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任职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3年8月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及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蒋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在读。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任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测控系电科教研室教师;2005年5月至2011年9月,任南昌航空工业学院(2007年更名为南昌航空大学)飞行器设计系教师;2011年9月至今,历任南昌航空大学无人机研究所总体室教师、项目负责人,航空宇航学院无人驾驶航空器系教师;2023年8月至今,任三瑞智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董事姓名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次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式参加次未亲自参加会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议蒋阳66000否3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亲自出席了战略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议。
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2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第一届董事会战 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2025年3月301略委员会第三次2.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日会议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股改时净资产与折股
第一届董事会战比例调整的议案》;
2025年3月302略委员会第四次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日会议案》。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审议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股改时净资产与折股比例调整
以及转增股本方案修订等重大战略事项。在审议过程中,本人结合自身在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及技术评估方面的经验,重点对募集资金投向中涉及技术研发类项目的可行性和技术路线进行了审慎分析,就技术风险评估、研发周期安排等提出具体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亲自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议。
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
第一届董事会薪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3月301酬与考核委员会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日
第二次会议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届董事会薪
2025年4月21的议案》;
2酬与考核委员会日2.审议《关于授予激励对象激励份额的议
第三次会议案》。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主要审议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
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修订和激励份额授予事项。在审议薪酬方案时,本人重点关注薪酬水平与行业对标情况、薪酬水平与绩效考核的匹配性、激励方案对核心人才的保留效果等;在
审议股权激励事项时,重点评估了激励份额分配的公平性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促进作用。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故本人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1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2025年第一次 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2025年3月独立董事专门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至2024年关联交易
30日会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2.审议《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2025年第二次
2025年3月案》;
独立董事专门30日4.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股改时净资产与折股比例调会议整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3
2025年第三次
2025年9月
独立董事专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23日
会议
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的规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履行了前置审议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核查,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进行多次沟通,与立信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重点关注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研发费用归集、无形资产确认等涉及技术资产核算的问题,保障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日,符合深交所对独立
董事现场履职的要求。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会、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实际情况,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充分回应和落实。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上市,未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IPO相关事项的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处于 IPO 申报关键阶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重点
参与了公司 IPO 相关重大事项的审议,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等。在审核募集资金投向中的技术研发类项目时,本人结合自身在航空工程领域的技术背景,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研发路径合理性进行了重点评估。
5(二)关联交易的审核
2025年度,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2年至2024年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1-6月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审核,重点关
注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确认相关交易符合合规要求。
(三)薪酬与股权激励事项的审核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市场惯例和监管要求。同时,对《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修订及激励份额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慎评估,确认激励方案有利于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保障公司长期发展。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确认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兼顾了股东回报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和2025年4月9日分别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拥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财务会计报告及各项材料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申请过程中,公司及 IPO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编制并披露了《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 IPO申报文件,充分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及重大事项,向投资者全面展示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治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6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发挥自身在航空工程技术领域的专业优势,重点在公司技术研发、IPO募集资金投向、战略规划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技术路线选择、产品研发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等提供更具价值的专业意见。同时,将继续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作出持续努力。
特此报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阳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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