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87证券简称:新广益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超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其中,独立董事赵井海先生、单英明先生、刘志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1/3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功能性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嵘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增加“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崇文路27号”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手续、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关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除此之外,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2/3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