ZL202011639375.4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5 一种聚4-甲基-1-戊烯微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20.12.31 发明专利 ZL202011640571.3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6 一种环保隔热阻燃PBT 防水、防渗卷材及其生产工艺 2021.01.05 发明专利 ZL202110005192.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7 一种耐高温的保护胶膜 2022.07.20 实用新型 ZL202221872075.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8 一种离型膜 2022.03.03 实用新型 ZL202220455841.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69 一种柔性印刷电路板制造专用脱模膜 2020.12.31 发明专利 ZL202011639365.0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0 一种高强度、高热稳定性的聚4-甲基-1-戊烯微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20.12.31 发明专利 ZL202011639374.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1 一种PBT 复合膜 2021.01.14 实用新型 ZL202120093958.5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2 表面粗化的集流体金属箔 2023.03.10 实用新型 ZL202320446433.4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3 一种锂电池负极电极膜及其制备方法 2022.03.17 发明专利 ZL202210263213.8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4 一种耐高温的保护胶膜及其制备方法 2022.03.23 发明专利 ZL202210286610.7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5 一种POE 封装光伏胶膜截面研磨工装 2024.01.24 实用新型 ZL202420169473.3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6 一种光伏胶膜切割机 2024.01.24 实用新型 ZL202420169463.X 新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7 一种光伏组件胶膜抚平装置 2024.01.24 实用新型 ZL202420169456.X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8 一种EPE 光伏胶膜的成型装置 2024.01.24 实用新型 ZL202420169467.8 新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79 一种可调式光伏胶膜专用裁片装置 2024.03.06 实用新型 ZL202420428638.4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序号 专利名 申请日 专利类别 专利号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80 一种光伏胶膜用快速裁剪装置 2024.03.06 实用新型 ZL202420428633.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81 一种光伏胶膜卷绕用除尘机构 2024.03.06 实用新型 ZL202420428630.8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82 一种静电屏蔽式复合热压胶膜 2024.04.12 实用新型 ZL202420747883.1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83 一种具有转光功能的光伏胶膜 2024.04.16 实用新型 ZL202420781787.9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84 一种耐高温绝缘硅胶带生产加工设备 2024.05.24 实用新型 ZL202421151835.2 安徽嵘盛 原始取得 无
85 一种耐腐蚀光伏胶膜 2024.06.06 实用新型 ZL202421284046.6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86 一种非硅离型膜加工用烘干设备 2024.06.14 实用新型 ZL202421359447.3 安徽嵘盛 原始取得 无
87 一种异质结电池胶膜及其制备方法 2024.06.24 发明专利 ZL202410819394.7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88 一种耐高温硅胶带自动剪切装置 2024.06.28 实用新型 ZL202421510061.8 安徽嵘盛 原始取得 无
89 一种锂电池卷绕机的除尘装置 2024.07.18 实用新型 ZL202421701413.8 新广益 原始取得 无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专利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设定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查封或冻结。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利用情况良好,具有充分性和适当性。主要资源要素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迭代,已经形成包括原材料合成技术、流延/涂布工艺技术、流延/涂布设备设计改造技术等在内的完善技术体系,公司生产中应用的主要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分类 对应具体产品 技术来源 相关技术所处阶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取得专利情况(对应上文专利表序号)
报告期内,公司应用核心技术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核心技术贡献收入 31,316.99 65,694.75 51,593.50 45,513.00
主营业务收入 31,316.99 65,694.75 51,593.50 45,513.00
所占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 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3 年7 月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0 年12 月2 日(新广益),已于2023 年11 月6 日续期 2019 年11 月7 日(苏州伽俐)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3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1 年11 月9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4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 2020 年12 月17 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5 2024 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 2024 年11 月6 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2 年11 月21 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 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 2024 年12 月25 日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 江苏省首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培育库企业 2021 年5 月14 日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苏州市瞪羚计划培育企业 2021 年1 月25 日 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10 苏州市FPC 阻胶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2 年6 月24 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11 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014 年12 月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 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 2024 年1 月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从2006 年以来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与强耐受性特种膜,并持续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对产品进行迭代、优化和升级,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特性。
(1)2006 年-2010 年,为把握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公司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2)2010 年-2012 年,发行人陆续完成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
2010 年,公司完成初代抗溢胶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2006 年-2007 年 从广泛的材料库中筛选潜在的候选材料,基于已有的文献研究、生产经验进行初期的配方及工艺开发与验证
2007 年-2008 年 初期样品在客户应用环境中进行测试和评估。通过调整组分配比、反复试验和实验数据分析,研发团队针对产品的抗溢胶性能需求优化改进了配方
2009 年 选型出合适的PBT 和TPX 材料的配比,并通过反复验证获取了可以调整抗溢胶特种膜特性的合适工艺
2010 年 公司初代抗溢胶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抗溢胶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而且初步掌握了抗溢胶特种膜相关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界面控制技术、薄膜工艺技术等理论与方法。
2012 年,公司完成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的研发,研发过程如下:
2007 年-2008 年 通过深入的文献调研、实验室研究以及专利搜索,初步确定了一种满足强耐受性特种膜需求的胶粘剂材料
2011 年 根据前期测试经验,研发团队通过调整材料成分和改变制备工艺,成功优化了产品的耐温性并通过了客户的验证,能够满足客户对耐酸碱性和耐温性等多方面的需求
2012 年 公司初代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通过客户端测试,开始小批量出货
发行人在强耐受性特种膜的自主研发过程中,通过不断试错积累技术经验,不仅掌握了产品的配方和工艺,且初步掌握了强耐受性特种膜相关的材料理论、表面处理技术、界面控制技术等理论与方法。
(3)2012 年-2017 年,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制程要求,优化和升级了二代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
并增加薄膜的力学强度与离型性,从而在降低进口依赖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产品的使用性能。
2006 年-2010 年 启动研发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 逐步积累研发所需要的理论、工艺知识
如上表所示,针对FPC 产业的需要,新广益自2006 年起经过不断研发和技术迭代,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1 一种新能源用热熔胶膜的研究 满足零部件的轻量化、电气化、隔热、散热、阻燃等需求,拟完成具备绝缘、阻燃、防火的新能源用热熔胶膜 产品绝缘性、耐温性、阻燃性好
2 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膜的研究 通过复合EVA 和POE 的方式,达到综合性能优异、成本控制较好的光伏胶膜 产品水汽透过率、体积电阻和抗老化性能更优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投入 1,416.56 3,104.30 2,762.37 2,232.85
营业收入 31,339.21 65,717.19 51,614.17 45,526.2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52% 4.72% 5.35% 4.90%
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人员4 名,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员工总数 所占比例 378 14.02% 368 13.59% 300 12.33% 290 12.41%
学历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环氧导电膜研发组,主要负责环氧导电产品的研发。流延研发组,主要负责流延工艺相关产品的研发,如各类抗溢胶特种膜等。涂布研发组,主要负责涂布工艺相关
(3)与终端品牌客户合作深入,对客户及行业需求可以快速感知并灵活研发
公司以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吸引专业人才,并根据其在研发工作中的贡献大小决定其薪资水平。在公司积极的技术创新氛围下,结合对于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激励制度,公司将保持持续的研发创新。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冷却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报告期内规定最大排放量为10,280 吨/年。
公司产生的固废包括员工生活时产生的生活垃圾、流延和涂布工艺产生的废料、包装产生的包装废物等,报告期内规定最大排放量为1,010 吨/年。
公司产生的废气的主要处理设施为RTO 废气处理设备和活性炭处理设备,废气经过过滤后达到排放标准后对外排放。公司产生的废水及固废分别由市政污水管网及具
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包括环保设备投资及环保相关的危废处置等费用。
报告期内,环保设备主要为雨水收集池、RTO 废气处理设备和活性炭处理设备。其中报告期内的环保设备投资主要为RTO 废气处理设备,投资金额为220.09 万元。报告期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排污检测均达标,且在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项目 2025 年 6 月30 日 2024 年 12 月31 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2022 年 12 月31 日
货币资金 244,736,799.34 122,988,270.51 142,348,669.63 117,307,325.10
应收票据 30,182,351.94 21,208,033.01 20,608,595.21 9,426,945.09
应收账款 251,480,723.61 281,642,909.30 216,156,738.14 160,297,084.86
应收款项融资 18,583,438.24 6,544,439.61 5,694,259.77 -
预付款项 4,799,510.63 3,477,913.35 4,721,101.46 8,813,275.10
其他应收款 1,546,235.98 558,806.83 257,870.21 438,646.83
存货 96,422,485.39 92,808,698.04 89,563,348.86 86,122,232.65
其他流动资产 11,257,215.34 10,737,701.89 9,939,905.67 5,783,855.24
流动资产合计 659,008,760.47 610,025,860.21 489,290,488.95 388,189,364.87
固定资产 185,363,799.44 190,906,772.01 170,168,511.18 48,539,150.96
在建工程 11,256,781.59 7,456,959.19 26,071,220.11 125,198,070.84
项目 2025 年 6 月30 日 2024 年 12 月31 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2022 年 12 月31 日
使用权资产 2,561331.50 1,632,529.53 263,714.02 1,717,528.33
无形资产 16,010,798.12 16,364,403.34 16,549,017.86 10,956,318.27
长期待摊费用 5,381,720.63 5,256,775.04 2,758,053.13 4,020,094.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6,089.18 3,593,742.30 1,599,967.27 562,314.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35,883.10 810,911.49 469,178.91 6,869,977.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266,403.56 226,022,092.90 217,879,662.48 197,863,454.17
资产总计 885,275,164.03 836,047,953.11 707,170,151.43 586,052,819.04
应付票据 51,500,895.97 53,575,285.70 46,662,800.80 25,641,792.31
应付账款 66,772,395.07 70,855,335.64 69,059,208.08 55,165,213.39
合同负债 85,489.66 71,016.33 21,719.48 68,588.64
应付职工薪酬 8,705,151.41 14,198,597.05 12,001,735.99 10,445,591.10
应交税费 7,702,778.74 7,749,669.39 6,272,102.01 6,723,297.01
其他应付款 2,061,606.00 2,003,189.15 738,441.80 677,652.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08,390.82 664,175.99 307,245.07 1,043,313.40
其他流动负债 7,234,063.89 7,188,647.69 10,721,568.95 9,544,764.75
流动负债合计 145,370,771.56 156,305,916.94 145,784,822.18 109,310,213.06
租赁负债 1,212,606.10 986,901.10 - 300,575.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2,606.10 986,901.10 - 300,575.31
负债合计 146,328,377.66 157,292,818.04 145,784,822.18 109,610,788.37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0,148,000.00 110,148,000.00 110,148,000.00 110,148,000.00
资本公积 283,127,227.54 282,342,854.04 280,723,432.46 279,062,679.51
其他综合收益 -5,102.25 48,451.83 - -
盈余公积 34,935,287.32 28,768,192.71 17,036,758.79 8,419,183.94
未分配利润 310,486,373.76 257,447,636.49 153,477,138.00 78,812,16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38,691,786.37 678,755,135.07 561,385,329.25 476,442,030.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8,691,786.37 678,755,135.07 561,385,329.25 476,442,030.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5,275,164.03 836,047,953.11 707,170,151.43 586,052,819.04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13,392,138.14 657,171,928.25 516,141,743.78 455,262,721.99
其中:营业收入 313,392,138.14 657,171,928.25 516,141,743.78 455,262,721.99
二、营业总成本 250,062,222.30 520,227,261.01 416,484,609.55 365,835,104.43
其中:营业成本 214,965,468.21 445,009,008.08 350,851,288.74 310,663,872.97
税金及附加 2,096,889.86 3,859,867.36 3,260,516.45 2,159,649.54
销售费用 7,676,659.05 13,427,756.48 11,827,761.02 11,794,105.28
管理费用 11,718,878.01 28,405,632.44 24,259,897.80 19,518,545.43
研发费用 14,165,585.78 31,043,036.27 27,623,669.92 22,328,482.02
财务费用 -261,258.61 -1,518,039.62 -1,338,524.38 -629,550.81
其中:利息费用 41,318.15 44,891.80 32,896.53 131,965.13
利息收入 381,710.16 1,397,106.92 1,522,027.70 170,315.60
加:其他收益 5,489,052.97 8,396,527.03 135,281.69 1,920,778.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8,332.59 170,387.67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5,988.58 327,530.1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2,968.41 -3,285,337.19 -3,094,593.36 970,333.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20,107.41 -11,173,875.41 -2,627,458.25 -1,199,860.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546.6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7,806,150.98 131,423,446.17 94,070,364.31 91,118,868.93
加:营业外收入 43,531.81 19,353.67 7,301.02 8,834.21
减:营业外支出 47,264.33 64,767.67 228,049.99 179,851.7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7,802,418.46 131,378,032.17 93,849,615.34 90,947,851.43
减:所得税费用 8,596,586.58 15,676,099.76 10,567,069.71 9,434,420.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205,831.88 115,701,932.41 83,282,545.63 81,513,431.22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205,831.88 115,701,932.41 83,282,545.63 81,513,431.22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205,831.88 115,701,932.41 83,282,545.63 81,513,431.2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3,554.08 48,451.83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9,152,277.80 115,750,384.24 83,282,545.63 81,513,431.2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9,152,277.80 115,750,384.24 83,282,545.63 81,513,431.22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1.05 0.76 0.9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1.05 0.76 0.90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9,506,859.88 615,730,752.64 462,229,136.49 519,649,667.6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3,309.01 64,355.41 512,250.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74,829.71 5,839,190.79 2,121,941.39 2,185,238.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381,689.59 621,723,252.45 464,415,433.29 522,347,156.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4,823,658.66 429,954,383.11 298,650,360.44 319,238,064.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084,916.19 54,572,322.35 46,101,437.71 48,622,688.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61,887.00 38,294,045.29 29,871,050.36 23,307,481.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927,661.60 33,796,167.96 30,018,175.28 24,937,47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098,123.45 556,616,918.71 404,641,023.79 416,105,70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83,566.14 65,106,333.74 59,774,409.50 106,241,450.55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5,421,391.40 189,000,000.00 - -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612.8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3,408.84 438,830.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6,584,800.24 189,509,443.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969,778.72 11,777,603.17 17,111,223.20 63,304,759.27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5,421,391.40 25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391,170.12 270,777,603.17 17,111,223.20 63,304,759.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93,630.12 -81,268,160.16 -17,111,223.20 -63,304,759.27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8,9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85.23 - 208,9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31.40 - 195,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1,032.36 3,556,905.39 4,451,615.65 3,578,980.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1,032.36 3,580,122.02 4,451,615.65 198,578,980.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1,032.36 -3,557,836.79 -4,451,615.65 10,371,019.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7,635.07 359,264.09 -54,128.46 516,439.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748,528.83 -19,360,399.12 38,157,442.19 53,824,149.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988,270.51 142,348,669.63 104,191,227.44 50,367,077.72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4,736,799.34 122,988,270.51 142,348,669.63 104,191,227.44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容诚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了解销售业务流程并检查销售合同、订单等资料,确定控制权转移时点,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执行细节测试,结合收入确认方法,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
发票、出库单、签收记录或验收单、提单、销货清单、资金收款凭证等业务单据,核实收入确认真实性、准确性;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执行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额进行函证,同时对报告期内客户进行访谈,以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与销售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容诚将应收账款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的依据、应收账款账龄的判断、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等,评估管理层将应收账款以账龄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3)分析新广益主要客户往来情况,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进行重新测算,结合管理
层对应收账款历史及期后回款评价,了解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分析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4)对报告期内重大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重大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5)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2025 年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注:新广益(香港)电子有限公司于2024 年1 月29 日设立。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计算机软件 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将货物交付给海运承运人并取得海运提单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受托加工收入:商品实际交付客户后,按照签收证明确认受托加工收入。
同行业上市公司方邦股份、斯迪克针对内销收入未明确区分直接发货模式和HUB仓模式,故未涉及按照客户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情况。
通过查询其他薄膜行业上市公司,日久光电、天安新材、泛亚微透、可川科技等
企业在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存在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情况(通常表述为VMI 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天安新材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客户收货后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在送货单上签章确认或取得客户对相应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双方对账的对数表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因此,公司在HUB 仓模式下按照客户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符合行业惯例。
(3)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于HUB 仓模式,产品在客户领用前存放在第三方仓库,仓库仅负责保管,此时
综上,公司在HUB 仓模式下按照领用确认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对2022 年度、2021 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12 月31 日/2022 年度 (合并)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合并)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2,167.44 562,314.39 1,841,224.92 1,877,859.64
盈余公积 8,417,169.24 8,419,183.94 31,169,296.50 31,172,959.98
未分配利润 78,794,034.97 78,812,167.22 64,211,979.14 64,244,950.38
所得税费用 9,417,932.44 9,434,420.21 10,397,896.85 10,392,066.74
本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2021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12 月31 日/2022 年度 (合并)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合并)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8,980.59 459,127.54 1,666,167.45 1,702,802.17
盈余公积 8,417,169.24 8,419,183.94 31,169,296.50 31,172,959.98
未分配利润 75,754,523.21 75,772,655.46 60,523,668.56 60,556,639.80
所得税费用 9,346,061.82 9,362,549.59 10,485,104.87 10,479,274.76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2.60 305.41 9.34 188.30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7.07 -8.8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37 -5.03 -22.58 -17.70
其他符合非经营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52 10.88 4.70 4.3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49.18 358.33 -17.41 174.98
减:所得税影响数 82.93 53.40 0.37 28.8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66.25 304.93 -17.77 146.1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66.25 304.93 -17.77 146.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20.58 11,570.19 8,328.25 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54.34 11,265.27 8,346.03 8,005.18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7.87% 2.64% -0.21% 1.79%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各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发行人各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不存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额和免抵的增值税额 5.00%、2.50%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额和免抵的增值税额 3.00%、1.50%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额和免抵的增值税额 2.00%、1.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00%、16.50%、5.00%
公司之子公司安徽嵘盛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出口企业增值
期间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下的优惠金额合计 589.05 1,177.99 773.51 541.26
利润总额 6,810.24 13,137.80 9,384.96 9,094.79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8.65% 8.97% 8.24% 5.95%
在国家整体鼓励出口的背景下,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的出口免抵退优惠预计将长期存在,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6 月30 日/2025 年1-6 月 2024 年12 月31 日/2024 年度 2023 年12 月31日/2023 年度 2022 年12 月31日/2022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16.56% 18.81% 20.62% 18.70%
利息保障倍数 1,641.98 2,927.55 2,853.87 690.18
应收账款周转(次/年) 2.24 2.51 2.60 2.53
存货周转率(次/年) 3.98 4.48 3.88 4.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752.19 14,986.31 10,809.12 10,168.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920.58 11,570.19 8,328.25 8,15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454.34 11,265.27 8,346.03 8,005.1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52% 4.72% 5.35% 4.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53 0.59 0.54 0.9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11 -0.18 0.35 0.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71 6.16 5.10 4.33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5 年1-6 月已年化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5 年1-6 月已年化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或注册资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或注册资本)
(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或注册资本)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 ——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2÷2+Si×Mi÷M0-Sj×Mj÷M0-Sk
公司按照业务与产品类别进行了分部信息披露,详见本节“八、经营成果分析”之相关内容。
七、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及影响程度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1,316.99 99.93% 65,694.75 99.97% 51,593.50 99.96% 45,513.00 99.97%
其他业务收入 22.22 0.07% 22.44 0.03% 20.67 0.04% 13.27 0.03%
合计 31,339.21 100.00% 65,717.19 100.00% 51,614.17 100.00% 45,526.27 100.00%
产品类别 2025 年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抗溢胶特种膜 16,417.96 52.43% 33,482.25 50.97% 27,652.01 53.60% 30,564.98 67.16%
强耐受性特种膜 7,272.05 23.22% 14,995.76 22.83% 11,787.65 22.85% 11,909.86 26.17%
新能源材料 3,941.97 12.59% 9,690.41 14.75% 4,435.23 8.60% 134.61 0.30%
光学胶膜 906.95 2.90% 2,369.42 3.61% 1,744.39 3.38% 1,152.56 2.53%
改性材料 1,280.92 4.09% 1,866.82 2.84% 3,694.40 7.16% 2.70 0.01%
声学膜 512.08 1.64% 1,336.31 2.03% 1,300.54 2.52% 1,441.45 3.17%
其他 985.06 3.15% 1,953.78 2.97% 979.28 1.90% 306.83 0.67%
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2024 年和2025 年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上升27.33%、10.24%,主要是因为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的稳步提高,原有业务核心产品抗溢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产量、产销率和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16,417.96 33,482.25 27,652.01 30,564.98 7,272.05 14,995.76 11,787.65 11,909.86
销量(万平方米) 3,312.49 6,610.58 5,155.97 5,425.76 2,451.06 4,902.77 3,556.10 3,399.74
产量(万平方米) 3,488.17 7,021.82 5,322.23 5,658.26 2,529.69 4,741.07 3,703.77 3,537.41
产销率 94.96% 94.14% 96.88% 95.89% 96.89% 103.41% 96.01% 96.11%
平均销售单价 (元/平方米) 4.96 5.06 5.36 5.63 2.97 3.06 3.31 3.50
平均销售单价同比变动率 -2.14% -5.56% -4.80% - -3.00% -7.73% -5.38% -
各产品型号销售单价同比变动率的均值 -2.09% -4.09% -2.67% - -2.82% -1.57% -2.15% -
注:针对2025 年1-6 月,同比变动率是指与2024 年度相关指标的对比结果。
区域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华东 17,536.45 56.00% 39,207.65 59.68% 27,348.66 53.01% 24,244.88 53.27%
华南 7,774.93 24.83% 14,756.74 22.46% 15,150.87 29.37% 10,296.10 22.62%
华北 2,824.88 9.02% 5,143.97 7.83% 5,528.37 10.72% 7,053.09 15.50%
其他中国境内地区 2,414.26 7.71% 4,947.97 7.53% 2,291.14 4.44% 1,991.48 4.38%
境外 766.48 2.45% 1,638.42 2.49% 1,274.47 2.47% 1,927.44 4.23%
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公司大部分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内,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南和华北地区,主要是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景旺电子等全球知名柔性线路板厂商的生产场所所在地。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自于中国台湾地区,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3%、2.47%、2.49%、2.45%。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直销 25,819.74 82.45% 52,365.72 79.71% 42,502.26 82.38% 39,008.68 85.71%
贸易商 5,497.25 17.55% 13,329.03 20.29% 9,091.24 17.62% 6,504.32 14.29%
主营业务 收入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2023 年及2024 年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同比有所提升,主要是因为2023 年以来公司新能源材料等新业务销售收入快速增长,该类业务尚处于客户导入、产品探索、市场推广初期,因此主要通过贸易商拓展市场。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第一季度 14,160.83 45.22% 12,837.17 19.54% 7,629.82 14.79% 10,965.24 24.09%
第二季度 17,156.17 54.78% 15,571.95 23.70% 12,141.05 23.53% 10,598.98 23.29%
第三季度 - - 20,016.27 30.47% 16,862.92 32.68% 13,369.03 29.37%
第四季度 - - 17,269.36 26.29% 14,959.70 29.00% 10,579.74 23.2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31,316.99 100.00% 65,694.75 100.00% 51,593.50 100.00% 45,513.00 100.00%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21,496.55 100.00% 44,493.26 99.98% 35,082.36 99.99% 31,066.39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 - 7.64 0.02% 2.77 0.01% - -
合计 21,496.55 100.00% 44,500.90 100.00% 35,085.13 100.00% 31,066.39 100.00%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原材料 18,420.15 85.69% 38,239.88 85.95% 30,790.45 87.77% 27,049.06 87.07%
制造费用 2,096.42 9.75% 4,104.86 9.23% 2,793.69 7.96% 2,439.12 7.85%
直接人工 642.21 2.99% 1,508.01 3.39% 960.55 2.74% 994.07 3.20%
运费 337.76 1.57% 640.51 1.44% 537.67 1.53% 584.14 1.88%
合计 21,496.55 100.00% 44,493.26 100.00% 35,082.36 100.00% 31,066.39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7.07%、87.77%、85.95%、85.69%,是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抗溢胶特种膜 10,540.87 49.04% 21,205.40 47.66% 17,637.75 50.28% 21,808.58 70.20%
强耐受性特种膜 4,844.94 22.54% 9,315.25 20.94% 7,005.37 19.97% 7,140.24 22.98%
新能源材料 3,318.36 15.44% 8,338.07 18.74% 4,224.18 12.04% 119.44 0.38%
光学胶膜 761.24 3.54% 2,000.58 4.50% 1,539.37 4.39% 794.44 2.56%
改性材料 979.69 4.56% 1,425.23 3.20% 3,152.48 8.99% 2.32 0.01%
声学膜 256.23 1.19% 721.64 1.62% 840.30 2.40% 979.64 3.15%
其他 795.21 3.70% 1,487.09 3.34% 682.91 1.95% 221.71 0.71%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1,496.55 100.00% 44,493.26 100.00% 35,082.36 100.00% 31,066.3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自于抗溢胶特种膜及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分产品类型的营业成本构成和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相似,详见本节“(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2、分产品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成本、销量、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成本(万元) 10,540.87 21,205.40 17,637.75 21,808.58 4,844.94 9,315.25 7,005.37 7,140.24
销量(万平方米) 3,312.49 6,610.58 5,155.97 5,425.76 2,451.06 4,902.77 3,556.10 3,399.74
平均单位成本 (元/平方米) 3.18 3.21 3.42 4.02 1.98 1.90 1.97 2.10
平均单位成本 同比变动率 -0.80% -6.23% -14.89% - 4.04% -3.55% -6.20% -
各产品型号单位成本 同比变动率的均值 1.65% -5.35% -4.88% - 2.14% -5.39% -5.26% -
注:针对2025 年1-6 月,同比变动率是指与2024 年度相关指标的对比结果。
产品类别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抗溢胶特种膜 5,877.09 59.85% 12,276.84 57.91% 10,014.26 60.65% 8,756.40 60.61%
强耐受性特种膜 2,427.12 24.71% 5,680.51 26.79% 4,782.28 28.96% 4,769.62 33.02%
新能源材料 623.61 6.35% 1,352.33 6.38% 211.05 1.28% 15.17 0.11%
光学胶膜 145.71 1.48% 368.84 1.74% 205.01 1.24% 358.12 2.48%
改性材料 301.23 3.07% 441.60 2.08% 541.93 3.28% 0.37 0.00%
声学膜 255.84 2.61% 614.67 2.90% 460.24 2.79% 461.81 3.20%
其他 189.85 1.93% 466.70 2.20% 296.37 1.79% 85.11 0.59%
主营业务毛利额 9,820.45 100.00% 21,201.49 100.00% 16,511.14 100.00% 14,446.61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二者实现毛利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93.63%、89.62%、84.70%、84.56%。
产品类别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毛利率 变动 百分点 毛利率 变动 百分点 毛利率 变动 百分点 毛利率
抗溢胶特种膜 35.80% -0.87 36.67% 0.45 36.22% 7.57 28.65%
强耐受性特种膜 新能源材料 33.38% -4.50 37.88% -2.69 40.57% 0.52 40.05%
新能源材料 15.82% 1.86 13.96% 9.20 4.76% -6.51 11.27%
光学胶膜 16.07% 0.50 15.57% 3.81 11.75% -19.32 31.07%
改性材料 23.52% -0.14 23.65% 8.99 14.67% 0.79 13.88%
声学膜 49.96% 3.96 46.00% 10.61 35.39% 3.35 32.04%
其他 19.27% -4.61 23.89% -6.38 30.26% -2.52 27.74%
主营业务毛利率 31.36% -0.91 32.27% 0.27 32.00% 0.26 31.74%
综合毛利率 31.41% -0.88% 32.28% 0.26 32.02% 0.26 31.76%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公司抗溢胶特种膜的毛利率分别为28.65%、36.22%、36.67%、35.80%。
2023 年抗溢胶特种膜的单位成本同比降低0.60 元/平方米,降幅较大,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元/Kg、14.45 元/Kg、14.01 元/Kg 相比均有所下降。
2024 年、2025 年1-6 月,发行人抗溢胶特种膜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公司强耐受性特种膜的毛利率分别为40.05%、40.57%、37.88%、33.38%。
2022 年及2023 年,发行人强耐受性特种膜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接近,因此毛利率保持相对平稳,不存在大幅波动。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公司新能源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11.27%、4.76%、13.96%、15.82%。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公司光学胶膜的毛利率分别为31.07%、11.75%、15.57%、16.07%。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公司改性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13.88%、14.67%、23.65%、23.52%。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公司声学膜的毛利率分别为32.04%、35.39%、46.00%、49.96%,逐年有所提升。
公司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大差异。但为了方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对比,仍将公司产品及同行业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方邦股份-电磁屏蔽膜 51.19% 51.56% 52.93% 57.27%
斯迪克-功能性薄膜材料 17.04% 18.78% 23.13% 19.50%
新广益-抗溢胶特种膜 35.80% 36.67% 36.22% 28.65%
新广益-强耐受性特种膜 33.38% 37.88% 40.57% 40.05%
新广益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费用 767.67 23.05% 1,342.78 18.82% 1,182.78 18.96% 1,179.41 22.25%
管理费用 1,171.89 35.19% 2,840.56 39.81% 2,425.99 38.89% 1,951.85 36.82%
研发费用 1,416.56 42.54% 3,104.30 43.50% 2,762.37 44.29% 2,232.85 42.12%
财务费用 -26.13 -0.78% -151.80 -2.13% -133.85 -2.15% -62.96 -1.19%
期间费用合计 3,329.99 100.00% 7,135.84 100.00% 6,237.28 100.00% 5,301.16 100.00%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职工薪酬 494.50 64.42% 790.46 58.87% 696.99 58.93% 753.36 63.88%
业务招待费 53.20 6.93% 145.50 10.84% 89.25 7.55% 67.20 5.70%
交通差旅费 46.30 6.03% 126.41 9.41% 125.55 10.62% 120.72 10.24%
样品费 56.40 7.35% 94.70 7.05% 82.90 7.01% 64.63 5.48%
固定资产使用费 45.18 5.89% 70.24 5.23% 74.16 6.27% 86.86 7.36%
仓储费 26.89 3.50% 65.60 4.89% 74.74 6.32% 54.04 4.58%
办公费 8.08 1.05% 16.86 1.26% 12.43 1.05% 12.63 1.07%
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0.41 0.05% 1.25 0.09% 1.10 0.09% 2.15 0.18%
其他 36.69 4.78% 31.76 2.36% 25.65 2.17% 17.83 1.51%
合计 767.67 100.00% 1,342.78 100.00% 1,182.78 100.00% 1,179.41 100.00%
2024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3.53%,但低于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7.32%,导致该年度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0.25 个百分点。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费用率 方邦股份 3.45% 3.15% 2.91% 3.33%
发行人主要销售对象集中于国内,境外收入也不会涉及海外佣金及海外会展推广等费用,因此发行人销售费用低于方邦股份具有合理性。
2024 年,斯迪克销售费用率同比有所下降,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职工薪酬 620.20 52.92% 1,390.90 48.97% 1,430.06 58.95% 1,311.58 67.20%
中介机构费 48.43 4.13% 311.47 10.97% 125.32 5.17% 146.34 7.50%
固定资产使用费 119.15 10.17% 302.67 10.66% 151.62 6.25% 145.80 7.47%
业务招待费 69.88 5.96% 177.32 6.24% 143.20 5.90% 95.24 4.88%
办公费 50.98 4.35% 85.97 3.03% 96.39 3.97% 58.47 3.00%
股份支付 78.44 6.69% 161.94 5.70% 166.08 6.85% 56.07 2.87%
无形资产摊销 35.36 3.02% 66.67 2.35% 50.84 2.10% 36.91 1.89%
交通差旅费 38.51 3.29% 47.83 1.68% 43.69 1.80% 31.65 1.62%
水电费 6.30 0.54% 14.67 0.52% 24.02 0.99% 12.36 0.63%
网络信息费 - - 1.67 0.06% 9.13 0.38% 4.45 0.23%
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1.64 0.14% 9.89 0.35% 3.85 0.16% 3.35 0.17%
存货毁损 27.10 2.31% 106.41 3.75% 49.61 2.04% 3.30 0.17%
劳务费用 32.61 2.78% 42.58 1.50% 38.70 1.60% - -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他费用 43.28 3.69% 120.57 4.24% 93.48 3.85% 46.33 2.37%
合计 1,171.89 100.00% 2,840.56 100.00% 2,425.99 100.00% 1,951.85 100.00%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管理费用率 方邦股份 16.87% 16.36% 15.79% 14.39%
相对于方邦股份,发行人与斯迪克的管理费用率具有一定可比性,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斯迪克的原因系: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人工费、折旧费及其他构成。公司财务部门按研发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研发费用辅助台账,对各个研发项目的相关费用支出进行归集和汇总。
在研发投入具体构成项目的归集与核算上,发行人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材料费用 将用于研发项目的物料等计入核算,根据研发领料单登记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归集 研发领料单
研发项目的材料费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研发样品作为直接投入成本的抵减项
人工费 将研发人员工资薪酬计入核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相关支出,按照研发人员出勤记录、研发人员薪酬分配表将研发职工薪酬分摊计入各个研发项目 研发人员的出勤记录、工时统计表、工资表
折旧费 将公司机器设备折旧金额根据研发工时占研发生产总工时的比例分摊的金额和研发专用设备折旧计入核算,按各项目当月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分配 机器设备用于生产或研发活动的工时统计表、费用分摊表
其他 将用于研发活动发生的其他费用计入核算,主要包括检测费、办公费用、差旅费用等其他支出,按照对应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和确认 与研发项目相关费用的审批单、报销单、发票等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材料费 823.90 58.16% 1,966.33 63.34% 1,799.50 65.14% 1,397.11 62.57%
人工费 422.24 29.81% 851.61 27.43% 695.57 25.18% 675.80 30.27%
折旧费 59.34 4.19% 101.16 3.26% 126.69 4.59% 56.30 2.52%
其他 111.08 7.84% 185.20 5.97% 140.61 5.09% 103.64 4.64%
合计 1,416.56 100.00% 3,104.30 100.00% 2,762.37 100.00% 2,232.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之情况如下:
研发项目 当期预算 金额 当期支出 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 当期实施 进度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490.00 249.68 1,912.84 完结
一种新能源热熔胶膜的研究 250.00 288.85 812.59 进行中
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 450.00 194.51 1,084.33 进行中
一种FDC 阻焊特种膜研究研究与制备 250.00 153.09 374.42 进行中
一种多材料复合抗溢胶特种膜的研究与制备 330.00 162.33 567.67 进行中
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航空航天隔离膜的研究与制备 350.00 127.41 266.27 进行中
一种低表面能材料粘结胶膜的研究与制备 250.00 105.86 105.86 进行中
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风电叶片剥离膜的研究与制备 200.00 94.01 94.01 进行中
一种高粘结性能硅胶带研发研究与制备 200.00 40.82 40.82 进行中
研发项目 当期预算 金额 当期支出 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 当期实施 进度
用于高频线路板的低介电5G 电子胶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260.00 150.94 1,286.13 完结
高频线路板超耐温聚酰亚胺胶膜研发及产业化 500.00 562.83 1,207.99 完结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490.00 693.57 1,663.16 进行中
一种新能源热熔胶膜的研究 250.00 331.85 523.74 进行中
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膜的研究 450.00 558.16 889.82 进行中
一种FDC阻焊特种膜研究研究与制备 250.00 221.33 221.33 进行中
一种多材料复合抗溢胶特种膜的研究与制备 330.00 405.34 405.34 进行中
一种耐高温耐高压的航空航天隔离膜的研究与制备 350.00 138.86 138.86 进行中
研发项目 当期预算 金额 当期支出 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 当期实施 进度
一种高韧性聚苯乙烯与耐高温聚烯烃共聚薄膜的研究 500.00 533.26 823.60 已结项
用于高频线路板的低介电5G 电子胶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250.00 237.95 1,135.19 进行中
高频线路板超耐温聚酰亚胺胶膜研发及产业化 400.00 324.72 645.16 进行中
一种新型线路板超耐温黄金膜及屏蔽材料的研发 500.00 451.76 1,075.02 已结项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590.00 659.84 969.59 进行中
一种新能源用热熔胶膜的研究 250.00 191.89 191.89 进行中
一种光伏组件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胶膜的研究 425.00 331.66 331.66 进行中
合计 2,915.00 2,762.37 5,203.40 -
研发项目 当期预算 金额 当期支出 截至当期末累计支出 当期实施 进度
一种高韧性聚苯乙烯与耐高温聚烯烃共聚薄膜的研究 250.00 290.34 290.34 进行中
一种PS 特种树脂与聚酯树脂的合金的研究 1,000.00 368.49 368.49 已结项
用于高频线路板的低介电5G 电子胶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350.00 242.14 897.24 进行中
高频线路板超耐温聚酰亚胺胶膜研发及产业化 400.00 320.44 320.44 进行中
新结构集流体开发 550.00 127.17 127.17 已结项
环境友好型压合膜开发 1,000.00 220.13 220.13 已结项
一种新型线路板超耐温黄金膜及屏蔽材料的研发 500.00 354.39 623.26 进行中
基于多层共挤干法的锂电池电极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550.00 309.75 309.75 进行中
合计 4,600.00 2,232.85 3,156.82 -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研发费用率以及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费用率 方邦股份 17.36% 17.97% 16.10% 19.46%
A、相比于已上市融资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资金规模相对较小,研发投入主要依赖历史经营所得,因此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
上市公司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方邦股份 研发费用 2,165.78 1,943.97 1,843.70
营业收入 27,470.74 22,625.45 19,028.26
斯迪克 研发费用 6,775.18 7,357.14 4,970.66
营业收入 134,559.18 128,914.26 97,864.13
注:方邦股份、斯迪克均为2019 年在A 股上市,上表列示其上市取得融资前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率情况。
B、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后大幅拓宽业务线和产品线,配置较多研发人员和设备用于研发活动,导致研发费用率高于发行人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所处发展阶段、产品线集中特征、研发人员规模等因素相关,具有合理性。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4.13 4.40 3.29 13.20
减:利息收入 38.17 139.71 152.20 17.03
利息净支出 -34.04 -135.22 -148.91 -3.84
合计 -26.13 -151.80 -133.85 -62.96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政府补助 432.60 78.81% 304.91 36.31% 8.83 65.28% 187.71 97.72%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6.52 1.19% 10.88 1.30% 4.70 34.72% 4.37 2.28%
进项税加计扣除 109.79 20.00% 523.85 62.39% - - - -
合计 548.91 100.00% 839.65 100.00% 13.53 100.00% 192.08 100.00%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92.08万元、13.53 万元、839.65 万元、548.91 万元,主要是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及因符合先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2.41 216.81% -366.42 111.53% -299.11 96.65% 112.52 115.9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19 -10.22% 13.96 -4.25% 21.58 -6.97% -15.49 -15.9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4.92 -106.58% 23.93 -7.28% -31.93 10.32% - -
合计 70.30 100.00% -328.53 100.00% -309.46 100.00% 97.03 100.00%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由坏账损失构成。公司坏账损失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的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 万元、0 万元、4.35 万元、0 万元,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1-6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0.88 万元、0.73 万元、1.94 万元、4.35 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表现不构成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875.89 1,766.99 1,160.47 811.8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6.23 -199.38 -103.77 131.55
合计 859.66 1,567.61 1,056.71 943.4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详见本章节之“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5 年1-6 月 425.99 875.89 785.42 516.47
2024 年度 403.13 1,766.99 1,744.13 425.99
2023 年度 360.60 1,161.71 1,119.18 403.13
2022 年度 427.17 811.89 878.45 360.60
2025 年1-6 月 274.70 1,035.92 1,125.60 185.03
2024 年度 160.64 1,824.19 1,710.13 274.70
2023 年度 166.34 1,564.22 1,569.92 160.64
2022 年度 1.87 1,424.47 1,260.00 166.34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65,900.88 74.44% 61,002.59 72.97% 48,929.05 69.19% 38,818.94 66.24%
非流动资产 22,626.64 25.56% 22,602.21 27.03% 21,787.97 30.81% 19,786.35 33.76%
资产总额 88,527.52 100.00% 83,604.80 100.00% 70,717.02 100.00% 58,605.28 100.00%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货币资金 24,473.68 37.14% 12,298.83 20.16% 14,234.87 29.09% 11,730.73 30.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18.24 - 4.58% 7,005.91 2,120.80 11.48% 3.48% - 2,060.86 - 4.21% - 942.69 - 2.43%
应收票据 3,018.24 4.58% 2,120.80 3.48% 2,060.86 4.21% 942.69 2.43%
应收账款 25,148.07 38.16% 28,164.29 46.17% 21,615.67 44.18% 16,029.71 41.29%
应收款项融资 1,858.34 2.82% 654.44 1.07% 569.43 1.16% - -
预付款项 479.95 0.73% 347.79 0.57% 472.11 0.96% 881.33 2.27%
其他应收款 154.62 0.23% 55.88 0.09% 25.79 0.05% 43.86 0.11%
存货 9,642.25 14.63% 9,280.87 15.21% 8,956.33 18.30% 8,612.22 22.19%
其他流动资产 1,125.72 1.71% 1,073.77 1.76% 993.99 2.03% 578.39 1.49%
流动资产合计 65,900.88 100.00% 61,002.59 100.00% 48,929.05 100.00% 38,818.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以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存货、应收票据等项目构成,上述五项资产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13%、95.79%、96.51%、94.51%。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金额 占资产 总额比例 金额 占资产 总额比例 金额 占资产 总额比例 金额 占资产 总额比例
银行存款 24,473.68 27.65% 12,298.83 14.71% 14,205.15 20.09% 10,411.85 17.77%
其他货币资金 - - - - 4.72 0.01% 1,315.76 2.25%
合计 24,473.68 27.65% 12,298.83 14.71% 14,234.87 20.13% 11,730.73 20.02%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万元、0 万元、7,005.91 万元、0 万元,均为银行理财产品。
项目 2025 年 6 月30 日 2024 年 12 月31 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2022 年 12 月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442.61 1,968.75 1,454.19 942.69
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1,658.55 160.06 638.60 -
减: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减值准备 82.93 8.00 31.93 -
合计 3,018.24 2,120.80 2,060.86 942.69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6,508.72 29,682.40 22,767.36 16,882.29
坏账准备 1,360.65 1,518.11 1,151.69 852.5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5,148.07 28,164.29 21,615.67 16,029.7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6,508.72 100.00% 1,360.65 5.13% 25,148.0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小计 26,508.72 100.00% 1,360.65 5.13% 25,148.07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682.40 100.00% 1,518.11 5.11% 28,164.2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小计 29,682.40 100.00% 1,518.11 5.11% 28,164.29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2,767.36 100.00% 1,151.69 5.06% 21,615.6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小计 22,767.36 100.00% 1,151.69 5.06% 21,615.67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6,882.29 100.00% 852.58 5.05% 16,029.7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小计 16,882.29 100.00% 852.58 5.05% 16,029.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存在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 年以内 26,426.26 99.69% 1,321.31 5.00% 25,104.94
1 至2 年 53.91 0.20% 10.78 20.00% 43.13
2 至3 年 3.89 0.01% 3.89 100.00% -
3 至4 年 13.49 0.05% 13.49 100.00% -
5 年以上 11.18 0.04% 11.18 100.00% -
合计 26,508.72 100.00% 1,360.65 5.13% 25,148.07
1 年以内 29,587.48 99.68% 1,479.37 5.00% 28,108.11
1 至2 年 70.23 0.24% 14.05 20.00% 56.18
2 至3 年 13.51 0.05% 13.51 100.00% -
3 至4 年 3.45 0.01% 3.45 100.00% -
5 年以上 7.73 0.03% 7.73 100.00% -
合计 29,682.40 100.00% 1,518.11 5.11% 28,164.29
1 年以内 22,738.18 99.87% 1,136.91 5.00% 21,601.27
1 至2 年 18.01 0.08% 3.60 20.00% 14.14
2 至3 年 3.45 0.02% 3.45 100.00% -
4 至5 年 1.37 0.01% 1.37 100.00% -
5 年以上 6.37 0.03% 6.37 100.00% -
合计 22,767.36 100.00% 1,151.69 5.06% 21,615.67
1 年以内 16,867.07 99.91% 843.35 5.00% 16,023.72
1 至2 年 7.49 0.04% 1.50 20.00% 5.99
3 至4 年 1.37 0.01% 1.37 100.00% -
4 至5 年 6.37 0.04% 6.37 100.00% -
合计 16,882.29 100.00% 852.58 5.05% 16,029.71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注:上表已对同一控制下关联主体的应收账款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方邦股份 5% 20% 40% 100% 100% 100%
发行人 5% 20% 100% 100% 100% 100%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基本一致,对1 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均计提5%的坏账准备,对1 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更为谨慎。
指标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4 2.51 2.60 2.5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160.71 143.66 138.27 142.48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近,无明显异常。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858.34 654.44 569.43 -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479.95 100.00% 347.79 100.00% 472.11 100.00% 881.33 100.00%
合计 479.95 100.00% 347.79 100.00% 472.11 100.00% 881.33 100.00%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注:上表已对同一控制下关联主体的预付款项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6 月31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原材料 4,509.40 40.68% 4,868.98 46.12% 4,311.48 46.24% 4,310.37 49.09%
在产品 420.68 3.79% 181.61 1.72% 378.87 4.06% - -
库存商品 5,854.08 52.81% 5,231.18 49.55% 4,428.03 47.49% 4,237.45 48.26%
周转材料 76.75 0.69% 73.87 0.70% 55.19 0.59% 106.28 1.21%
发出商品 92.30 0.83% 86.90 0.82% 61.31 0.66% 50.18 0.57%
委托加工物资 131.85 1.19% 114.51 1.08% 89.56 0.96% 75.44 0.86%
存货账面余额 11,085.06 100.00% 10,557.05 100.00% 9,324.44 100.00% 8,779.72 100.00%
减:跌价准备 1,442.81 1,276.18 368.10 167.50
存货账面价值 9,642.25 9,280.87 8,956.33 8,612.22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存货周转率 (次) 方邦股份 2.30 2.72 3.43 3.62
报告期内,新广益存货周转率为4.13 次/年、3.88 次/年、4.48 次/年、3.98 次/年,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年度的存货周转率。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原材料 4,509.40 1,098.10 24.35% 4,868.98 967.23 19.87%
库存商品 5,854.08 342.55 5.85% 5,231.18 302.06 5.77%
发出商品 92.30 2.16 2.34% 86.90 6.89 7.93%
合计 11,085.06 1,442.81 13.02% 10,557.05 1,276.18 12.09%
项目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原材料 4,311.48 49.87 1.16% 4,310.37 31.71 0.74%
库存商品 4,428.03 314.89 7.11% 4,237.45 135.62 3.20%
发出商品 61.31 3.35 5.46% 50.18 0.17 0.34%
合计 9,324.44 368.10 3.95% 8,779.72 167.50 1.91%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计提跌价政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91%、3.95%、12.09%、
项目 2025 年 6 月30 日 2024 年 12 月31 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2022 年 12 月31 日
预交或多交企业所得税 67.43 67.43 67.43 67.43
未认证增值税或留抵税额 547.13 594.23 588.35 510.96
与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费 511.16 412.11 338.21 -
合计 1,125.72 1,073.77 993.99 578.39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固定资产 18,536.38 81.92% 19,090.68 84.46% 17,016.85 78.10% 4,853.92 24.53%
在建工程 1,125.68 4.98% 745.70 3.30% 2,607.12 11.97% 12,519.81 63.27%
使用权资产 256.13 1.13% 163.25 0.72% 26.37 0.12% 171.75 0.87%
无形资产 1,608.08 7.08% 1,636.44 7.24% 1,654.90 7.60% 1,095.63 5.54%
长期待摊费用 538.17 2.38% 525.68 2.33% 275.81 1.27% 402.01 2.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61 1.66% 359.37 1.59% 160.00 0.73% 56.23 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3.59 0.86% 81.09 0.36% 46.92 0.22% 687.00 3.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26.64 100.00% 22,602.21 100.00% 21,787.97 100.00% 19,786.35 100.00%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房屋及建筑物 12,632.39 12,921.54 12,321.94 1,682.43
机器设备 5,549.14 5,824.26 4,428.59 2,873.79
运输工具 99.55 109.44 124.16 198.80
电子设备 199.69 167.61 125.84 74.48
固定资产小计 18,536.38 19,090.68 17,016.85 4,850.87
合计 18,536.38 19,090.68 17,016.85 4,853.92
2023 年末固定资产相比2022 年末增长,主要是当期安徽厂房、苏州厂房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新增部分机器设备所致。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年) 残值率(%)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 年限平均法 5-20 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年限平均法 5、10 5
综上,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制定合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14,750.64 2,118.25 12,632.39 85.64%
机器设备 8,620.04 3,070.90 5,549.14 64.37%
运输工具 814.07 714.55 99.55 12.23%
电子设备 430.53 230.83 199.69 46.38%
合计 24,864.48 6,328.10 18,536.38 74.55%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整体成新率为74.55%,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情况。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苏州厂房项目 - - - - - - 5,739.60 45.84%
安徽厂房项目 - - - - - - 5,397.28 43.11%
待安装设备 470.37 41.79% 103.26 13.85% 2,085.99 80.01% 1,382.92 11.05%
新峰路厂房 241.41 21.45% 176.76 23.70% 96.90 3.72% - -
苏州厂房装修改建工程 413.89 36.77% 465.68 62.45% 424.23 16.27% - -
合计 1,125.68 100.00% 745.70 100.00% 2,607.12 100.00% 12,519.81 100.00%
在建工程 项目名称 主要交易对象 主要建设内容 转固条件 转固时间
苏州厂房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厂房的土建、安装以及配套工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3 年4 月
安徽厂房项目 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厂房的车间、综合楼、仓库等配套用房的总体土建安装工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3 年4 月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原值 1,888.09 1,888.09 1,839.88 1,229.78
土地使用权 1,761.25 1,761.25 1,761.25 1,152.09
累计摊销 287.01 251.65 184.98 134.15
土地使用权 软件 210.86 186.14 136.69 94.02
账面价值 1,601.08 1,636.44 1,654.90 1,095.63
土地使用权 1,550.39 1,575.11 1,624.56 1,058.07
2023 年末无形资产原值较2022 年末增加610.11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于2023 年5月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2024 年末与2023 年末相比不存在重大变化。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538.17 100.00% 525.68 100.00% 275.81 100.00% 402.01 100.00%
合计 538.17 100.00% 525.68 100.00% 275.81 100.00% 402.01 100.00%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437.03 216.94 1,272.92 192.53
信用减值准备 1,451.93 218.55 1,529.33 230.30
可抵扣亏损 98.54 24.63 106.71 26.68
租赁负债 252.10 37.81 165.11 24.77
合计 3,239.59 497.94 3,074.07 474.28
项目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68.10 56.45 167.50 26.17
信用减值准备 1,200.93 180.70 891.35 134.62
合计 1,691.58 264.71 1,265.77 193.99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加速折旧固定资产 559.41 83.91 596.86 89.53
使用权资产 256.13 38.42 163.25 24.49
合计 815.54 122.33 766.02 114.90
项目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加速折旧固定资产 671.70 100.75 746.66 112.00
合计 698.07 104.71 918.41 137.76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互抵金额 抵消后 余额 互抵金额 抵消后 余额 互抵金额 抵消后 余额 互抵金额 抵消后 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33 375.61 114.90 359.37 104.71 160.00 137.76 56.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2.33 - 114.90 - 104.71 - 137.76 -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流动负债 14,537.08 99.17% 15,630.59 99.37% 14,578.48 100.00% 10,931.02 99.73%
非流动负债 121.26 0.83% 98.69 0.63% - - 30.06 0.27%
负债合计 14,658.34 100.00% 15,729.28 100.00% 14,578.48 100.00% 10,961.08 100.00%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应付票据 5,150.09 35.43% 5,357.53 34.28% 4,666.28 32.01% 2,564.18 23.46%
应付账款 6,677.24 45.93% 7,085.53 45.33% 6,905.92 47.37% 5,516.52 50.47%
合同负债 8.55 0.06% 7.10 0.05% 2.17 0.01% 6.86 0.06%
应付职工薪酬 870.52 5.99% 1,419.86 9.08% 1,200.17 8.23% 1,044.56 9.56%
应交税费 770.28 5.30% 774.97 4.96% 627.21 4.30% 672.33 6.15%
其他应付款 206.16 1.42% 200.32 1.28% 73.84 0.51% 67.77 0.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0.84 0.90% 66.42 0.42% 30.72 0.21% 104.33 0.95%
其他流动负债 723.41 4.98% 718.86 4.60% 1,072.16 7.35% 954.48 8.73%
流动负债合计 14,537.08 100.00% 15,630.59 100.00% 14,578.48 100.00% 10,931.0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构成,上述六项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98%、99.77%、99.53%、99.04%。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5,150.09 100.00% 5,357.53 100.00% 4,666.28 100.00% 2,564.18 100.00%
合计 5,150.09 100.00% 5,357.53 100.00% 4,666.28 100.00% 2,564.18 100.00%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应付材料款 4,937.80 73.95% 5,070.32 71.56% 5,131.21 74.30% 3,821.62 69.28%
应付工程设备款 1,635.03 24.49% 1,927.44 27.20% 1,663.29 24.08% 1,625.61 29.47%
应付运费 63.29 0.95% 59.16 0.83% 81.03 1.17% 65.09 1.18%
应付劳务费 41.11 0.62% 28.61 0.40% 30.40 0.44% 4.20 0.08%
合计 6,677.24 100.00% 7,085.53 100.00% 6,905.92 100.00% 5,516.52 100.00%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10.63 18.13%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485.86 20.97%
佛山市顺德区德希格斯新型膜材料有限公司 438.02 6.18%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89.56 18.67%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余额对象情况如下: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439.56 26.10%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6 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6.86万元、2.17 万元、7.10 万元、8.55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预收客户的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4.33 万元、30.72 万元、66.42 万元、130.84 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项目 2025 年6 月30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169.34 256.98 673.29 700.84
待转销项税额 554.06 461.88 398.86 253.64
合计 723.41 718.86 1,072.16 954.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954.48 万元、1,072.16 万元、718.86万元、723.41 万元,主要由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与待转销项税额构成。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6 月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0.06 万元、0 万元、98.69 万元、121.26 万元,均为租赁负债。
(四)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的金额、期限、利率及利息费用等情况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关联方借款、或有负债等债务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除本节所披露的因正常经营业务形成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负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特殊的重大合同承诺债务。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950.69 61,573.08 46,222.91 51,964.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7.48 583.92 212.19 218.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38.17 62,172.33 46,441.54 52,234.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482.37 42,995.44 29,865.04 31,923.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08.49 5,457.23 4,610.14 4,862.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6.19 3,829.40 2,987.11 2,330.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92.77 3,379.62 3,001.82 2,493.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09.81 55,661.69 40,464.10 41,610.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8.36 6,510.63 5,977.44 10,624.15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利润 5,920.58 11,570.19 8,328.25 8,151.34
加:资产减值准备 252.01 1,117.39 262.75 119.99
信用减值损失 -70.03 328.53 309.46 -97.03
固定资产折旧 790.95 1,510.67 1,098.44 549.58
使用权资产折旧 55.03 65.78 145.38 357.67
无形资产摊销 35.36 66.67 50.84 36.9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6.47 200.91 126.20 116.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0 0.37 9.76 1.0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0.60 -32.7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54 -26.59 8.70 -55.3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83 -17.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23 -199.38 -103.77 131.5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13.39 -1,441.92 -606.86 -2,623.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8.92 -8,237.70 -9,252.47 2,659.81
项目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77.89 1,447.93 5,434.67 1,22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8.36 6,510.63 5,977.44 10,624.15
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的原因主要为,2022 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了8.23%,相应的导致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除上述应收账款、往来票据影响外,应付账款、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摊销等科目的变动,亦导致了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产生一定差异。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542.14 18,9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34 43.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658.48 18,950.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96.98 1,177.76 1,711.12 6,330.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542.14 25,9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39.12 27,077.76 1,711.12 6,330.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9.36 -8,126.82 -1,711.12 -6,330.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5 年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0.09 - 19,5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10 355.69 445.16 357.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10 358.01 445.16 19,857.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10 -355.78 -445.16 1,037.10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18.70%、20.62%、18.81%、16.56%,保持在较低水平,不存在重大债务风险。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2024 年末,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5 年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流动比率(倍) 方邦股份 2.59 2.62 2.84 3.07
速动比率(倍) 方邦股份 2.34 2.35 2.66 2.92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上述情况表明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变现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管理层基于行业发展和公司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判断,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已进行充分披露,具体请参考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有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1-6 月份 已审实现数 7-12 月份 预测数 2025 年度 合计数
一、营业收入 65,717.19 31,339.21 39,044.99 70,384.21
减:营业成本 44,500.90 21,496.55 26,865.15 48,361.70
税金及附加 385.99 209.69 258.68 468.37
销售费用 1,342.78 767.67 901.84 1,669.51
1-6 月份 已审实现数 7-12 月份 预测数 2025 年度 合计数
管理费用 2,840.56 1,171.89 1,771.04 2,942.93
研发费用 3,104.30 1,416.56 1,866.81 3,283.37
财务费用 -151.80 -26.13 -32.23 -58.36
加:其他收益 839.65 548.91 274.19 823.09
投资收益 17.04 59.83 100.00 159.8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75 50.60 120.00 170.60
信用减值损失 -328.53 70.30 50.00 120.30
资产减值损失 -1,117.39 -252.01 -150.00 -402.01
二、营业利润 13,142.34 6,780.62 7,807.88 14,588.50
三、利润总额 13,137.80 6,780.24 7,814.47 14,594.71
减:所得税费用 1,567.61 859.66 1,008.04 1,867.70
四、净利润 11,570.19 5,920.58 6,806.43 12,727.0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11,570.19 5,920.58 6,806.43 12,727.01
(1)预测期内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预测期内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3)预测期内公司所处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经营业务所涉及的信贷利率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预测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从而使公司生产、销售均能够按计划顺利执行,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6)预测期内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7)预测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8)预测期内公司不会受到诸如人员、水电、运输和材料等客观因素的重大变化而对生产经营产生巨大不利影响;
(9)公司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预测期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预计不会有较大的呆账、坏账发生;
(11)预测期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计不会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生产安全事故;
(12)预测期内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6 月份 已审实现数 7-12 月份 预测数 2025 年度 合计数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65,717.19 31,339.21 39,044.99 70,384.21 7.10%
净利润 11,570.19 5,920.58 6,806.43 12,727.01 1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65.27 5,454.34 6,688.71 12,143.05 7.79%
公司预测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84.2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10%;预测
2025 年度净利润12,727.01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10.00%;预测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05 万元,较2024 年度增长7.79%。
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步上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使用。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3,671.60 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1 功能性材料项目 新广益 吴中行审备〔2023〕31 号 苏环建[2023]06 第0028 号
发行人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发行人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 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3、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发行人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4、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项目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和产品、核心技术的关系
发行人功能性材料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和产品、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如下: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用途 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和产品的关系 对应核心技术情况 (对应核心技术表序号)
声学膜 用于声学行业振膜使用 现有产品 3、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 8、精密涂布技术 10、声学功能薄膜技术
百级净化光学功能胶膜 主要是指用于光学组件的粘接的特种胶膜,用于消费电子光学产品线 新产品 3、高分子涂层配方的合成与开发 8、精密涂布技术 9、耐高温低析出胶膜设计与制备技术 13、涂布设备设计技术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63,838.30 万元,包含:建设投资57,022.31 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6,815.99 万元。项目投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完成,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
发行人在特种膜方向的壁垒主要体现在该产品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及客户准备上,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已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开发了一系列技术领先、高品质的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光学胶膜、声学膜等电子专用材料和功能材料。
在人员和设备方面,因为功能性材料项目的主要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基本一致,故公司已具备相关生产管理人员和设备的使用经验。公司可沿用目前已形成的成熟产线生产管理经验,其生产设备及人员具有一定通用性。
本次发行成功后,一方面,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使得公司的资本规模增加;另一方面,公司的股本结构将进一步向多元化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公司每股净资产也将得到相应提高。
公司将依托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产品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现有核心产品的
领先地位;加大生产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创新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容诚为发行人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报告期末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公司已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并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2、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作出了《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6)如果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如有)将来存在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无条件将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发行人。
(7)因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导致发行人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人将按该等损失的实际发生金额向发行人进行赔偿。
(8)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持续有效的承诺,直至本人不再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企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或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企业业务情况及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实际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 业务关系 2025.6.30/2025 年1-6 月
1 裕鑫阳 曾从事塑料粒子生产,已停止经营 曾为发行人供应商 3,137.57 3,064.55 - -13.37
序号 企业名称 实际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 业务关系 2024.12.31/2024 年度
1 裕鑫阳 曾从事塑料粒子生产,已停止经营 曾为发行人供应商 3,151.29 3,077.92 - -0.62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1 合心环保 夏超华间接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3-03-28 注销)
3 联立星 夏超华持股48.4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4 鼎立鑫 夏超华出资27.33%,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6 合心创投 夏超华持股95.00%,夏华超持股5.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0 鑫智尔 夏超华间接持股94.44%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1 苏州东盈 夏超华间接持股83.95%,夏华超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5-04-15 注销)
上述表格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控制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也是公司的关联方。
3、除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外,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企业的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2 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幸福幼儿园 董事长夏超华胞姐担任负责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 商河县蓝坊艺术咨询服务中心 独立董事赵井海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 年9 月注销)
4 山东双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80%的企业(2024 年10 月注销)
5 山东税畅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90%的企业
6 济南诺曼地商贸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兄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100%的企业
7 烟台杰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50%的企业
8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勇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企业
9 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2023 年12 月卸任)
10 广州智联产融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1 粤银产融(广州)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2 广州捷融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3 粤银资本运营(广州)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4 广州智联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5 广州捷融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16 广州东苹供应链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7 广州宇硕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9 粤银(广州)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由粤银资本运营(广州)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0 广东振宏供应链有限公司 粤银(广州)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9%的企业
21 广东省互联网金融研究会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担任会长的社会组织
22 链链好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担任董事(2024 年5月卸任)的企业
23 苏州嘉享汇商贸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邓苏美父亲持股100%的企业
24 苏州企晓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邓苏美胞兄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5 26 苏州银企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邓苏美胞兄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6 广州中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1-11-23离任)
2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企业(2022 年6 月卸任)
28 烟台高新区佳客堡餐饮经营店 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 年10 月注销)
29 烟台三小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持股3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0 广州粤鹰贸易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2024 年1 月退出)
31 广州英晟势贸易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2 广州花都城耀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担任董事的企业
34 肇庆智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2024 年12 月转出)
35 广州金粤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6 广州粤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7 广州智宇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39 广州智鸿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
40 广州粤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41 广州粤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42 广州宇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43 苏州纸之缘商贸有限公司 邓苏美胞兄的配偶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44 吴中区光福磊昌迅装饰服务部 邓苏美胞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5 商河岚允艺术咨询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6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健之膳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独立董事单英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7 东营茂尼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个人独资) 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8 潢川县泉佑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9 广州粤银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50 广东智联产融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并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的企业
51 广州粤来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52 佛山市粤来租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54 广州运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55 肇庆市金宏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控制的企业
以上关联方对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也属于公司关联方。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1-6 月/2025.6.30 2024 年度/ 2024 年末 2023 年度/ 2023 年末 2022 年度/ 2022 年末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11.76 423.85 408.13 404.04
报告期内,公司无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如下:
发行人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由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自上述变化之日起,12 个月后不再成为公司关联方。
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谢小华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企业(2022 年6 月卸任)
2 广州中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1-11-23离任)
3 合心环保 夏超华间接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3-03-28 注销)
4 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勇担任董事的企业(2023 年12 月卸任)
5 商河县蓝坊艺术咨询服务中心 独立董事赵井海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 年9 月注销)
6 烟台高新区佳客堡餐饮经营店 独立董事赵井海胞妹的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2023 年10 月注销)
7 链链好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担任董事(2024 年5 月卸任)的企业
8 广州粤鹰贸易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曾控制的企业(2024 年1 月退出)
9 山东双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井海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80%的企业(2024 年10 月注销)
10 肇庆智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谢小华配偶的胞弟间接控制的企业(2024 年12 月转出)
11 苏州东盈 夏超华间接持股83.95%,夏华超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2025-04-15 注销)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产生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及监督程序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要和股东回报规则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会议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6、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1、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现金支出事项, 以适应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
2、本次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以及长远的发展规划。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具有可行性。
2022 年、2023 年及2024 年,发行人股东会均未审议过现金分红议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亦无实施新的现金分红的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与上市前股利分配政策相比,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更加合理、完善。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也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前五大客户签订的销售框架合同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单个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销售主体 客户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1 新广益 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1.10.10-长期 正在履行
2 新广益 盐城维信电子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1.10.10-长期 正在履行
3 新广益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12.01-2023.12.01 已履行
4 新广益 嘉联益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12.01-2023.12.01 已履行
5 新广益 福莱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2.03.23-不固定期限 正在履行
6 新广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19.12.09-长期 正在履行
7 新广益 珠海广泰科贸易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19.01.08-2022.01.08 已履行
8 新广益 珠海广泰科贸易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2.01.05-长期 正在履行
9 苏州伽俐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19.12.02-长期 正在履行
10 苏州伽俐 嘉联益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19.12.03-长期 正在履行
11 新广益 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4.07.08-不固定期限 正在履行
12 新广益 MEKTEC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VIETNAM)LTD.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19.12.15-不固定期限 正在履行
13 新广益 深圳市好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3.4.10-长期 正在履行
序号 销售主体 客户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14 新广益 山东好力威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4.08.12-不固定期限 正在履行
15 新广益 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2.06.02-不固定期限 正在履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或金额超1,000 万元的单个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采购主体 供应商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新广益 广东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1.10.13-长期 正在履行
2 新广益 深圳市邦力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3 新广益 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4 新广益 苏州杰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已履行
5 新广益 苏州益得勤进出口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2.03.30-长期 正在履行
6 新广益 苏州润利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已履行
7 新广益 苏州优创塑业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1.01.05-长期 正在履行
8 新广益 浙江奔多实业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9 新广益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10 新广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11 新广益 苏州润江塑化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1.03.01-长期 正在履行
12 新广益 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13 新广益 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14 新广益 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15 新广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0.01.01-长期 正在履行
16 新广益 宁波至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见订单 以订单为准 2021.09.14-长期 正在履行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授信、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类型 签约主体 贷款银行 借款/授信期间 合同金额 担保情况
1 授信合同 新广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5.3.26-2026.3.26 8,000 /
2 授信合同 新广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25.6.28-2026.6.27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如下:
1 新广益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0.12.04 5,570.00 厂房、门卫、变电所及水泵房
2 安徽嵘盛 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12.15 5,095.00 综合车间、综合楼、仓库、门卫等
注:安徽嵘盛收购合心环保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后,安徽嵘盛、合心环保与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将相关权利义务转让至安徽嵘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与积水化学之间存在以下诉讼事项:
2021 年12 月24 日,积水化学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提交《起诉状》,积水化学认为新广益生产的SP-70 等产品侵犯了积水化学持有的ZL200880016639.1 号
根据《民事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肖厚发 字注册会计师: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及监督程序”之内容。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三)本次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规划”之内容。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的权利。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年度盈利且符合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公司应当以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6)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超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华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张东海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4、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聚心万泰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5)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3)本企业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6、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永胜、王苏薇、周青兵、邓苏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4)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持股高级管理人员、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谢小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4)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本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3)本人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9、持股监事会取消前在任监事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3)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4)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
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逐步进行减持:
1)已承诺的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
3)本人减持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11、员工持股平台鼎立鑫、联立星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12、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范琦、徐春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3、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比亚迪、万向、景从投资、国元保、吴中高新、天凯汇瑞、创启开盈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孰晚的时间(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A.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本公司回购股票;(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第一选择为本公司回购股票,并且本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
本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回购程序如下:
公司董事会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实施回购的,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 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董事承诺,在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之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票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本公司实施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本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在本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本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
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
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在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 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本公司公告。
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在本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本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本人将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下,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回购方案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1)本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议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本人将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下,在董事会上对相关回购方案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1)本公司本次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1)公司本次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亦不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1)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及生产技术水平,巩固和强化核心竞争力,大力拓展国内市场,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1)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因本所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致使本公司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公司保证严格履行公司作出的承诺事项,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C.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D.公司将对出现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C.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A.如果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C.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承诺内容见“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六、同业竞争/(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受理后至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提出现金分红的方案。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1)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
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3)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6)本人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企业和本企业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本企业和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
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6)本企业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在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6)本人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宜,特此承诺如下: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除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极少量非主动投资所带来的间接持股(持股比例合计小于7%)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其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公众股东除外)不存在证券监督管理相关系统及单位工作人员。
(5)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承诺内容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九、公司员工情况/(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2 年3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和完善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公司依法设立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
根据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 年12 月27 日发
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法律等方面的优势。独立董事的履职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以及议事规则等。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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