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5125号
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7月31日的《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6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12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2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4,264,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71,917,122.52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2,346,877.48元。上述资金于2026年7月31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5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可靠性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4,973.14 42,484.68
2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86.76 18,326.63
3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17,720.61 16,138.7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 计 97,080.51 88,950.09
专项说明第1页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919.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1 高可靠性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2,484.68 5,193.31 2,176.11
2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326.63 6,918.69 2,854.93
3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16,138.79 5,675.79 4,888.2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合 计 88,950.09 17,787.79 9,919.34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与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差额系2025年6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日前的资金投入。
四、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的发行费用为7,191.71万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537.8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37.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 4,539.19 200.00 2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 1,500.00 190.00 190.00
3 律师费 600.00 128.00 128.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10.38
专项说明第2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2.15 19.83 19.83
合 计 7,191.71 537.83 537.83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6年8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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