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
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220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3671.6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21.9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8.5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T-4 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57.9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2.54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
格为22.54元/股,拟申购数量为10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4:07:27:757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9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9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8583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8489620万股的1.01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9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12 月 2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2月2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
13:00-15:00。
4、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21.93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
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
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
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新广益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广益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新广益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269.037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3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87.2776万股,
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82%。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34.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56.31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1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8.0046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21.9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7.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8.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1.9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12月 16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7.92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4 日股 2024 年扣 2024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元/股)(元/股)(元/股)前(2024年)后(2024年)
3T-4 日股 2024 年扣 2024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元/股)(元/股)(元/股)前(2024年)后(2024年)
688020.SH 方邦股份 67.50 -1.1125 -1.3690 - -
300806.SZ 斯迪克 25.91 0.1211 0.0472 214.00 548.76
算术平均值--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3:可比公司方邦股份2024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不适用2024年市盈率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21.9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8.5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T-4 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57.9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技术创新能力强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技术战略,致力于实现高分子特种薄膜的进口替代及国产化。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A、在高端特种薄膜领域,公司具备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并实现国产替代的能力
抗溢胶特种膜的主要原材料为 TPX 粒子,TPX 材料具备耐高温、极低表面能、成膜后离型效果好的优点,但也存在成膜后韧性不足、和其他高分子材料热力学相容性差的缺点,加工难度较高。因其材料配方、加工工艺等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新广益产品出现之前,抗溢胶特种膜主要由日本三井化学、住友化学及积水化学三家公司技术垄断,国内客户普遍面临因供应商单一造成的材料供应问题。新广益是当时行业中较早发现上述产业短板的企业之一,为把握抗溢胶特种膜国产替代潜在市场的发展契机、响应国家关于发展高性能特种薄膜产业的号召,公司自2006年起就成立了技术攻关专项小组,通过不断地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最终于2010年成功研发出与国外竞争对手性能可比的抗溢胶特种膜,成
4为了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抗溢胶特种膜关键制备技术的厂商之一。随后几年,公司
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工艺迭代,产品性能不断提高、产品类型逐渐丰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陆续与全球排名前 10 的多家 FPC 厂商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紫翔电子等全球知名客户抗溢胶特种膜的重要供应商。
目前,公司已成为抗溢胶特种膜的国内细分龙头厂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
第一。
相比于国外竞争对手,发行人的部分产品性能具有一定领先优势,产品的拉伸强度性能和断裂伸长率性能优于国外竞品,因此,客户在压合工艺中使用发行人上述产品时,更不容易破损及残留。发行人部分抗溢胶特种膜产品的加热尺寸变化率较竞品更低,具有更好的耐温性,在高温环境下产品的抗溢胶成分流动性更低,产品的抗褶皱、抗溢胶能力更强,更容易实现无残留的工艺要求。
B、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
在产品趋于逐步成熟的阶段,公司持续对现有材料特性与工艺技术进行研发,具备技术自主迭代、推动产品创新发展的能力。比如,传统抗溢胶特种膜主要以TPX 粒子为主要原材料制备而来,但在 2021 年,TPX 粒子的价格持续大幅走高,给整个产业链的下游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成本负担。为解决上述问题,新广益创新性地采用价格较低的其他材料及工艺予以替代,通过对热调控、流量、辊压和收卷控制等工艺环节的创新,并优化产品外层与中间层配方,成功制造出在高温高压下易分离、无破损、低收缩、低形变的 PBT 抗溢胶特种膜,可以在部分应用场景中替换 TPX 抗溢胶特种膜,并已成功销售给全球多家 FPC 客户。
从技术指标对比的角度看,根据公司内部实验测试结果,公司生产的 PBT抗溢胶特种膜在80℃/170℃温度下加热10分钟/30分钟的加热尺寸变化率(即薄膜在测试方向上的形变比例,该参数越低产品说明耐温性越好)方面与 TPX 抗溢胶特种膜相同基本没有差异;在同等厚度下,PBT 抗溢胶特种膜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相比 TPX 抗溢胶特种膜相比还有一定的性能优势。因此,公司通过PBT 抗溢胶特种膜的成功研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抗溢胶特种膜方面原材料来源单一的问题。这既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上的自主迭代能力,也展示了其在推动产
5品创新发展方面的实力。
C、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除了在柔性线路板产业链中持续创新发展外,新广益也在持续关注声学、光学、新能源等其他特种薄膜的技术需求与产品发展方向,不断寻求自我革新及技术突破的机会。
声学膜是耳机中起发声功能的核心材料,它是一种能够随电流驱动产生不同幅度形变,通过高频震动带动周围空气传递出声音的薄膜,其声学性能决定了发声单元的各种声学参数(振动质量、瞬态、失真和频响),因此声学膜是耳机中最重要的基础性材料之一,属于电子产品组件材料。从生产制造的技术难点看,由于声学行业对耳机降噪、谐振频率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导致声学膜的厚度、模量等关键指标对耳机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存在上述门槛,2020年以前全球高端声学膜技术主要由日本的 SHEEDOM、MATAI、奥地利的 ISOVOLTA 等少数公司掌握。2018年,新广益发现上述产业痛点以后,敏锐地意识到声学膜的制造难点在于不同分子量聚合物弹性模量的调节控制、制程工艺控制、声学薄膜
特种制造设备的专业化配套等,而公司多年在流延成膜、高分子模量调节等技术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多积累,公司有望在原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通过材料改性优化设计、关键设备及工艺的改进创新等措施实现声学膜的技术突破。因此,公司迅速组成技术攻关小组,通过近一年的专项研发,成功制备出厚度公差小(±1um)、模量公差(±3Mpa)、耐温性能优异(高温 200℃、低温-30℃)的高
精度声学膜,在核心技术指标超越国外同类产品的同时,实现了中国技术在声学膜领域的自主突破。目前公司声学膜已经通过对歌尔声学的销售,实现了对苹果高端耳机产品声学膜材料的配套。
从声学膜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角度看,衡量产品技术性能的重要指标是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等。相比于日本 SHEEDOM、MATAI 等竞争对手,发行人声学膜产品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均有一定优势。因此,得益于上述产品性能优势,发行人声学膜产品具备更好的声学性能,如更稳定的声音音质、更低的失真度,以及更广的频响范围。
6可见,得益于多年技术研发的历史积淀,公司具备向高分子薄膜行业的其他
先进领域横向快速扩展的能力。
(2)定制研发能力强
公司目前已经与多家全球知名 FPC 厂商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与其形成了产品嵌入式的研发创新模式。客户会根据其产品发展趋势,提前委托或要求公司参加下一代产品的研发设计,公司得以较早掌握品牌客户的需求信息,可以及时针对最新的客户需求、行业动态进行灵活快速的研发,以迅速提供满足下游需要的产品。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针对性强、分工明确的研发体系,组建了一支包含多应用领域专业背景的研究团队,长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与创新。公司研发团队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工作多年,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产品工艺制造经验,擅长根据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快速响应并生成解决方案、确定产品最优工艺路径,具备快速研发响应能力。公司也建设了研发专用的试验线,可以配合客户实现快速打样,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功能性材料,并不断实现新的技术突破、工艺突破以适应客户定制化需求。
(3)下游客户质量高,合作稳定
公司主要客户有鹏鼎控股、维信电子等全球知名柔性线路板生产厂商。公司下游线路板生产厂商客户在选择配件供应商时通常需经过1-3季度长时间的严格考核,会从企业规模、生产配合度、产品稳定性、技术能力等多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高分子复合功能性薄膜研发,多年来凭借良好的用户口碑、专业的技术服务,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客户的好评与认可,成为了鹏鼎控股、维信电子、景旺电子、歌尔股份、毅嘉科技、嘉联益等连续多年的供应商,获得过鹏鼎控股策略合作伙伴、鹏鼎控股最佳服务奖、歌尔股份核心供应商大会联合创新奖、景旺电子优秀供应商奖、毅嘉科技优秀供应商
奖、嘉联益最佳供应商、绩优供应商等奖项与荣誉。
(4)对客户订单需求响应快速、服务及时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存在产品周期短、技术更
7新换代快、消费热点切换迅速的特点,这对上游材料供应商的市场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公司主要客户一般采用压低库存管理模式,其采购具有频率高、采购周期短、单次采购量较小的特点,这对公司的交货速度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公司持续改进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建立灵活高效的生产系统实现对客户的及时供货与需求的快速响应。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选择的原材料供应商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缩短了物流时间。公司也在其他区域也储备了主要原材料的备用供应商。这保证了公司可以在实行较低水平原材料安全库存的同时,仍能应对客户订单需求的变化。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生产排程调整迅速及时,同时配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改装及安装团队、工装设备设计及制作团队,能够保证生产设备、工装设备等根据客户的需求实现在线快速切换,保障对客户订单需求的及时响应。
(5)具备定制化设备改造技术,以满足客户不同产品技术要求
经过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新广益可根据聚烯烃、聚酯、聚醚、聚酰胺、聚氨酯、氟树脂等各种高分子材料的特点,通过特殊工装设备设计,生产各类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产品,产品的工艺温度范围可覆盖70℃至400℃,产品的设计厚度可覆盖 2um 至 2000um。比如,公司针对 TPX、PBT 及对应弹性体材料的特点自主研发改造了设备的温控系统单元,对抗溢胶特种膜生产全过程的温度实现了精准检测与快速调控,提升了产品塑化性能,改进了产品的外观性状,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改进了生产效率。此外,公司也自主设计控制程序,通过对传动部件和电气元件的自动化控制,在提升设备运行线速的同时维持产品收卷张力的稳定,降低了设备运行成本并提升了产品生产效率。公司也和国内外领先的模具厂商合作,深入参与涂布/流延模具的设计与制造过程,通过对模具的流道形状、开口比例进行定制,可以满足客户多样的定制化需求。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87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8652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
数的97.61%;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29492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7.71%,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712.81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8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63838.3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1.93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80518.19万元,高于
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本次发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63838.30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21.93元/股和3671.6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051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0156.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70361.38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
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9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T+2 日)
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1、如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10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4、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
11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5 年 12 月 12 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
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12发行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13(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