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96证券简称:三瑞智能公告编号:2026-038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敏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33744064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8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37296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219%。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
12850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2705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案:提案编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提案名称表决分类
码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果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关于选举吴敏为总表决情况337298107///////
1.0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当选
12707944///////立董事的议案》决情况《关于选举万志坚总表决情况337296908///////
1.02为第二届董事会非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当选
12706745///////独立董事的议案》决情况《关于选举万凯为总表决情况337296805///////
1.03第二届董事会非独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当选
12706642///////立董事的议案》决情况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关于选举徐莉为总表决情况337298100///////
2.0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当选
12707937///////董事的议案》决情况《关于选举蒋阳为总表决情况337296800///////
2.0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当选
12706637///////董事的议案》决情况2.03《关于选举杨李娟总表决情况337296797///////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12706634///////立董事的议案》决情况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南昌三瑞智总表决情况33742974699.9968%93000.0028%16000.0005%//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3.00司2026年限制性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通过
1283958399.9152%93000.0724%16000.0125%//
票激励计划(草案)〉决情况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昌三瑞智总表决情况33742884699.9965%93000.0028%25000.0007%//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4.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通过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1283868399.9082%93000.0724%25000.0195%//决情况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总表决情况33742824699.9963%99000.0029%25000.0007%//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5.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通过
司激励计划相关事1283808399.9035%99000.0770%25000.0195%//决情况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00、4.00和5.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00、4.00和5.00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叶金海、王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