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87证券简称:新广益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6.2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2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716000 股,于
2025年12月31日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80518.1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56.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361.3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51Z0016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94.2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70598.2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85.11万元,公司拟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功能性材料项目63838.30285.11285.1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156.81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合计631.13万元,公司拟进行等额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公司在《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置换募集资金行为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具有合理原因,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
额合计人民币916.2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51Z0079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